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十四章解说
(2019-09-13 20:56:46)
十
这一章,注家们对全章主旨的领会均属猜谜性质,我所见到的译文,你即使参考了注释,读了之后都仍会觉得不知所云,以致不能不怀疑译注者能够相信他自己是真的读懂了。这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全章虽然讲的是道,却只是在最后四句中才出现“道”字,前面几大段都把“道”作为一个设定的存在物,用描写感性物体的语言来描述它,以致文义实在有些扑朔迷离,令人难以把握。
【解说一】视之而弗见,名之曰微;听之而弗闻,名之曰希;捪
1、冒号之前的三句,无疑是对某个设定的东西作描述,六个“之”字都是指代“那东西”。三句结构相同,我以为都是表达假言命题,例如头句,是说:(有个东西,)你若想看它,那一定看不到,只好叫它“微”。——“而”是表示顺承关系,相当于“就”、“那么”;“名之曰微”是“弗见”“逼”的,所以前头一定有个未予明言的“只好”的意思;“微”是微小义,显是根据“太小了,人眼就看不见”而取这个名字的,但既然说“不见”,这“微”作为名词就是指“小到至于看不见的东西”。另三句要仿此理解。注意:“捪”是抚摸义,“夷”作动词时有除去的意思,故这里用作“微”的同义词了,有的版本中,“微”和“夷”位置互换了。
2、接下两句的前一句是小结前三句,同时也就解释了“三不”的原因,意思是:可见凭借“视、听、捪”这三种(感知)能力是根本不能认识它的。注意:承上面三句读来,此句应还是对“那东西”做陈述,所以“诘”必是指对它的探究,“此三者”理当是指“视、听、捪”这三种认识方法,或者说能力。——“诘”就是问,由于多是指调研过程中的提问,所以有了追问、探究等附加义;“至”通“致”(有的版本中就作“致”),送、给予的意思,常常带“双宾语”(例如“致信党委”),这里,“诘”是直接宾语,间接宾语是“那东西”,由于不言而喻,就不用“之”字复指了(“此三者”是“凭借此三者”的意思)。
3、下一句,即此段末句,是又对“此三者不可至诘”作个解释,说:因为它本来就是浑然一体,不可分析的。——注意:此句接着上句说下来,潜在的主语(陈述对象)只可能是“诘”所指向的“那个东西”;这直接是“语感”告知的,也是事理逻辑的指示:此句明显是描述某对象,但不可能是描述别的某个东西。头上的“故”字兼有“因为”和“本来”二义,就是说,后面本应加个“固”字的(“固有”的“固”),“故”、“固”音同,加之“故”通“固”,就只说一个“故”了。“混”不是“混合”、“混杂”的“混”,而是“混沌”的“混”,统一不可分的意思(马叙伦说:“古书言‘混沌’者,皆谓未分析。”)此句说明老子已经知道,因此他预设了,可以“视、听、捪”的东西必是多种属性的统一体,即可以看到就也可摸到,还可打击它听听它发出什么声音,等等,所以他用这样一句话来对“不可致诘”作解释。
【辨析】
1、这一章,注家们一般都认为是对“道(体)”作描述,这不会有错;他们给出的这第一段前三句的译文,尽管多种多样,且“到位的”很少,但都谈不上有误解。——例如《今注》的是:“看它看不见,名叫‘夷’;听它听不到,名叫‘希’;摸它摸不着,名叫‘微’。”这译文不像是对抽象的理论观点做陈述,而像是在描述一个怪东西,于是从不同方面给它起名字。又,这段话前三句,王本一律无“而”字和后一“之”字,“弗”都作“不”,“捪”作“搏”;“微”、“希”“夷”三字在各本中位置很不一致。
2、注家们几乎全都认为这段话后两句开头说的“此三者”是指“微、希、夷”三者(因此,下句说的“为一”自然地被理解为“此三者”合而为一了),还将“至诘”连读(帛书本作“至计”),以为“至”是“诘”的程度状语。《今注》的注释就是:“致诘:究诘,追究。” 《译注》说:“混即合。混而为一即合而为一体。这个‘一’也即道。”——所以两书给出的末两句的译文分别是:“这三者的形象无从究诘,它是浑沦一体的。”“这三者难以深究,它们原就合为一体。”
【解说二】一者,其上不谬,其下不忽,寻寻兮不可名也,复归于无物。
