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一章解说
(2019-07-19 14:29:54)
第一章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
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这是《老子》第一章,我以为带有序言或绪论的性质,开宗明义地宣告:本书是要阐释一个恒能指导人的整个一生的,也即对于人的任何活动都具有最高指导意义的主张、理论、学说,质言之,为人之道和治国之道,可简称为“大道”。
【解说一】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
1、这开头两个对偶复句是帛书本的文字,王本作“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王本”即东汉末经学家王弼编定的《老子》版本,今人使用的多是王本。)
2、头句前一“道”字无疑是名词,是本章讨论的“话题”,全句的主语。第二个“道”字放在“可”字后面,显是用作动词;是什么意思呢?这里,我的思路是:这是一个主谓句,所以要通过两个步骤来确定,即先行弄清作为主语的“道”字之所指,然后从“道”字用作动词时的各个义项中鉴定出可以同主语搭配的义项;如果可以搭配的义项不止一个,就还要联系下文、全章以至全书来决定。这样得到的结论才能认定为此字和此句的确解。——“道”字在《老子》中共70余见,明显用作动词的唯此一例,用作名词时,不是直接指谓道理(思想、主张、学说),就是借指得道之人,即明主圣君,这是可以肯定的;所以我在排查了用作动词的“道”字各个义项之后,最后认定:这“可道”的“道”字是“指导”的意思,其潜在的宾语(受事)是“人”,也即人的“行事”,由于不言而喻,就未予说出了(《庄子·田子方》:“其谏我也似子,其道我也似父。”其中“道”字就是这用法)。因此,头句是说:人们奉行的、通常称之为“道”的道理,确实都能用来指导行动,但都非“恒道”,即不是永远可用、在任何情况下对人行事都具有指导意义的(最大的道理)。下句的语法结构和修辞手法完全一样,故意思是:人们使用的名称虽然可以用来指称对象,但都非恒名,即都不可以用来指称一切人、事、物。
3、作者为什么一开头就连着说这样两句话,这样两个意思?合理的解释是:他要说的主要是前一句,即他只想申明“人们通常理解的道”和他想阐释的“恒道”的关系,只因从人的认识和语言表达方面看,这二者的关系乃是只有“特适性”的“道”和具有“普适性”的道的关系,是一般“共名”和一个具有最大适应范围的特殊“专名”的关系,加之前句的意思不够显豁,而后句是十分明白的,追加此句会让前句的意思因有所“比拟”和互相发明而清楚起来,所以就连着说这样两句了,并且采用了对偶句的形式。——从主客观的关系说,人们通常遵行的道理乃是一类客观事物共同本质和发展规律的反映,因而总是与特定的“类名”相对应,其适用范围必局限于该“类名”所指称的事物,不能应用到他类事物上去,即不会是“恒道”。所以后句也可说是指出前句论断的理由,意思是:因为(通常所谓的道理都只是用于一个类名所反映的事物,而)任何一个类名都只是反映一个特定的事物类,不是反映一切事物。这两种理解明显相通、互补,因为“名”与“实”(名称和它所反映、指谓的事物)是对立的统一。
4、我的结论是:老子用这样两句开头,是要申明,也确实声明了,他此书是要阐发、推荐一个能够指导人的一切行事、对人具有最高指导意义的“道”,这个“道”是与通常所谓的“道”对言的,所以他特称之为“恒道”。——以后各章中,他多半是简称为“道”,有时,为了强调,就叫“大道。
【辩析】
① “道”字用作动词时也是多义的,理当只有证明了采用其他任何一个义项都说不通之后才可以下这种断言,可至今没有人给出这个证明,所以这个解释带有“武断”的性质。
②如果接受这个解释,本章这头句话就等于宣布“永恒不变的道”是不可言说的,那么,是否存在“永恒不变的道”呢?按说,老子如果认为不存在,他就不会说这样一句话了,足见他是肯定其存在的,并且就是他自以为掌握了的、他要在本书中向人推介也即宣讲的“道”。但这不自相矛盾了吗?写“一本书”来论述和向人推介一个“不可言说”的道,这不荒谬吗?
