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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二十七章解说

(2019-10-18 18:12:52)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

是以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物无弃财:是谓袭明。

故善人者,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也。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这一章,不同版本的文字有较大差异,注家们的理解也多有分歧。我理解的思路和得到的“解读结论”又与众不同,请读者细察。

 

【解说一】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

1、读懂这开头五句,首先要有知识:前三句说的“辙迹”、“瑕谪”、“筹策”,都是由两个同义词构成的联合结构的合词:“辙”、“迹”分别指车轮和马脚在地上压出、踩出的痕迹;“瑕”和“谪”分别为玉上的斑点和人的缺点;“筹”与“策”都是计数用的筹码,区别仅在于前者大些,后者小些。——后两句中的“关楗”和“绳约”也如此:“关”和“楗”皆为门闩,“绳”和“约”都是绳子。

2、其次是要肯动脑筋。一看接下是用“是以”引出后文,就要想到这五句必有一个共同的“寓意”,那共同寓意乃是“是以”的“是”(翻译为“因此”,则是“此”)之所指;如果理解、翻译错了,概括不出一个共同寓意,或据以概括出的意思不切作者的想法,就会使“是以”(因此)得不到落实,译文就会显得“逻辑上有毛病”。因此,解读这五句话时务必顾及下文。例如头一句,你要问:这是一般地陈述“善行”的人之“行”的特点,还是夸赞他本事大,抑或这其实是给“善行”下定义,申明要做到了怎样才称得上“善行”?单看,这三种理解都可取;因此就需要选择,就要进一步思考。——我选择第三解,所以将这五句原文标点成这样子。说明:在帛书本,“行”、“言”、“数”等五个动词后都有个“者”字,我实际上是用逗号代替那“者”字。又,这里到底是针对“行”、“言”等“事”而发,还是评论“行者”、“言者”其人?这倒不必太在意,因为这二者其实是一回事。

3、每一句的具体含义,可从第二句想起:从接下是说圣人“善救人”看,“无瑕谪”不会是说“善言”者其人的“言”无瑕谪,就是说,这“瑕谪”一定是对听话人而言的;据此可知,这“言”不是指一般的“言谈”,而是特指对他人的批评、指摘、规劝之言。于是知道了,此句是说:说出的话不让人感到不快,对方毫无受指摘的感觉,这样批评人才称得上“善言”。按这思路想下去,就知第三句是说:根本不用筹策计数,故而旁人看不出他在计数,才配称为“善数”;第四句是说:躲在屋里却门不上闩以致别人无须启闩开门就可进屋,才能说是善于隐藏(这里,“闭”是隐藏义 “可”是“此病不可怕”这类说法中的“可”,故“不可”相当于“不必”、“不值得”。下句同)。这时更会发现,第五句的“结”字乃是指把别人同自己“结”在一起,也即让别人认同自己、拥戴自己;故句义是:让别人自愿追随自己,根本没有受约束的感觉更无从谈论摆脱约束,才能说是善于团结人(的人)。——这时返回来,就会感到头句的意思非常明白了:“行”是“行医”、“行善”的“行”,相当于“做事”;“辙迹”是喻指人做事后留下的痕迹;所以句义是:做事根本不留痕迹,因此别人看不出到底做了什么事甚或做了事没有,才堪称善于做事(的人)。很明显,这就是这五句话的共同寓意,所以此句排在首位。这时还会发现,五句的排序很有讲究:二、三、四句不过是再举例说明头句的意思,末句其实是宣讲“无为”的理念,可说是落脚点;再一想,恍然大悟:原来,这五句话是变个样儿申说第十三章说的“功成事遂,而百姓皆谓我自然”,并把这评价为“善行”实为“至善之行”的表现。

 

