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德充符篇》解说(5·3)
(2019-01-19 19:59:25)5·3
鲁有兀者叔山无趾,踵见仲尼。仲尼曰:“子不谨,前既犯患,若是矣?虽今来,何及矣!”
无趾曰:“吾唯不知务而轻用吾身,吾是以亡足。今吾来也,犹有尊足者存焉,吾是以务全之也。夫天无不覆,地无不载,吾以夫子为天地,安知夫子之犹若是也!”
孔子曰:“丘则陋矣!夫子胡不入乎?请讲以所闻。”
无趾出。孔子曰:“弟子勉之!夫无趾,兀者也,犹务学以复补前行之恶,而况全德之人乎!”
无趾语老聃曰:“孔丘之于至人,其未邪?彼何宾宾以学子为?彼且蕲以諔诡幻怪之名闻,不知至人之以是为己桎梏邪?”
老聃曰:“胡不直使彼以死生为一条,以可不可为一贯者,解其桎梏?其可乎?”
无趾曰:“天刑之,安可解!
1、第一段头句说的“叔山无趾”是人名,但“叔山”才是他的名字,“无趾”是同位语,暗示他是“兀者”(受过刖刑);从这“外号”和后面说他“踵见仲尼”看(“踵”是脚后跟,此处用作动词,“用脚后跟走”的意思),他只是被切掉了脚趾头。——孔子对他说的话中,“犯患”直接是“遭难”的意思,未必是“犯罪受刑”的隐晦表达;后句头上的“虽”字是“句首语气词”,无义;“何及矣”直接是说“哪来得及啊!”
2、无趾的回答共三重意思:
头句中的“唯”字相当于“只因为”,“务”相当于“事”,“不知务”是“不懂事”的意思(“知”有识别义);“轻用吾身”是说自己行事考虑不周以致犯错误:“轻”是轻率义,“用”字兼有“使用”和“对待”的意思;“身”字相当于“自己”;“亡足”的“亡“”是失去义。
接下三句中,“尊足者”是“尊于足者”的缩略,字面义是“比脚更为重要的东西”(“尊”是重要义),但此处是用以指谓人格、道德品质;“务全之也”是说:务求保全所有比脚趾头更值得珍贵的东西(“务”有谋求义,用作副词相当于“务必”;“全”是用作及物动词,“之”是复指“尊足者”)。
末尾四句的意思全落在第四句上:前三句是申明他此前如何敬仰孔子和前来求见孔子的目的,第四句是表示,听了孔子刚才对他说的几句话,才知孔子“犹若是”。——这个“犹”字,我以为译作“竟然”是最为准确的,但我在字书上查不到“犹”字有“竟然”的义项。
1、 孔子听了无趾的批评后说的三句话,头句中的“则”字没有实义,是表示对比,暗示对方刚才说的意思倒是“高矣,深刻矣”;第二句其实是对他到这时候还没有请无趾进屋里来表示歉意;第三句头上的“请”字是表示客气,等于说“请允许我”。——无趾走了后(“出”),孔子向弟子们说的几句话中的“德”字,是借作“得”,因为他说的“全德之人”是相对于“兀者”即失去了一只脚的人而言的。
2、 “无趾语老聃”一段记叙的,应是无趾“踵见仲尼”以后的事。大概那次的会见让无趾对孔子极为失望,尽管孔子很快就变得态度很好了,也无济于事,所以无趾后来对老子说了这番话。头一句就说出了他的基本意思:他认为孔丘并未达到至人水平。注意:此句中的“之”字是借作“至”,“其未邪”等于说“未必吧”(《诗·鄘风·柏舟》:“之死矢靡它。”毛传:“之,至也。”)“其”是表示揣度的副词。其余三句是对他这个看法做指证。——“彼何宾宾以学子为?”的意思是:“他为什么总是把自己当成个学者呢?”这里的“宾宾”相当于“频频”,“学子”相当于今天说的“学者”;“彼且蕲以諔诡幻怪之名闻”中的“諔诡幻怪”四字,是用作动词,宣扬“諔诡幻怪之事”的意思,作介词“以”的宾语;“之”字相当于“而”;“名闻”是“闻名”的倒文。
3、 老子回答的话,省去了主语“你”,“胡不”的“胡”相当于“何”;“使”字自是促使义,但在这里似乎引申为“建议”的意思了;“彼”是指孔子;“以死生为一条”等于说“一死生”;“可不可”是“可与不可”的压缩表达;“一贯”等于“一条”(“条”与“贯”是同义词);“解其桎梏”是交代“直使”的目的和“效用”。——“其可乎?”是问无趾可不可以向孔子提这种建议,还是设问孔子可不可能接受这种建议?从无趾回答说“天刑之,安可解”看,似应取前解:无趾这样回答,其实是表示他不愿去对孔子提这个建议,因为“天刑之”是说,孔子的这个桎梏乃是上天对他的惩罚。
4、 关于这个寓言,《感悟》说了些很好的意见,我本来也要说的,它已经说了,我就只好转抄了:“在这里,孔子复归儒家本性……寓言的妙处,在于省略了入室所谈的内容,而只写叔山无趾走后孔子对弟子的教诲……可以看到,孔子仍然是站在儒家立场……没有向弟子讲述无趾的真实表现——孔子及其儒家立功、立德、立言的外在追求,在叔山无趾看来,乃‘天刑之’,是不可解脱的。在这里,‘天’与‘人’相对应。就是说,孔子及其儒家的这种桎梏,是‘天’用以惩罚他们的东西。这表明,庄子看到了孔子及其儒家之所为,具有必然性,或者说,是人的天性使然——由此可知,道家,特别是庄子,对于自然之性的看法,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我这断续的摘引,读者不至于读不懂吧?