③从此句与下句是对偶关系看,也不能认为“可道”的“道”字是“(被)言说”、“说得出”的意思,因为下句中“可名”的“名”字只可能是“称谓”、“指称”义,严格说是不能同这个意思“作对”的:可能被人说出是“道”的“性质”,能够用以指称对象是“名”的“功能”,二者至少不构成“工对”;按这理解会使得两句的主语“道”和“名”一为受事,一为施事,从这方面看两句就更“对不起来”了。
就是凭着以上三点,我认定本章头句中“可道”的“道”字不会是言说义,才决定改用“指导”的意思训释这个“道”字(实乃认定这个“道”字同“导”)。——我知道,这一定会犯“众怒”的,但我估计,“他们”不会认为我的批评没有道理,更不会断言我的理解没有根据,亦即会“在心里”接受我的批评和新解的。
3、我要顺便指出:是沈善增先生在其《还吾老子》一书中最先提出“可道”的“道”字并非“言说”义,他的理由之一是:“据我考证,‘道’在先秦时没有‘言说’的义项。” (以后征引沈先生的言论都出自此书,简称《沈著》)——我不介绍他的考证了,只说一句:不管他的这个考证结论是否可靠,对于他认为本章头句说的“可道”的“道”并非言说义,我是认同的,至于他说“恒道”乃是指“恒”的“道”,即“‘道’是‘恒’的一个方面,而‘恒’则类于哲学上的‘实在’范畴,为世界的本原与本体。”我就不敢苟同了。
4、汤漳平、王朝华两位先生译注的《老子》一书(以后简称《译注》),给出的这两句的译文是:“道可知而可行,但非恒久不变之道;名可以据实而定,但非恒久不变之名。”——“可道”怎么会是“可知而可行”的意思?这一定是译注者觉得不好仅仅译作“可以说得出”,于是别出心裁地翻译成这样子了。
【解说二】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1、这两句很难懂,历来注家说解极多,似乎都有道理,但又都不足以服人。我以为,只要相信我对上两句的解读不误,就该肯定:这是继续前两句论及的、关于“一般的道”和“恒道”之间的关系的话题,从万物形成也即宇宙演化过程的“理论高度”来加以说明,同时也是作个论证;质言之,是申明“万物”既相互区别又彼此同一的最高根据,或者说终极原因。我敢这样说,是因为我看出来了:在这里,“始”和“母”乃是指的同一时刻,只因作者论说的思路和着眼点有所不同,才用这两个字来标示的:说前句,他是笼统地把“万物”当作一个整体(这“万物”是集合概念),表达他顺着时间流逝的方向作排查的结论,故用“始”字,指出一直到“那时”宇宙中都没有万物,也即直到那时才“开始”有了万物;说后句,是宣布他反向追溯的发现,所以改用“母”字,指出“万物”(这“万物”是非集合概念,指谓“万事万物”)虽然存在很久了,但在“那时”以前是没有的,即“那时”的宇宙就是万物的“生母”。这样,“始”和“母”不是指的同一时刻吗?——这理解的训诂根据,是“始”、“母”二字确可视为同义词。《礼记·檀弓下》:“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君子念始之者也。”郑玄注:“始,犹生也。”加上“生者,母也”,不就该说“始,犹母也”了?
2、要读懂这两句,还须知道中国古人对于宇宙的形成有个共识,用老子思想的继承者庄子的说法,是:“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庄子·齐物论》。其中“封”字是疆界义,引申为“区分”)。明乎此就更会知道:
①前句说的“万物之始”,就是指宇宙存在的“有物矣,而未始有封”的时期:“有物矣”表明“物”已经存在(这“物”字非指具体事物,而是相当于今人说的“物质的东西”),“未始有封”是对那东西亦即“物”的描述(此句主语承前省略);因为这之前“未始有物”,故老子将这个阶段定为宇宙之“始”。可见这两句是说:“名”是用来区分对象的,“有名”以事物之间有区别为前提,所以万物之始也即“未始有封”之时“无名”;当宇宙演化到“有封焉”时,才可能有并且人也需要“有名”了,故那时可称为“万物之母”。——注意:前句本该说“万物之始(时)无名”的,为了突出“无名”,又与下句对偶,就将“无名”提前,说成“无名,万物之始”了。