辩析

1、这五句话,如果认同我上面的解读,就要说历代注家没有哪个人读懂了,注译对了。因为他们都忽略了我上面说的应该和怎样寻找“共同喻义”的问题。《译注》给这五句做了四个注释,就都是解释字面义,即一律从说明“善行”、“善言”等有什么特点方面去理解,最后给出的译文是:“善于行走的,不留痕迹;善于言谈的不留瑕疵;善于计算的不需筹策;善于关闭的,不用栓锁却坚固难启;善于打结的,不用绳索而无法松解。”这代表了对这五句话的“历来的和流行的理解”,单独看,好像不错,再读下去,就会发现“是以”后面的意思同这五句似乎没有关联,即“是以得”没有道理。——第二句,任先生的译文是:“善于言谈,无可指谪。”《今注》做的注释是:“善言:指善于行‘不言之教’。”译文却是:“善于言谈的,没有过失”。沈先生的更是不堪:“善于谋划的人毫无疏漏瑕疵”。

2、对这五句话,元人吴澄有个解释:“行者必有辙迹在地,言者必有瑕谪可指……然皆常人所为也,有道者观之,则岂谓之善哉?善行者以不行为行,故无辙迹;善言者以不言为言,故无瑕谪;善计者以不计为计,故不用筹策;善闭者以不闭为闭,故无关键而其闭自不可开;善结者以不结为结,故无绳约而其结自不可解。”——这明显是刻意往高深处解释老子的朴素说法。今天更有人再拔高一步,用对立统一的原理来解释,说这里充分表现了老子的辩证法。但都是基于误解而生发的更大的误解。

 

解说二是以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物无弃财。是谓袭明

1、这是从上面五句的共同寓意做出的推论,指出圣人就是从此类平凡事例得到了启示,悟出理当如何救人,因此他的“救人”也该说是“善救人”。——前句请注意:

“救”的本义是禁止、阻止义,即是今天说的“救火”的“救”(《管子·立政》“山泽救于火,草木殖成,国之富也。”)由于常是阻止对象陷入危险,所以多在挽救、救助、纠正等义上使用了。说圣人“救人”,自然含有世人多因十三章说的“贵大患”等世俗原因而过着有违人的本性的“宠辱若惊”的不幸生活,故而圣人想挽救人们这层意思,但老子其实是把“救人”看作圣人固有的任务也即本质规定的,不然的话,他的“圣人”概念几乎没有存在的意义。惟其如此此,作者才要明确交代,从以上五句得出的关于圣人行事的推论,是“圣人恒善救人”,而不是“救人”,就是说,“圣人救人”无须论证,也不是更不会是从上文五句推出的认识;圣人行事、施政的特点是“救了人”而又不让人感觉到“被救了”,亦即他们能够“皆谓我自然”,这样地救人才称得上“善救人”。“要如此救人”,这一点才是圣人从以上五句的寓意得到的启发。——可见作者用“是以”领出这几句,是要凭着前文是那样定义“善行”、“善言”等“五善”的,让“善救人”这提法“不言自明”,从而最准确地交代出圣人是如何救人的,也即圣人坚持的“救人原则”。

“善救人”前面为什么加个“恒”字?我的体认是:这“恒”字明显不是“常常”的意思,因为这意思至少暗示了“圣人也偶尔有不救人的时候”,那无疑有违“老子思想”。所以我认定:这个“恒”字是“亘”的借字(读更)。“亘”有连绵不断义(“亘古以来”的“亘”),又有周偏无遗义(《诗·大雅·生民》:“恒之秬秠,是穫是畝。”毛传:“恒,徧也。”)所以“圣人恒善救人”是说:圣人一定是既救了人又绝不让被救者感到自己曾经有过失误而被他人挽救过,并且是始终这样对待一切人。——就因为是这意思,所以后又追加“而无弃人”四字(可以另作一句,即前面加个逗号),点明后一意思并加以强调:“弃”是舍去义,“弃人”显是说“丢下不救”。

2、接下为什么来个“物无弃财”句?对这一句,我只能说:我实在不懂,并且觉得根本不通,不增字作解的话,既不可能“解释为”承接着“圣人”说下来的,也不能认为是“是以”领出的另一方面的内容;因此,我认定为衍文。——在王本,“是以”后是这样四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我敢说,这必是后人为了对偶而妄改的,因为后两句决不能视为上文五句共同寓意的推论,而且,“善救物”这说法也不通:与人对言的“物”没有自我意识,哪会有“被救”的不快感和“我自然”的要求?

