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互认(海关)
(2024-11-16 09:09:31)
“经认证的经营者”即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通常简称为AEO。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由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并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通关优惠便利的制度。
中国和互认国家(地区)AEO企业出口到对方的货物,能够直接享受当地海关实施的通关便利措施,从而降低相关贸易成本。[2]
2023年6月1日起,内地与澳门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即AEO互认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