②作者说这两句,是利用“始”和“母”这两个字可以“同指而异名”的语用功能,申明现有的“世界万物”既有区别,又因出于同一本原而一定具有同一性(齐一性)。这就既承接了上文,同时又开启了下文。——所以接下的两句,是进而指出这个客观的规律性事实在人的认识活动中的主观表现,从而也暗示地交代了,体认到万物是既互相区别又彼此齐一的,对人有着怎样的实践意义。
【辩析】
1、
【解说三】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徼。
1、这两句,王本又少两个“也”字;因此,如何句读,即应在两句的“欲”字前打逗号,还是该在“欲”字后打逗号,不好确定,注家们曾经长期争论不休,直到帛书本出土,大家看到“欲”字后都有个“也”字,争论才自然地止息了。
2、两句头上的“故”字表明,这是承接前面论及的意思,指出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是如何“体认”万物的同一性和差异性的。从本章意在宣告本书要予阐发的是“恒可指导人的一切行事的道”看,也要取这种理解,因为万物具有同一性乃是确有一个“恒道”存在的客观依据。我据此认定,这两句都是以“人”为潜在的主语,“欲者”和“观者”可以是同一个现实的人,两句是一起说:人“观”到的究竟是万物的同一性还是差异性,乃取决于他的“欲求”的状况:无所欲求时,“观”到的会是前者;有所欲求时,则总是“观”到后者。——这说得很是中肯:人怀着欲求去观察世界、万物,就至少要把万物区分为可满足欲求的和不能满足欲求的两大类,从而寻找的和看到的必是万物间的区别;人处在无所欲求的状态时,就会没有成见,对事情抱“这样也可以,那样也可以”的超然态度,以致忽视事物的区别,觉得都是可以彼此互换的,“万物”的同一性就凸显出来了。
3、这两句,文字上要注意:
① “无”和“有”均为及物动词,充当二者状语的“恒”字,虽然还是“恒常不变”义,但“恆无”、“恒有”的“时间跨度”等于“观”的时间长度,即“恒”字是用以指明“在观的期间一直无”、或“一直有”,而不是就“观者”的一生而言。
②两个“以”字,既可解释为介出结果,相当于“故而”,也可认为是指明目的,“以便”的意思;但说是借作“矣”,表示肯定的语气,本应放在句末的,为了让它兼有别的义项,就写作“以”并提到前面了,也可以的。我认为后一解释更为可取。
③两个“观”的宾语,即“妙”和“徼”,是相对而言的,即是分别指谓万物的同一性和差异性(两个“其”字是“万物”的复指词),这没有问题,只是何以用了“妙”和“徼”这两个字呢?我的理解是:“妙”通“眇”(二者同音,又同偏旁),基本含义是细微,眇小;物都由微小的东西构成,看来大不相同的二物,组成它们的精微成分,该是差别不大的,甚至全同的,这虽是现代科学知识,但古人一定也能直观地体认到,所以“观”到万物亦即不同事物之“妙”了,乃意味着不问彼此宏观上的区别,只想到它们本质上的同一性。“妙”还可以借作“邈”(音同通假),深远义,按这理解,“观其妙”直接是说人观看远处之物,只看到渺茫一片,分不出细节,故同样是喻指忽视了万物的差别性,只看到其同一性。——“徼”的基本含义是指事物的边界、尽处,故可用以指示或比喻“万物有别”(有别与有边界即“有封”是“相互意味着”的);这里说“徼”,是把“徼”动词化了,向边界、尽头、归宿处逼近的意思,故“所徼”和用作名词的“徼”意思相同了(许多版本都直接作“徼”,前无“所”字);“徼”作动词还有“求取”、“谋求”义,这正和人的“欲求”相关:“观其所徼”当然意在“求其所徼”。
【辩析】
1、
2、
【解说四】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这最后四句更难懂:我的理解是:
1、“此两者”应是指“妙”和“徼”,理由是:“此”是近指代词,上文提到的众多“两者”中,“妙”和“徼”这两个离得最近,所以只要说得通,“此两者”就该是指这二者;下面的论述则表明这个理解明显说得通。——所以“同出”有二义:既指“妙”和“徼”乃是对同一些现象的观察结果,也指观察者可能是同一个人:对同一些“观察对象”,他“无欲”时看到的是它们的同一性,即“妙”,“有欲”时看到的则是它们的差异性,即“儌(或所儌)”。这不是说得很实在吗?