3、末尾的“是谓袭明”句是对“圣人恒善救人”作评价:“是”是上句的复指词;“袭”的本义是“加上衣裳”,即“重衣”(《礼记·内则》:“寒不敢袭,痒不敢搔。”郑玄注:“袭,重衣。”)由此引申出“重叠”义、因袭等义项(《左传·哀公十年》:“吾卜于此起兵,事不再令,卜不袭告。”)所以这“袭明”的字面意思是“双重的明”,“是谓袭明”是说:这可说是最大的聪明,最高的智慧。——在《老子》中,“明”多是“明白”、“聪明”义,十六章说“知常曰明”,三十三章说“自知者明”,两句都带有定义的性质,此句可能就是根据这两个定义立论的,暗示圣人规定自己要“恒善救人”,乃因“知常”,且有自知之明。不过,读《老子》也不必这样细抠:太细可能走进牛角尖。

 

【辩析】

1、这几句,《今注》从王本,只对“袭明”作了个注释:“袭明:含藏着‘明’。‘袭’,承袭,有保持或含藏的意思。‘明’是指了解道的智慧。”其译文是:“因此,有道的人经常善于做到人尽其才,所以没有被遗弃的人;经常善于做到物尽其用,所以没有被废弃的物。这就叫做保持明镜。”——我真不明白为什么这样注释和翻译。这意思接在该书作者自己给出的上面五句的译文之后,也是“一点不沾边儿的”。问题更在于,这理解和这译文几乎是历代注家对这一章和这几句的共识。

2、《译注》也从王本,注释“袭明”说:“袭明:内敛聪明。袭,掩藏的、不外露的。”其译文是:“因此圣人善于挽救人,从不遗弃人;善于物尽其用,没有物被废弃,这就叫‘袭明’。”——似乎比《今注》的注译好一些,但只是“误”的程度稍低一些。

3、“是谓袭明”句,任先生翻译为:“这叫做内藏着的聪明” 。沈先生翻译为:“这就叫凭借他人的聪明智慧”。——足见这一句把我们的注家害苦了。我的理解明显最能承接上文,又训诂有据,应该是可取的,他们为什么没有想到?大概是因为我大胆地把“物不弃财”句当衍文了。这又说明什么呢?是否说明我“太不讲规矩”?

 

【解说三】故善人者,善人之师,不善人 (善人)之资也。不贵人之师,不爱其资,智大迷,是谓要妙。

1、这一段用“故”字引起,说明这是进一步揭示上述所谓“袭明”的要义;因此,要扣紧“明”所提示的内容去理解,否则,会“想偏了”。——注意:

这段话不是离开圣人如何“救人”的问题,转而谈论“善人”和恶人(不善的人)的关系,而是深化“圣人善救人”这个话题,从介绍圣人救人的“效果”(被救者没有被迫改变其自然本性,得了实惠也会说“我自然”),转而交代圣人是如何也即他认为应该如何认识“救人”这件事,而他认定这个“应然之理”,是基于更好地达到上述效果的考虑:惟其如此,这几句可以用也应该用“故”字领出。——再考虑到老子预定了圣人的救人乃是帮助人完全地保有自己作为人的本性,质言之,提高人的人格水平,或者说精神境界,就会知道:头句中的“善人”不是指名词,而是动宾词组:“善”是改善、使更好的意思,“善人”其实就是指“救人”,不过已不是着眼于“把人从危险的路上拉回来”,而是着眼于“提升人的档次、水平、境界”了;“善人者”这个“者字结构”也不是指人,而是指“让人更美好”这件事;“人之师”乃是第二个“善”字的宾语,是喻指人的行为的主导者,也即人的人生观。所以头句是说:因此,提升人的人格水平,应是帮人提高精神追求、人生目标。