1、这几句,王本没有开头的“一者”,“不谬”作“不皦”,“不息”作“不昧”,“寻寻兮”作“绳绳兮”。高明先生在其《帛书老子校注》中说:“按此乃承上文‘混而为一’而言,当有‘一者’为是,无则捝漏,应据甲乙本补。”我认为他说得很对,因为从文章看,有了这个“一者”,就换了话题,下文就是对这“一者”作陈述了,质言之,是针对“那个东西”作为“一”的特性,转从另一角度来描述它了。所以我选从帛书。自然,没有这二字,文义不变。——这里请注意:名词后加个“者”字,常是用来领出对那名词作解释亦即指明其特征的话(所以句子常是判断句),例如《史记》名句:“廉颇者,赵之良将也。”这里就是把上句说的“一”当作一个名称,要对它做个“解释性介绍”了。所以“一者”后要停顿一下,提示听者注意下文。
2、从上文可知,这“一者”是指那设定为不能用感性器官去“诘”它的抽象存在物。既如此,怎么又说“其上”、“其下”呢?岂不又把它看作有形体的可感知的东西了?——乍看你一定会发出这问题,可这正说明你没有想到: 那抽象物,也即思想理论,“道”,只是不能从空间上去讲它“上面”、“下面”如何,但这里的“其上”、“其下”乃是从时间上说的,而且前几句说“视它、听它、捪它”必得不到结果,是说它不占有空间,说完后就转而从时间上介绍它的特性,不是很合说话的逻辑吗?抽象的东西并非超时间的存在,它也可以有历史和未来啊!
3、现在进而知道了,“不谬”是与后句的“不忽”相提并论的,“谬”是借作“悠”(“忽悠”的“悠”,帛书甲本就作“攸”:“悠”、“攸”音同,可以通假),是“忽”的同义词,“迅疾”义;故“其上不谬”是说:它不是在过去某时突然产生的,简直说不出它的开端;“其下不忽”是说,它也不会在将来某时突然灭绝,即它是不会消亡的。——明乎此,接下两句也明白了:“寻”是长度单位(八尺为一寻),这里是用“寻寻兮”表达“永存不绝”的意思(王本“寻寻”作“绳绳”);说“不可名也”,是呼应前面的三个“名之曰”,意思是:因此,从时间上去认识它也不好给它起名字;最后来句“复归于无物”,是对“不可名也”做个“调侃式”补充,说:可见它同样像是“不存在的东西”。注意:由于前几句是着眼于“那东西”的空间特性,显示它的抽象性,即它不是感性存在物,所以这里就“呼应着”说,从时间上看也如此,并且“幽默一下”,用“无物”这个说法来指称“非感性存在物”了。又,此句的“复”字相当于“也”、“又”;“归于”即“归结于”。
【辨析】
1、我很自信,我对这几句的上述理解不会有错,因此我敢说:历来注家的解释都错了。试看这几家的译文:
《今注》:“它上面不显得光亮,它下面也不显得阴暗,它绵绵不绝而不可名状,一切的运动都会还回到不见物体的状态。”
《译注》:“这个‘一’,它的上部不太明亮,它的下部也不太昏暗,难以名状,无边无际,回归于‘他物’的境地。”
沈先生:“这个一体,它的上限,再往大里说,也并非虚构妄言;它的下限,再往小里说,也不可忽略;多方计度研究还是无法标志,只有回归于扬弃任何个体的本质实在。”
2、错得这样厉害,实在令人遗憾,原因则很简单:都把这里的“其上”、“其下”理解为指示空间位置了。但问题更在于:前文已经申明那个东西是非感性的抽象存在物,老子怎么会又从空间上去描绘它,说“它绵绵不绝”呢?岂不自相矛盾了?——顺便说一句:现代注家一定是参考了前代注家的说法才敢于这样“立论”的,足见两千多年来,《老子》遭到的误解会有多少、多大。又,林语堂把这里的“其上”、“其下”译作“按高处说”、“按低处说”,沈先生译作“它的上限”、“它的下限”,这说明他们“看出了”问题,但却只是使得他们的译文更显得晦涩难懂,这说明什么,值得深思。
【解说四】执今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谓道纪。
这收尾四句很难懂,但我又自以为读懂了:这是在讲完了道不是感性的存在物,但是时间中的存在,以及这二者对人意味着什么(因此人对它很难有准确的认识,而且不可将已有认识僵化)之后,就给人发出一个忠告,教人只能怎样和必须怎样对待“道”。
1、头两句就是字面义,但须知道:“执”是执持、使用的意思;“今之道”是指适合于当今情势的“道”,亦即理论观点、政策法令;“御”是治理义(《书·大禹谟》:“临下以简,御家以宽。”)前头的“以”字是“用以”或“以期”的缩略;“今之有”是指当今存在的一切有待你去处理的问题:“有”是存在的意思,这里名词化了,无疑是指要用道去处理的事情、问题。——看来,这是在对君主做教诲,前文也是在向君主“论道”。这不奇怪:《老子》就是一部向君主宣讲政治哲学的书,其对象当然主要是君主。
