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六十五章解说
(2020-01-07 21:06:22)
六 十 五 章
古之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以不智治国,国之福。
恒知此两者,亦稽式也;恒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也,乃至大顺。
这是《老子》中遭到极大误解的一章,历来被当作老子宣传愚民思想的佐证,《新译》写的本章提要,头一句就是:“这一章集中表达了老子的愚民主张”。——因此,本章的“辩析”部分要用较多的篇幅,解说部分就只从正面简明地交代出每一句和各段的意思了。
【解说一】古之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知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以不智治国,国之福。
这段话无疑是说明“古之为道者”如何“治民”和他的理论根据,以此教诲当今君主该怎样“治民”,重在如何认识“智愚”问题。但使用的“说法”多不好懂。——说明:这段话的文字,帛书本与王本多有不同,但主要是前者多有好几个无义的“也”字,“智”都作“知”,国作“邦”,“福”作“德”,所以二者文义无别,我就从众,依从王本了。又,“不以智治国”,帛书本作“以不知治国”,这在句义上有点不同,我就仍从帛书,只是把“知”也改作“智”。
1、头两句是说:古时候的得道之君(“为道者”)都不以为自己比民众高明,而是认为自己比民众愚昧。注意:两句的谓语不是所谓的“兼语式结构”:“以”字是动词,相当于“认为”(《战国策·齐策一》:“皆以美于徐公。”其中“以”字就是认为义。)故后面的“明民”和“愚之”应是“以”的宾语,即是省略了主语的主谓结构,从后文可知,潜在主语必是“自己”。后句的“将以”是对前句的“非以”作呼应,“非”字相当于“不(是)”,故“将”字相当于“而(是)”或“必”。据此可知“愚之”的“之”字是复指上句的“民”。因此,“明”和“愚”是反义的形容词,“明民”是比民众高明的意思,“愚之”是比民众愚昧的意思,即二者分别相当于“明于民”和“愚于民”。——介词“于”的一个特点就是有时可以省略,第三章的“圣人之治也”句,和四十二章的“道生一”等四句中,就都省略了一个“于”字;表示比较时更是如此,例如“胜读十年书”的 “胜”字后就省略了也即可以添加“于”字。
2、接下两句(按今天的语法,实为一句)直接是陈述“古之为道者”对“民难治”原因的看法,其实交代他那样认识自己和民众的原因、理由,所以意思是:(因为他知道)民众难治(的原因)乃在于(作为治理者的君主自己)总是玩弄智巧。——注意:前(半)句本应说“民难治”的,中间插个“之”字,是将它由主谓结构变成一个名词性词组,好充当句子的主语)“以其智多”是谓语,头上的“以”字相当于“因为”、“由于”;“其”指“治民者”;“智”是动词,贬义用法,指耍小聪明,玩弄智巧(即十九章头句“绝圣弃智”的“智”)。“智多”是“多智”的倒文,“多”是副词,相当于“仅”、“只”,此处可译作“总是”(《论语·子张》:“人虽欲自绝,其何伤于日月乎?多见其不知量也!”其中“多”字就相当于“仅”)。
3、“故”字领出的四句(实为两句)是上句的推论,从而也是介绍“古之为道者”的看法,对他那样认识自己和民众的原因作进一步的说明。这里,“国之贼”和“国之福”中的“之”字不是表示领属关系,而是标明宾语提前了(《左传·定公十三年》:“富而不骄者鲜,吾唯子之见。”)所以这两句是说:因此(他认为)君主用玩弄智巧权术的方法治理国家,那是祸害国家;用不玩弄智巧权术的方法治理国家,则是造福国家。注意:“贼”和“福”对言,“贼”乃相当于“祸”,二者在这里都是用作及物动词,分别是“祸害”、“造福”的意思。后句说的“不智”,是前句中“智”的否定,这说明两个“智”字在这里是用作动词,此句同时也是呼应开头的“将以愚之”句:“不智”意味着“愚”。——联系到第十章说“爱民治国,能无以智乎?”和五十八章说“其政闵闵,其民屯屯;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特别是七十五章说“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对这个理解应该充满信心。
4、现在明白了:头句说的“古之为道者”就是指的得道之君,彰明他的聪慧英明是要暗讽当今君主不明事理,没有自知之明,只会耍小聪明;加个“古”字,则是借中国人的“崇古情结”加强说服力,同时又使得这个隐射不太明显,免得当今君主“太受刺激”。——明确了这个要点,又看出了下文是交代“古之为道者”对“民难治”的原因和应当如何治民的看法,从而也就是申明他“这样”认识自己和民众的根据、理由,是读懂这三句的关键。——就会深信“明民”和“愚之”确实是“明于民”和“愚于之”的缩略。
【辩析】
1、开头两句,《新译》翻译为:“从来贯彻‘道’的原则的人,不是用‘道’来叫人民聪明,而是用‘道’来叫人民愚昧。”很明显,这是先认定两个“以”字是介词,表示凭借,其宾语都是“道”,“以道”是“明”和“愚”的状语;故而“明”和“愚”都是用作及物动词(使动用法),二者的宾语都是“民”,只不过后句用“之”字来复指了。按这理解,老子要求以道治国,当然是主张愚民政策了。作者还为他这理解找到了左证,说:“这和第三章讲的对待人民要‘虚其心,实其腹,弱其智,强其骨’的观点是一致的。”——真遗憾,任先生竟因先错解了第三章,以致又错解了这两句(见本书对第三章的解读)。是的,单独看这两句,是可以采纳他的理解的,问题是联系后文看,这样解释就没有根据,不合逻辑了,就必须说是误解了。指出这一点就足够了:他自己给出的后几句的译文是:“人民所以难统治,由于他们知识太多。所以用智治国,是国家的灾害,不用智治国,是国家的福气。”人民因“智多”而难治,按说统治者就会用、也只能用更多更大的“智”去治国,怎么反而说“以智治邦”是“邦之贼(国家的祸害)”呢?这“不通”呀!这个“不通”在在说明,“以其智多”句的“其”字只能是指代“统治者自己”,认作“民”的复指词,是因为先误解了上文。
