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收入不能成为糊涂账
(2014-10-20 11: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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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府性基金收入市民报账详细 |
分类: 公共政策 |
10月17日以来,广州100个部门公开了2013年决算报告,在非税收入中,100个部门只有7个部门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但总数一共有近600亿,而去年广州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全部也只有1141.8亿,政府性基金就占了半壁江山。其中大头在市国土房管局名下,有570亿余元,是卖地收入。第二名是交委,有14亿余元。公积金管理中心排在了第三名,约有8.87亿元。2013年的预算报告中,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性基金”收入仅9565.37万元,实际却达到预算的收入的9倍。(南方都市报10月19日报道)
所谓政府性基金收入,百度给出的解释是,政府性基金收入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入。广州市政府决算报告的解释是,“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等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从宪法的角度说,我国的实行土地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换句话说,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对于广州来说,土地归全体广州市民所有,相应地土地出让金自然也是归广州市全体市民所有。对于土地出让金的用途,今年市两会前,财政局长袁锦霞就2013年838亿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情况解释说,按照政策规定,卖地收入在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出等成本后才是净收益。对于净收益,必须按照国家政策进行三个方面的计提:教育资金占净收益的13%,其中30%上交省财政,作为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之一;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0%用于保障房建设;还有就是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等方面。在没有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出等成本的情况下,除去上述三项计提,838亿只剩下561.46亿,何来570亿余元?就算570亿,也是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但是却作为政府性的基金收入进入国土房管局的名下。接下来,这笔钱如何使用,财政局并没有给出答案,通过这一过程,国土房管局历年累积了多少钱?也无法知晓。
同样,对于交委的14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8.87亿政府性基金收入,公众也只知道一个数字,并不清楚如何得来。如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不到1亿,而实际近9亿,具体情况是什么,市财政局应该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特别是公积金是市民的钱,并用于市民购房贷款,实际上是一个金融机构,应当从政府机构中剥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金融实体,比如可以叫做“公积金银行”,政府回归执法监管职能,让“公积金银行”独立运营,让市民的住户公积金保值增值,并保证随时可以向市民提供住户或者其他贷款。
需要强调的是,所有这些政府性基金收入,都是全体市民的钱,不但应当清楚明白地向公众报账,还要报细账,钱是怎么来的,多少是市民交纳,多少是企业补贴,如何运作使基金保值增值,钱用在什么地方,等等。总之一句话,政府性基金收入决不能变成一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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