前两句其实是一个判断句分两句说,即第二句是从否定方面对前句作“解释性补充”,说;而不是提高他的“资”(“善人”重复,明显有一个是衍文,所以我放到括号内)。毫无疑问,这个“资”字不是资财、资产、资料等意义上的“资”,而是指人的才性、性情。——我的根据是:第一,从训诂看,“资”字有指“才性”的用法(如《荀子·性恶》:“今人言性,生而离其朴,离其资,必失而丧之。”杨倞注:“资,材也。”这“资”字是与“朴”并言,足见也是指人的天性。)第二,按义理分析,圣人救人是要被救者能说“我自然”,质言之就是不让他感到自己受了伤害,未被迫改变本性,而“善”正是意味着“改变”,所以“不善人之资”作为对上一句的“解释性补充”,理当等于说:非指(即不是去)提高人家的本性。请注意:这里也用“善”字,是因为当然要重复前句的“善”字,但明显不重在“改进”、“提高”这个“方向”,而仅仅着眼于“改变”这个要点了;而且,更要紧的是,老子认为人的本性并无好坏优劣之分,是谈不上“改进、提高”的。又,此句的“不”字相当于“非”、“不是”。

2、后四句好懂了:“贵”还是“贵难得之货”的“贵”;“爱”是爱惜义,此处自然带有尊重的意味;“虽”相当于“即使”。所以前三句的意思是:谁要是帮人提高人格水平时不看重人生观这个导引人的行为的、可以说是存在于自身内的老师的作用,又不尊重人的自然本性也即天生禀赋、才情,那就即使还承认他聪明也要说他在行糊涂事了。这像是隐射倡行仁义的儒家学派,因为儒家也是以“善人”也即“救人”作标榜的。——末一句是对前三句的意思做个点赞,没有别的意思。

 

辩析

1、这末一段,就我所见,所有注家都把“善人”解读为偏正结构,翻译为“善人”,认为“师”就是老师,“资”是财富、资源义。《译注》的译文就是:“因此善人是善人之师,不善人是善人之资。不尊重老师,不珍惜其借鉴的对象,再聪明也会陷于糊涂。这是最奥妙的道理。”——这意思能够承接上文吗?最要紧的前一句有必要说吗?这两句究竟说明什么,会是老子的思想吗?我以为译者自己也会做否定回答的

2、这段话,王本在第二个“善人”前加了个“不”字,使得文义简直不可理解了;可见这个“不”字必为后人妄加。帛书本一出,无此“不”字,理应解决了这个问题,可有人竟根据王弼“举善以师不善,故谓之师矣”这样一句注文,而认为应改帛书本而从王本。《今注》就如此;大概是为了事理上能够说得过去,故“添字为解”,将此句翻译为:“所以善人可以作为不善人的老师”。——“可不可以”仅是带倾向性的议论,“会不会”则是根据“不善人”的品性做出的事实陈述或判断,二者明显不是一回事;这里,老子会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发议论,而不是在宣讲他认定的道理、规律,对世人作教诲吗?我估计,想到这一点,《今注》就会不从王本而选从帛书本了。

3、《译注》在本章题解中写道:本章“尤其在论述善人和恶人这两种类别时,老子以辩证的观念来看待和分析善恶,认为两者之间也同样存在着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因而提出了‘善人者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因此,‘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应当贵其师而爱惜其资。”——你若是认同了我对本章的理解,看了这段话后回生发怎样的感想?

 

译文

做事不留痕迹,别人简直不知道做了什么或做了没做,这才堪称善行;批评了别人,对方并不觉得受到了指摘,这才堪称善于批评;在计数,但不使用筹策故而别人发现不了,这才堪称善于计数;在屋里躲着却根本不设门闩以致别人无需开门就可进屋,这才堪称善于隐蔽;让别人自愿追随拥戴,根本不觉得自己受了约束故而更谈不上有摆脱约束的欲求,这样才堪称善于团结人。

惟其如此,圣人把人从危险的路上拉回来是一定不让人有被救了的感觉的,而是让人觉得“我自然”,并且是无论何时何地都这样,决不遗漏任何人。这可说是双重的智慧。

所以,帮人提高做人的水平应是帮他提高精神追求,人生目标,而不是提高他的自然本性,也即他天赋的固有的禀赋和才情;谁要是帮人提高人格水平既不看重人生观这个导引人的行为的、可以说是存在于人自身内的老师的作用,又不尊重人的自然本性也即天生禀赋、才情,那就即使还承认他聪明也要说他在行糊涂事了。这才是最为紧要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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