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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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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解说(11·11)

(2022-06-18 09:06:28)

11·11

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解说

本章是告诫“放其良心者”应该迷途知返,“求其放心”(这“放心”乃是名词,即是偏正结构,指谓“丢失了的人性=良心”),即找回他失去的人性(“求”以“放心”为宾语,自是“找回”的意思了)。这是孟子人性理论中的一个极具重要性的内容。——所以我认为,本章是承接11·8章的论述而发,若不单独另作一章,而是接在那一章之后,以强调“养人性”的必要性,同时交代“养”的方法,更为恰当。

1、头两句难免让人纳闷:本篇第六章是“仁义礼智”四者并提,第八章是 “仁义”二者并提,又都是指谓人性也即人心的总体,即孟子本来是把仁和义看作人性也即“人心”的两个方面的,这里怎么说“仁”是“人心”,“义”只是“人路”了?“人路”究竟指什么?——倒是有人提出过这问题,但未给出明确的回答。我的意见是:这说明孟子对于概念的运用不是很严谨的,他说话多是“就事论事”,不大考虑“这次的说法”同“此前所说”是否有“不洽之处”,换言之,尚未自觉地接受逻辑规律的约束。这是中国古代学人的普遍缺点。

2、头句中的“仁”字显是“仁义”或“仁义礼智”的概括,故而作为“人心”的“别称”了。可见这里说的“人心”就是指的人性。为什么不就叫“人性”而叫“人心”呢?我以为,这是因为:一,“人心”和“人性”其实不只是语词的不同,二者作为“概念”是有区别的,即说“人心”时,人们想到的是人的欲念、情感、思想,并且视之为人的意志行为的“动因”,就是说,“人心”是与“行为”相联系的;而提到“仁”或“仁心”时,论者的着眼点主要在人作为一个“类”的本质特征,不直接联想到“个人主体”的作为。因此,从内涵看,“人性”和“人心”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是在外延上可以视为“同一关系”。二,这里是要讨论“义”的问题,而“义”直接是对人的特定行为作定性的概念,所以这里正是要从个人主体的作为方面谈论“人性”。这样,自然要说“人心”而不说“人性”了。——如果考虑到,人们乃是用行为与人心的实然联系来给行为定性的,亦即人们心中的“义”概念的“发生定义”是:仁心促成的行为必是给他人带来好处、实惠,故起名为“义行”;也可反过来说:义行就是仁心的实际显现、“外化”,更见“仁”与“义”的关系不是通过“实证”发现的和确定的,而是早就从逻辑上“规定好了的”:二者不可分,是心思与行为、动因与结果、内在与外现的关系。在本章,孟子就是特地用“心”和“路”来指示二者的上述联系和区别:“路”即道路、途径,又同“露”,所以说“义,人路也”。足见这里其实是交代“仁心”要通过“义行”表现出来了,才能实际地造福他人,从而也确证了“它自己”的存在并得到别人的认可。

3、因此,第二句中的“义”字是“义行”的简称,当时也有现成的定义:“义者,宜也”,“宜者,相称也”。所以“义行”字面上是泛指大家都认为恰当、合宜的行为,实际上是指与人的本性相称的亦即体现了人的本性的行为,用“哲学语言”表达,就是“人性的外化”。——所以在这里,孟子并未标新立异,只是把“义”比作“人路”,以便形象地指明仁和义的上述联系和区别:前者是非感性的存在,不能对他人产生实际的作用;“路”,即道路、路径,则是“中介”这个概念的形象表达。因此,将“义”比作“人路”,是非常准确的。当然,这句话是缩略表达,你要能够把它展开来。

4、接下三句,要联系到第八章来读,因为明显是对那里讲的“放其良心者”而发,对他们尽管“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但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表示强烈的谴责,和深深的哀叹。——这“哀哉”之叹同时指明了:他们向着禽兽的方向堕落下去,乃因他们不能把自己本来也有的仁心通过义行这条必由之路体现出来,以致他们作为人的本性(亦即仁心)只有“放失”没有“回收”的时候了。

5、“人有鸡犬放”等三句就是字面义(这“放”字是丢失义),是对“放其心而不知求”做讥讽,更加凸显“哀哉”。蒙培元解释这三句说:“这说明求鸡犬并不是出于人心,而是出于利益。为了利益可以去求,放失仁心而不知求,这是颠倒了轻重缓急”。——这解释得很中肯。据此可知,这三句中的“而”字是转折连词,相当于“却”,说完这三句后,可追加一句“悲哉”的。

6、最后两句讲的“学问”,无疑是指做人的学问,在当时,在儒家,更是如此。所以“学问之道”其实是指“为人之道”。由于不能把“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完全地付诸实践,这是人的普遍缺点,所以一般人都有个“求放心”的问题,对任何人来说道德进步都是无止境的。——用这样两句收尾句,就放大了本章的意义,使得所论具有普遍意义了。

 

辩析

1、“有放心而不知求”句中的“而”字,《杨著》有注曰:“而——用法同“则”,此从俞樾《孟子平义》。”——我以为注错了,俞樾也错了。这原因,是未看出“人有鸡犬放”以下三句乃是对前句说的意思作讥讽,只想到“有放心”句是承接上两句说下来的。

2、就我所见,注家们对本章的“文句”谈不上有误解,但都未领悟到“言外的深意”,因此都不对“句义”做注释,只是逐句直译出来。《杨著》就是这样处理的,其译文是:“仁是人的心,义是人的路。放弃了那条正路而不走,丧失了那善良之心而不晓得去找,可悲得很呀!一个人,有鸡和狗走失了,便晓得去寻找,有善良之心丧失了,却不晓得去寻求。学问之道没有别的,就是把那丧失的善良之心找回来罢了。”

3、此章末句,《傅著》的译文竟然是:“学习及请教的原则没有别的,就是找回丧失的心而已啊。”——真不知傅先生是怎样想的。

 

译文

孟子说:“仁心是人的本性,义行是表现人心之仁的路径。人要是抛开义行这条路不走,失去了本性而不知道要把它追回来,那真是可悲!人对自己养的鸡狗丢失了都会想到要把它找回来,自己作为人的本性丢失了却想不到要追回来(这样本末倒置还不可悲吗?)。哎,学问之道没有别的,不过是教人把失去了的本性找回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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