5、 我想补充的一点是:老聃说的“以死生为一条,以可不可为一贯”,当是针对孔子追求名声而发,故其实是问无趾:你直接去开导孔子,要他淡泊、超越儒家关于名誉的观念,办得到吗?因此,无趾的“天刑之,安可解”的回答,其实在含义是:这个观念是儒家之为儒家的根本,他哪能放弃?仅此一点,已见庄子对儒家的了解之准确、深刻。
【辨析】
1、孔子开头对无趾说的话,《今注》和《方注》都断为四句:不在“若是矣”前打逗号。所以两书第二句以后的译文分别是:“早先已犯了这样的过错,现在虽然来请教,怎么来得及呢?”“以前曾犯法而遭受割去脚趾的刑法。现在虽来求教,怎么来得及挽救呢?”——很明显,两书作者都设定了,孔子是早就知道此人是因犯法受刑而至于“无趾”的。我则认为这个设定在原文中没有根据,而且让“若是矣”贴在“犯患”之后,在语法上不妥,所以做了不同理解。
2、叔山无趾对孔子说的头一句话,《今注》和《方注》都翻译为“我只因不识时务而轻用我的身子(轻率地对待我自身)”。我不知道当时有没有“不识时务”这个说法,所以凭着“物”字确有“事”义,就认为“不知务”乃是“不懂事”的意思。——末一句,《今注》翻译为:“哪里知道先生是这样的啊!”《方注》翻译为:“哪里知道先生仍然拘于形骸之见呢?”
1、 孔子听了无趾的话后,只又说了三句话,《今注》将后两句翻译为:“你为什么不进来呢?请说说你的看法。”《方注》的译文意思全同。——这样翻译,显然设定了两人是在室外对话,而且是因为无趾不愿意进屋,而不是由于此时孔子还没请客人进屋。但这怕不是实情:从两人开头的对话看,是孔子根本没有请无趾进屋。
4、无趾对老聃说的“彼何宾宾以学子为”句,《方注》注曰:“彼;指孔子。宾宾:频频。子:指老聃。”翻译为:“他为什么常常来请求您的指教呢?”——这是“不该发生的误解”:无趾会当着老聃的面,用“常向您老聃请教”这个表现,来证明孔子尚未达到至人水平吗?
【译文】
鲁国有个叫叔山的人,因受刖刑而没有了脚趾,所以被称为叔山无趾;他用脚后跟走路去见孔子。孔子对他说:“你是不谨慎,所以遭过难,以致成了现在这样子吧?可今天来(见我),还有什么意义呢?”
无趾听了,就说:“我确是因为以前不懂事,轻率地对待了自己的身体,所以受刖刑失去了脚趾头;但今天我来向您求教,是因为我感到我还有比脚趾头更值得珍贵的东西在,并且因此我要努力保全它。天没有不覆盖的,地没有不承载的,我本来把先生您看作天地的,哪想到您竟是这样的人!”
孔子说:“(比起先生来,)我真见识浅陋。先生快请进屋,让我讲讲我听到的一些道理。”
无趾走了后,孔子说:“弟子们努力啊!这个叔山无趾可是个受过刖刑的人,他还想努力学习,争取对从前犯下的过错有所补救,何况你们‘全德之人’呢? ”
无趾后来对老子说:“有人说孔丘达到至人的水平了,我看不见得吧?真达到了的话,他为什么还常常以学者的身份自居呢?他甚至于还希望通过宣扬荒诞不经之事的方式来博取名声,竟不知道至人乃是把名声看作束缚自己的桎梏呢!”
老聃说:“你何不当面建议他视生死为同一,把可与不可(也即是与非)看作是一回事,以解除他的桎梏呢?他可能做到吗?”
无趾回答道:“他那桎梏乃是上天给他的刑罚,哪解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