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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天下篇》解说(11·8)

(2018-07-26 17:50:20)

11·8

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卵有毛鸡有三足郢有天下犬可以为羊马有卵丁子有尾火不热山出口轮不蹍地目不见指不至,至不绝龟长于蛇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凿不围枘飞鸟之景未尝动也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狗非犬黄马骊牛三白狗黑孤驹未尝有母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辩者以此与惠施相应,终身无穷。

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惠施日以其知与之辩,特与天下之辩者为怪,此其柢也。

然惠施之口谈,自以为最贤,曰:“天地其壮乎施存雄而无术。南方有倚人焉,曰黄缭,问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惠施不辞而应,不虑而对,遍为万物说说而不休,多而无已,犹以为寡,益之以怪以反人为实,而欲以胜人为名,是以与众不适也。弱于德,强于物,其涂袄矣。由天地之道观惠施之能,其犹一蚊一虻之劳者也其于物也何庸!夫充一尚可,曰愈贵道几矣!惠施不能以此自宁,散于万物而不厌,卒以善辩为名惜乎!惠施之才,骀荡而不得,逐万物而不反,是穷响以声,形与影竞走也悲夫!

 

【解说】

这一章主要还是介绍惠施,理应作为上章的后一部分,为了不让一章篇幅太大,《今注》单列为本篇最后一章。我接受了这个处理。

1、第一段是讲中国思想史上所谓的“辩者二十一事”。这又是些看来荒谬,细辩起来则也能说出一些道理,故而能够给人某种启发的命题。——“辩者们”提出这些命题的根据究竟何在,是谁也说不准的,今人给出的解释不尽相同,你想知道,在“百度”上就可以查到不少,所以我不逐一介绍了,只讲这几点:

第一段开头三句是交代下述二十一事属于“天下辩者”,但他们是受惠施的影响才提出这些怪论的:头句中说的“以此为大”的“此”字,是指上章惠施提出的那些命题,“大”是夸大、自夸义;第二句的“观”字是示人、给人看的意思(可引申为炫耀义),“晓”相当于“开导”。——所以接下摆出二十一事来,理当是用以证明惠施的“影响”之大,那二十一事的提出者则不必是他,但他无疑参与创造了。因此,史家称之为“辩者二十一事”,是公允的,但这里说的“辩者”当然包括惠施在内。

所谓的二十一事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揣摩到提出者的原意,也确实有点道理,甚或包涵深刻的思想。例如头一事“卵有毛”就是如此:卵生动物都有毛,这说明它的卵中已经潜存有“毛的基因”,否则就是无中生有了。所以你可以据此认定提出者已有关于从潜能到现实的观念。“丁子有尾”与此全同(“丁子”即虾蟆,是蝌蚪育成的,而蝌蚪有尾巴)。“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和末一个关于“一尺之捶”的命题,就更带有“科学思想”的意味了,尽管提出者做出这种命题一定是基于他的直观设想。另如“郢有天下”,包含有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的思想,“飞鸟之景(影)未尝动也”虽然不对,但提出了促人深思的问题,也可以归入这一类。第二类是:谈不上是辨证的、包含有科学思想的命题,但对于人正确运用概念和使用语言具有启发性。例如“火不热”就如此:热是人的感觉,不属于“火”,火只是使人感到热的原因,就如石头砸了你使你感到痛,但你不能更不会说“石头痛”一样。所以这命题还是很有意思的。“轮不蹍地”、“白狗黑”和“目不见”也应归入这一类:车轮只是它的极小的一部分同“地”的极小部分在极短的时间内“接触”一下;说某头狗是“白狗”,只是就它的毛是白色而言;“目”不是能看见东西的充分条件,其他条件不具备,光有“目”是看不到什么的;因此,说话时如果没有顾及到这些,是可能不恰当地运用有关命题而误事的。——至于第三类,就多半属于文字游戏,没有多少意思了,有些还只能说是诡辩,如“狗非犬”;今人自然可以赋予“有意意思的”解释,但恐怕不是“提出者”的原意。例如有人对“鸡三足”的解释是:“当你数鸡有几只足时,脑子里已有‘鸡足’这样一个概念,正如人们盖房子之前脑子里已有一个‘房子’概念一样。如果你没有这个‘概念’,就不可能认识鸡足,也无法去数鸡足。这样一来,现实的鸡有两只足,再加一只‘概念鸡足’就成‘鸡三足’了。这里提出了一个复杂的哲学问题,那只‘概念鸡足’以及人们头脑中的一切‘概念’是否真实存在?如果是真实存在,那么,这个命题能够成立;如果不是真实存在,那么,不仅这个命题不能成立,甚至我们运用概念进行的一切思维活动都是不能成立的。”对这种解说,你能说和该说什么呢?