2、第三句,最要注意的是头上的“以”字:这是连词,相当于“和”、“并且”(《诗·大雅·皇矣》:“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不长夏以革。”其中两个“以”字就是这用法)。所以这两句是顺着上两句的意思,说:并且同时推知上古时期的情况(“古始”就是“古”,与“今”相对,指“古之有”,为了增加一个音节才添加一个在这里可视为“古”的同义词的“始”字)。——为什么“执今之道”就可以“知古始”呢?这在本章中的根据是上文说的“寻寻兮”,即道是连续发展的,不是跳跃着变化的,换言之就是“古今之道必有共同之点”。自然,在老子心中一定也有根据的,那就是他说“寻寻兮”时所持的理由:他一定认同孔子关于“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的说法(见《论语·为政》)或者也有这说法体现的观点、思想。
3、末句头上的“是”字是前三句的复指词;“纪”是纲纪、要领义(《吕氏春秋·论威》:“义也者,万事之纪也。”)所以“道纪”即“道的要领”。——此句明显是申说按前三句的指点去认识道、运用道的极端重要性和有效性,暗示做到这样也就足够了。应该说,前三句确实体现了这样的要求:要重调查研究而不固守理论条文,要从当前实际出发又不割断历史,要承认古今一理又不忽视每个时代的特殊性,可说“充满了辩证法”;老子把这称之为也就是规定为“道纪”,真是太正确了。
【辨析】
1、“执今之道”,世传本都作“执古之道”。对此,高明先生说:“‘今’、‘古’一字之差,则意义迥然有别……托古御今是儒家的思想,法家重视现实,反对托古……从而足证经文当从帛书甲乙本作‘执今之道,以御今之有’为是。”沈先生采纳了此说,只是指出高先生所说的“法家”应该为“道家”。我认同沈先生的意见。所以我选从帛书本。——《今注》和《译注》都从王本,又以为“今之有”是泛指“具体的事物”、“现存的事物”,故前两句的译文分别是:“把握着早已存在的道,来驾驭现在的具体事物”、“秉承这亘古已有的道,就可以驾驭现存的万物。”
2、对“今之有”,刘师培有个解释:“有”通“或”,而“或”即古“域”字,所以“今之有”该是指现今君主统治的领域,从而“御今之有”可翻译为“治理今日之天下国家”。——我认为这个解释字面上、义理上都说得通,又符合“《老子》是写给君主看的”这个合理的设想。但考虑到这解释同我的理解相通、一致,我又以为这是“绕弯子”的解释。
3、末尾两句究竟是承上句说下来的,还是另起话题?换言之,这两句前面应该是用逗号,还是该打句号?一般都作后一种理解和标点,《今注》和《译注》不是例外,两书这两句的译文几乎雷同,分别是:“能够了解宇宙的原始,叫做道的规律。”“能够知晓宇宙的本始,这可说是‘道’的规律。”——认为“古始”是指谓“宇宙的原(本)始”,恐怕讲不出训诂根据或“文本根据”来;说能够了解(知晓)古始,就“叫做”或“可说是”道的规律,则实在令人费解。凭着这两点,我就觉得这是“不负责任的翻译”。
4、这一章,王蒙的转述是:“看也看不见,这就称做夷。听也听不到,这就称做希。摸也摸不着,这就称做微。
【译文】
有个东西,你想看它看不到,只好叫它“微”;想听它也听不见,只好叫它“希”;想摸它更是摸不着,只好叫它“夷”:总之,凭人的这三种感知能力都不可能达到对那东西的认识,这说明它乃是一个不可分析的单一的东西。
这个单一的东西,不是过去某个时候突然产生的,也不会在将来某个时候突然消失,它一直存在着却没有名字,从这方面看也确实该把它归结为非感性存在物。
因此,可说那东西是处在没有形状的状态中,是个没有任何感性特征的对象,以致让人恍恍惚惚,觉得它简直不可捉摸:迎着它来,看不到它的头颅,跟随着它去,看不到它的尾巴。
因此,认识道和运用道,只能是,必须是:执持适合于当今情势的理论观点、政策法令,用以治理当今有待处理的一切问题,并据以了解古时的情况:道的要领就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