西安自主创新示范区
(2024-11-24 10:34:46)
2015年,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35号)同意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9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意味着西安高新区在推进自主创新和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可以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根据批复,国务院同意西安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特点,西安高新区在税收减免、股权分红、激励等多个层面给予支持。在科技成果转移与转化、科技金融、军民融合、统筹科技资源、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聚集、土地集约利用、产城融合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国务院同意将西安高新区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要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共同开创西安高新区发展新局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