但我想解释一下“指不至,至不绝”的字面义。我以为不必往深处想,“原作者”大概是说:你用手指着某物告诉别人那是什么,由于你的手指并未达到那“物”(“指不至”),实际上就可能是误导:例如你指着某个房子说“那是房子”,就可能由于你的手指正好是指向那房子的一堵墙,他就会以为“房子”就是“墙壁”;即使你的手指接触到房子了,由于总是只接触到某个特定部位,这种误导就仍然不能避免,无论你“改指”多少次都无济于事(“至不绝”)。——我这解释可能是“空前的”,但我自信这理解最切“历史实际”,因为作这个辩论不需要多少知识,要的就是辩者们确已拥有的关于整体和部分关系的“辩证法思想”。

有几“事”的文字表达需要解释:一,“凿不围枘”的“凿”是指凿子打出的孔眼,也就是“卯眼”,“枘”就是榫头,“不围”是说二者之间有空隙,即二者不会绝对相合。二,“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是说:飞驰着的箭头(“镞矢”)其实是既不动又不停止的(论者的意思理当是每个瞬间都是“不行不止”的)。三,“孤驹未尝有母”是说:丧母的马(“孤驹”)不曾有过母亲,亦即:既说“孤驹”,那么它就也该是没有母亲的。

1、 第二段是对“辩者”这个“群体”顺便做个评论,所以举出两个代表人物之后(桓团是赵国的辩士,当时的名气可能不低于以“白马非马”论出名的公孙龙),就指出他们的致命弱点:“饰人之心”的“饰”在这里是由“掩饰、覆盖”义引申来的迷惑的意思;“易人之意”当是说企图改变别人既有的正常看法;“囿”相当于今天说的“局限性”。——接下论及惠施的三句似有歧义,我以为:头句说的“与人之辩”是指“与这些人进行的辩论”;第二句头上的“特”字是表示范围的副词,相当于“只,仅仅”,末尾说的“为怪”是(一起)创造奇谈怪论的意思;末句的“柢”字是喻指事物的起源或基础;所以这三句是指出惠施喜欢与人论辩的根源、基础乃在于他喜欢“为怪。”

4、第三段是对惠施作总的评价,要注意:

开头三句显是承接、针对上文给予惠施的批评而发,说惠施自视甚高,不会接受那个批评。所以头句末尾的“谈”字是称颂(别人德性)的意思(“谈”字确有此义项),第二句末的“贤”字是专指有才华的人,第三句是引用惠施“自叹自赞”的话,就把“所以生了我这个才子”的意思略而不说了。——由于前三句是这意思,所以接下说一句:(可见)惠施确有才华有雄心,但使用才华的方式不对,走错了路(“存”字相当于“有”;“术”是道路、方法义,“无术”是指他错用了他的才华),并以此开启下文。

从“南方有倚人”句起,到“益之以怪”句为止,是叙述一个足以证明惠施恃才好辩的故事:“倚人”即奇人;黄缭是楚国有名的辩士;“之所以不坠不陷”是名词性词组,后面可以添加“之因”二字;“不辞”是说不推辞,蕴含不谦让的意思;“徧为万物说”等于“纵谈关于万物起因和运动变化的学说”(“徧”通“遍”,“为”可以说是一个“代动词”),“益”字是添加义;“怪”指怪论。——这段话把惠施“写活了”,是吧?

接下三句是说,违反人的常情(“反人”)是惠施这种表现的实在内容(“为实”),他总想强过别人则是其形式的方面(“为名”),因此他不得人心(“与众不适”)。注意:在这里,“为名”是与“为实”对言的,“为”字相当于“是”,故“为名”不是指谋求好名声;“适”相当于“得”,投合义;“与”字相当于“于”。——所以接着又用三个短句指出:这说明他轻视内在品德(的修养),只看重外在形色(的显耀),走的是人生的弯路:“物”与“德”对言是指人的外在的方面,相当于“色”(故有“物色”这个双音词),而且这两个字都用作动词了;“塗”通“途”;“隩”指深水弯曲处。

再下面直到“惜乎”为止的十句,很难懂,我未见有人做过明确的解释,见到的翻译则一律“不通”,所以只能提供一个“猜想性解说”了。一,前三句:其中的“能”字是指人的已经表现出来的“能耐”,故相当于“作为”(“能字有实行义);“劳”字是劳累义,后面的“者”字是配合前面的“犹”字表示比拟;“物”是指人;“庸”字相当于“用”;故这三句是指出惠施的表现谈不上对人有贡献。二,接下三句是承接上面的意思作评论:“夫”字是指代惠施的学说,“充”是冒充义,“一”是“道”的别名,“愈”是胜过的意思,“几”相当于“危”;所以这三句可翻译为:他的学说冒充一下大道倒还没有什么,说是比大道还更有价值(“愈贵”,“贵”前省略了“于”或“乎”字),那就危险了。三,后四句:“以此自宁”的“此”字只可能是指代前文说的“充一”,故“散于万物”(这是他“不自宁”的结果和表现)的意思是:(他)于是不自我约束,将精力、才能胡乱地用于多个方面(“散”是不自检束的意思;“物”字可以指事,这里的“万物”明显不是指谓“天下万物”);所以第三、四句叹息说:他最后(“卒”)竟只想求得一个善辩的名声,真太可惜了。