2、说前两句是为了引起下文的评论,因为此句蕴含一个警告:人的主观意图、先入之见,会影响人观察事物的角度和方法,导致观察结论的不同以至对立。这两句的客观依据则是:把人们通常认为大不一样甚或对立的事物,有理有据地证明为具有本质上的同一性,或者相反,指出一般认为没有大的差异甚或完全相同的事物其实有着重要的、本质的区别,这二者无论哪一个,如果不被当作具有最大智慧者的发现,就会被认为是反常的荒谬的“想法”。我以为,这里所谓的“玄”,就是指的这两种情况。因为“玄”有黑暗、深远、奇特、玄虚等义项,这些意思综合起来,正好表达了这两种情况的特点。而且,“玄”通“悬”,“悬”本为吊挂、悬空义,自然可以引申出“凭空”、“无所依凭”的意思,用作名词,则是指谓幽深、奥妙之事或思想观点,所以很适合于用作对这两种情况的“带评价性的指称”。据此要说,老子使用这个字不过是借以指出一般人对于“观其妙”和“观其徼”的反应,即是用人们通常使用的词语道出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惟其如此,所以他是说“同谓之玄”,而不说“同名之玄”。——注意:此“同”字相当于“共”,是针对“观”的两种相反结论而发,不是说人们“都”如此评论。因此很明显,本书作者不是又在起新名字。
3、对前两句作上述理解,就知接下说“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乃是继续借用一般人心中的“玄”观念,指出正是对上述两“玄”相互关系的正确把握,导致了人们众多精妙的见解。——注意:“玄之又玄”是“从此玄到另一玄”的意思(其中的“之”字是动词,去、义;“又”是表示重复,本该放在“之”字前面的),所以其实是说既看到了事物之间的同一性,同时又认识到了它们的区别性。这句话中的“妙”不是和“徼”相对待了,是泛指美好、精巧、高手才能创造因而一般人只会惊叹而难于理解的东西。这里用上这个字,自然同时是暗示本书以后论及的各种思想、主张、道理,就将具有这种“妙性”。
【辩析】
1、对“此两者”究竟指哪两者,高明先生在《老子帛书校注》中说:“旧释已将经文中相对词语如‘道’与‘名’、‘恒道’与‘可道’、‘无名’与‘有名’、‘无欲’与‘有欲’、‘无’与‘有’、‘始’与‘母’、‘妙’与‘徼’等等,皆已讲遍,诸家理解不同,各抒己见,而使读者无所适从。”——毫无疑问,对“两者”持独特看法的注家必都能对自己的理解做出并非不能自圆其说的解释,只是对他人没有说服力。我的解释怎样,读者能接受吗?
2、这最后几句,《新译》翻译为:“这两者(有形和无形)是同一个来源而有不同的名称。它们都可以说是深远的,极远极深,它是一切微妙的总门。”——《今注》有注曰:“此两者:指上文‘无’和‘有’。”“众妙之门:一切奥妙的门径。”对“玄之又玄”句则不加注释。其译文是:“无和有这两者,同一来源而不同名称,都可以说是很幽深的,幽深又幽深,是一切奥妙的门径。”
3、对这两句,《译注》征引了许多前人的说法,却不说自己的理解,给出的译文是:“这两者,同一出处而名称不同,都十分深远玄妙,玄妙而又玄妙啊,这是解开所有奥妙的门径。”——这像是所谓的“直译”,但决不能帮助人理解原文,所以我估计译者是自知没有读懂原文的。
【译文】
人们奉行的、通常称之为“道”的思想主张,理论学说,确实都能够用来指导行动,但都非恒道,即不是永远可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对人具有指导意义的道理,就如人们使用的名称虽然都可以用来指称对象,但都非恒名,都不可以用来指称所有一切事物。
宇宙没有分化,故而没有用来指称事物的名称时,就是宇宙的初始状态;正是在这个初始状态结束时产生了万物从而也有了各种事物的名称;所以,宇宙的初始状态可说就是万物之母。(宇宙万物的这个演化过程表明,万物必是既相互区别,又是彼此同一的。)
就因为如此,人始终不怀欲求地去观察世界,看到的会是万物的同一性;总是带着欲求去观察世界,看到的则是万物的差异性。
万物莫不相同,也莫不相异,这两个对立的认识本是人们对于同一些对象的观察结论;可人们对此总觉得奇怪,以致用“玄”来指谓这两个说法。其实,正是这两种很玄的对立观点的相互转换,启发和导引人们不断地获得似乎新奇古怪,其实极为精妙有用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