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子·忤合第六》篇解说(6·3-4)
(2021-02-15 17:55:00)6·3
其术也,用之于天下,必量天下而与之;用之于国,必量国而与之;用之于家,必量家而与之;用之于身,必量身材能气势而与之:大小进退,其用一也;必先谋虑计定 ,而后行之以飞箝之术。
【解说】
1、这段首句头上的“其”字是指示代词,相当于“此”、“那”,“其术”是指上段末蕴含的、圣人选择盟友的原则:我理解,由于这原则像是不大讲原则,只讲有用、有利,所以单用“术”字而不用“道术”来指称了,因为“术”字单用多是指方法、策略。——句尾的“也”字是提示听者等待下文对这个“术”作说明,所以接下四个“用之”句是讲如何运用此“术”去结交盟友。
2、四个“用之”句要注意的是: 每句中的“之”字都是复指“其术”;“量”字都是考察、衡量义。如果还记得1·9中说的“可以说人,可以说家,可以说国,可以说天下”四句,就知“用之于”后面说的“天下、国、家”,是依次指“有天下、有国、有家”的人,即天子、诸侯国的君主和大夫;“身”自然是指不属上述三类人的个人。“与之”的“与”是将指谓“相与”即“盟友”的“与”字用作动词,“与……结盟”的意思。第四句说的“材能气势”当是才干、能力、气度、势力的压缩表达。
3、接下两句是对前四句做个说明:以上四者尽管地位高低不同,因此争取同他们中某一个建立“忤合-结盟关系”的优先次序也不一样,但在“可以争取建立”这一点上并无区别,并且“搞定”他们的方法也无不同:“大小”是指天下、国、家、身这四者的社会地位不一样;“进退”与这意思的“大小”并提,理当是指在他们中做“与之”选择时应“优先”考虑谁,和哪一个该排在后面。——最后两句说的“谋虑”,就是上文说的“量”;“计定”是主谓结构:“计”是“量”、“谋虑”的变文表达,“定”是指“量”出了也即“谋虑”出了结论;“飞箝之术”是上篇论述过了的“掌控对手的方法”,那里叫“飞而箝之”。注意:这里的“必先……而后”的意思是:必须先行确定究竟选择同谁建立结盟关系,然后用“飞箝之术”去实际进行。
【辩析】
1、这一段,《许注》和《郑译》都缺头句“其术也”:两书都将此句作为上段的收尾句。我对两书作者的这个处理表示“不可理解”:这“其术也”三字明明是用来引起后文呀!——事实上,《许注》给出的上一段的译文中根本没有与这三字相应的文字,显是做翻译时“有意地视而不见”了;《郑译》将这三字翻译为“这就是反忤之术”,则是“有意做出的误译”:上文只是陈述了圣人选择盟友的原则,并未论述“反忤之术”啊!
2、这段话,《许注》的译文是:“把‘忤合’之术运用于管理天下,必定根据天下的实际情况而实施;运用于治理国家,必定根据诸侯国的实际情况而实施;运用于治理卿大夫之家,必定根据其家的实际情况而实施;运用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定看对方才能、品行气质、地位等而实施。无论对象的大小或策略的进退,运用的原则都是一样的。即必定先用忤合之术做好周密的计谋,然后用‘飞箝’之术来实现它。”——由于对四个“用之”的“之”字究竟指代什么都搞错了,结果弄得整段译文都文理不通,不知所云。
3、《郑译》认为前四句中的“天下、国、家”都不是指人而是指地方,给“与之”作的注释则是:“与:施与,实施。”所以,例如头一句,该书翻译为:“把反忤之术应用于天下,必定衡量天下情况制定实施措施”。“大小进退”以后四句,则翻译为:“无论范围大小,不论有进攻之计还是退却之策,反忤术的应用都有一定的基本规律。必定先做好周密考虑,先制定好实施措施,再用飞箝术作为补充手段。”——这译文更加不堪。
【译文】
(圣人抱持的)上述同游说对象建立“忤合-同盟关系”的原则,用之于同天子结盟时,自当先估量天下的形势,用之于同诸侯国君主结盟时,自当先估量他的国家的形势;用之于大夫时,自当先估量他的封地的情况;用之于其他人时,也一定要估量他的才干、能力、气度和势力。以上四者尽管地位高低不同,因此争取同他们建立结盟关系时优先次序的选择会不一样,但在“可以争取建立结盟关系”这一点上,是没有区别的,并且“搞定”他们的方法也无不同:都是首先谋划、考虑究竟同谁建立结盟关系,一经定了下来,就用“飞箝之术”去实际实施。