我要声明:我丝毫没有讥讽我的老师任先生的意思,仅仅是因为按他对这段话的理解、翻译,老子受的委屈就太大了,是必须加以澄清的,而他的这个解释又有很大的代表性和影响力,至今流毒仍在。
2、开头两句,《今注》做了两个注释:“明:精巧。”“愚:淳朴,朴质。”其译文是:“从前善于行道的人,不是教人民精巧,而是使人民淳朴。”——这明显是为了避免得出老子主张愚民政策的结论而有意如此解读的,可谓用心良苦。但该书后几句的译文是:“人民所以难治,乃是因为他们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机。所以用智巧去治理国家,是国家的祸害,不用智巧去治理国家,是国家的幸福。”前句中的“他们”有“指代不明”的“语病”,若是指“人民”,就同《新译》的译文没有区别了。
3、《译注》给出的这段话的译文是:“古时候修道的人,不是要使人民聪明,而是要使人民愚笨,人民难以治理,是因为他们多智,所以以智来治理国家,是国家的祸害;不以智来治理国家,是国家的福祉。”——这同《新译》的理解几无区别,我怀疑译者是采纳了任先生对这几句的解读。
4、就我所见,只有《沈著》认为这段话中的“明民”和“愚之”是“明于民”和“愚于之”的意思。我认同这看法,只是我得到这个认识的思路不一样。——该书作的论证也很有说服力,读者可找来一读。
【解说二】恒知此两者,亦稽式也;恒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也,乃至大顺。
1、此段头句说的“两者”指哪两者?我以为是指前文说的正反两个意思,即以智治国则祸害国家,以“不智”治国则造福国家。这“稽”字是“考核”义(“无稽之谈”的“稽”);“式”是“规格”、“样式”义,可引申为“标准”。故“稽式”是指“考核标准”。——注意:首句头上有“恒知”二字,足见此句不是说上述“两者”(所表达的道理)本身就是稽式,而是说,可以拿某人是否“恒知这两者”来作为评判他是否有某种资格的“稽式”,而且,这个“知”不是“知道”义(知道谈不上“恒”),而是“牢记”的意思,并因此含有“依之行事”的意蕴(《论语·里仁》:“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其中“知”字就该训“牢记”)。因此,《沈著》将这一句译作“是否将这两条一直放在心上,也是考察君主的一种标准”,是翻译得十分准确的。
2、“恒知稽式,是谓玄德”又是何义?我以为,这“稽式”前没有例如“此”这样的限制性定语,就不是特指上面说的那个稽式了,而是在一般意义上使用的,即是指谓考察“君主是否合格”的所有稽式;因为毫无问题,只有恒知所有稽式的君主才可能被赞扬为“(具有)玄德”。“玄德”,在五十一章中已经见过,那里是用以概括“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品德,足见是指谓最高统治者道德修养的最高标准,最高境界;这里用以赞扬恒知一切稽式的君主,又对之作评价性描写,说他“深矣,远矣”(意谓思想深刻,心存高远),十分正常。——注意:这里是借“玄德”一词褒扬具有玄德的君主看人论事的角度和价值取向自与一般人不同,甚至相反,所以接下说他“与物反也”:这个“物”字是二十四章“物或恶之”句中的“物”,指人,这里可译作“一般的人”。
3、末句是说:但他却是明白了最大道理的人;考虑到全章是讲治国的大道理,翻译为“但他却能把国家引向大治”,一定不违老子本意。——此句头上的“乃”字是表示转折,相当于“却”(《诗·郑凤·山有扶苏》:“不见子都,乃见狂且。”)“至”是“达到”义;“顺”是用作名词,指“道理”(《汉书·文帝纪》:“孝悌,天下之大顺也。”)。
【辩析】
1、此段头句说的“两者”,注家们多认为是指“以智治国”和“不以智(以不智)治国”这两者;“稽式”,则被看作一个合词,“法式”、“楷式”义。所以《新译》将头句翻译为:“认识这两者[用智和不用智]也还是一个原则”。——“稽式”前并无“此”字,不知为什么,注家们作翻译时,竟一律当作有个“此”字。
2、“与物反矣”句,注家们竟然不知其中“物”字是指人,我真有点“愕然”:老子怎么会用圣人强过非人的存在物来说明、突出圣人的高明呢?今天还有“大人物”、“历史人物”、“英雄人物”的说法,其中的“物”字不还是作为“人”的同义语素的吗?——试看这些“名著”给出的此句的译文:
《新译》:“与具体的事物的性质相反”。
《沈著》:“与普通生命的价值取向正相反”。
《今注》:“和事物复归到真朴”。
《译注》:“与万物复归于大道”。
3、此段末句,王本前有“然后”二字,若原文如此,就该读作“然,后乃至大顺”:“然”为“然而”义,故句义与帛书本无异。但《新译》、《今注》和《译注》的作者都将“然”、“后”连读,径直翻译为“然后”。——这又是一个“不该有的共同的误译”。
【译文】
古时候的得道之君,不认为自己比民众高明,而是认为自己比民众愚昧。因为他们知道,民众要是难于治理,必是因为做君主的人自己老是玩弄智巧权术。所以他们认定,以智巧权术治理国家,那是祸害国家;以不搞智巧权术的方式治理国家,那才是造福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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