6·4
古之善背向者,乃协四海,包诸侯忤合之地而化转之,然后求合。故伊尹五就汤,五就桀,而不能所明,然后合于汤;吕尚三就文王,三入殷,而不能有所明,然后合于文王:此知天命之箝,故归之不疑也 。
【解说】
1、这段话前几句好懂:头句说的“善向背者”是指善于运用忤合之术的人:“向背”与“忤合”义同,为了后面出现“忤合”字样时不显得重复,就先使用一个“变文表达”。“乃”字领起的三句是陈述这种人的作为、本事:前句“协四海”是总领,说他能够让全中国境内各派势力不继续相互对抗,走向和谐共存(“协”是和合义;当时人认为中国四周都是海,就用“四海之内”指中国全国,这里是用“四海”二字指“全中国人”。今天还有“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说法)。第二句是对前句做具体申说,可看作兼语式结构:“包”是包扎义,这里引申为“团结”义;其宾语“诸侯忤合之地”又是“化转”的主体(这“化转”就是前文“化转环属”句中说的“化转”,在这里显是“化开解散”义),句尾的“之”字是复指“诸侯忤合之地”(这“地”字是暗指“国”);“而”字无义,只起舒缓语气的作用。——第三句就是字面义,但须注意三点:一,“求合”的“求”字不是寻求义,而是借作“逑”,聚合的意思(《诗·小雅·桑扈》:“彼交匪敖,万福来求。”其中“求”字通“逑”。《诗·大雅·民劳》:“惠此中国,以为民逑。”毛传:“逑,合也。”郑玄笺:“逑,聚也。”)二,“然后”应读作“然,后”,故等于说:这样,后来就……。三,“以之”的“以”相当于“因”,“之”是上句的复指词。
2、“故”字领出的几句,是用伊尹和吕尚的故事印证上文的论断,表明善于运用“忤合之术”者确实大有作为,都可能获得同伊尹、吕尚一样的成就和声誉。——伊尹和吕尚的故事属于传说,这里是简述,不必纠缠于是否真实的问题,我就只补说这几点了:吕尚就是姜太公姜子牙;“汤”和“桀”是分别指商朝开国君主商汤王和夏朝亡国之君夏桀。“五就”、“三就”的“就”字是靠近义,这里引申为“臣服”,亦即“与之结为忤合-结盟关系”的意思。“有所明”是说“得到了解从而被信任、重用”(“有”字相当于“为”)“合于”是“忤合于”的简化:这里需要强调“合”的方面淡化“忤”的方面,就不说“忤”了。“殷”是指商汤王的国家(商汤王的祖先曾经迁到“殷”地,故商朝也叫殷朝)。
3、结尾两句是对上述史实和体现的道理做个评论,说:这说明人能够认识到并且顺应天命,就会终于归附于上天安排的“主人”,不再产生疑惑怀藏二心了。——“箝”是夹住义,“天命之箝”是喻指上天做出的安排,并蕴含“确定不移”的意思;“天命”在这里只是一个“说法”,用来表达思想而已,不可加以附会。
【辩析】
1、此段起首三句,《许注》翻译为:“古代那些善于运用忤合之术的人,能够把天子和诸侯掌控在自己手中,运用‘忤合’之术去驾驭他们,使对方根据己方的实际需要而改变,然后与他们相合。”
2、《郑译》有四个注释是:“协:合同。”“包:包举。”“忤合之:对他们使用忤合术。”“以之:用忤合术等。”所以它给出的前几句的译文是:“古代善于实施忤合之术的人,能够合同四海之内,包举天下诸侯,对他们实施忤合之术,并且依据实际情况变化、改换实施措施,然后用此术来求得明主”——我不禁要问:“他”到底什么时候实施忤合之术?是“包举天下”之前还是之后?是“求得明主”之前还是之后?
【译文】
在古代,善于运用背向之理也即“忤合术”的人,能够团结全中国境内各派势力,让大家不再相互对抗,亦即让各个诸侯国结成的同盟分化解散,终于促使大家一起会聚到和谐的大一统的中国。所以,贤相伊尹虽然五次臣服商汤,五次臣服夏桀都未能得到了解和信任,但最后还是与商汤王结成忤合-同盟关系;姜太公吕尚则三次臣服周文王三次臣服殷纣王都未能得到了解和信任,最后还是与周文王结成忤合-同盟关系。这说明,人能够认识到并且顺应天命,就会终于归附于上天安排的“主人”,不再产生疑惑,怀藏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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