末尾几句,是对惠施这个大有才华的人走错了路,既缺道德修养,又有违自然本性行事发出悲叹,以此结束全文。——开头的“惠施之才”明显是全句的主语,故应读作“惠施这个才子”(“才”指有才能的人;“之”字起领出同位语的作用);“骀荡”相当于“放荡”,“而不得”是说缺乏德性修养(与上文“弱于德”相呼应);“而不反”是说一直没有回复到其自然本性;“是”字相当于“只是”;“穷响以声”的字面义是“用声音来止息响声”,所以是与后句一起喻指做的是根本办不到的事。

 

【辨析】

1、 第一段头一句,从《今注》和《方注》的译文看,两书作者认为其中的“大”字是伟大义,不是“自夸自大”义,所以两书的译文是:“惠施以为这些是最大的道理”、“惠施把这些当做伟大的真理”。——这理解并非说不通,只是这里涉及到作者对惠施的评价了,所以我作不同的理解。自然,更因为“大”字确实有自夸自大义,而且按这理解,似乎更能说明第一二句之间的顺承关系。

2、第一段列举的二十一事,《今注》每一个都做了注释,主要是征引前人的说法,《方注》则每个注释都是“自己做的”;两书给出的译文,则只要原文意思明白就一律采取直译。——对“指不至,至不绝”这个不太明白的表达,《方注》的注释是:“谓伸直手指而指,所指长度无穷。另有一说,认为人们对于事物的本体的认识是无穷的。”其译文则是:“伸长手指而指的长度不是人所能到达的,所能到达的也决不是尽头。”《今注》征引了胡适先生和逻辑学家汪奠基的解释,其译文是:“指事不能达到物的实际,即使达到也不能绝对地穷尽。”

3、第二段末尾三句,“方注”翻译为:“惠施每天运用他的智能和辩士争辩,独与天下的辩士共为怪异的言论,这就是他们的大概情况。”

4、第三段“夫充一尚可”以后的话,《今注》的译文是:“他发挥一技之长还可以,要是说能进一步尊重大道,那就差不多了。惠施不能自安于道,分散心思于万物而不厌倦,终而以善辩成名。可惜呀!惠施的才能,放荡而无得,追逐万物而不回头,这是用声音来止住回响,形体和影子竞走,可悲呀”。《方注》的,前三句有所不同:“充当一家之言,尚且可以;若用来说明珍贵的大道,就危险了!”后面的意思全同。——末尾四句,《方注》翻译为:“惠施的才能,放荡而不能得道,追逐万物而不能返归本真,这就和用声音来止灭回响,让形体和影子竞走一样,是多么可悲啊!”《今注》除了将“而无得”三字译作“而无所得”外,另无重要区别。

 

【译文】 
  惠施认为他的上述这些命题包含着大道理,就以此自夸,经常向天下炫耀,开那些善于也喜欢同人论的人天下的辩士也乐于和他进行论辩(这样,他们又一起提出了下述这些命题:)鸡蛋有毛;鸡有三只脚;楚国的都包容了天下;可以变为羊;马有卵;青蛙有尾巴;火不热;山有口;车轮地;眼睛看不见东西;用手指物时手指并未达到(所以未必指对了),到达了也还要没完没了地不断地改指他处;龟比蛇长;矩尺画出来的方形并不方,圆规划出的圆并不圆;凿孔并未围住榫头;飞鸟的影子未曾移动;疾飞的箭头不走不停;狗不是犬;黄马、骊牛加起来是三个;白狗是黑的;孤驹不曾有母;一尺长的木棍,每天截掉一半,永远也截不完。辩士们用这些辩题与惠施辩论,终身辩个没完没了。 
  桓团、公孙龙好辩之徒,以巧辩迷惑人心,企图改变的正常想法但他们只能用口舌胜人,不能服人之心这是他们作为辩者的局限。惠施每天凭着他的智慧与这些进行的辩论,只不过是和天下的辩士一起制造怪异之说罢了。但是他好辩的 
  然而惠施却自我欣赏,认为他是有才华的人,说天地真伟大,(竟生了我惠施)可见惠施是确实有才华有雄心但走错了路的学人。南方有个怪异之人名叫黄缭,他在探讨为什么天地不坠不陷,以及风雨雷霆形成的原因。惠施毫不谦让地接受了黄缭的提问,不思索地做了回答向人家纵谈天地万物之理,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没完没了,最后还嫌得太少,些怪异的说法。违反人的常情,是惠施好辩的实在内容,他总想强过别人只是形式的方面,因此他很不得人心可见他轻视修养,看重的是他羽毛形色的辉煌,走的是人生的弯路。从天地之道来看惠施的那点能耐和作为恐怕就如一个子或一个牛虻的劳累一样,对于人来说有什么用他的学说如果只是冒充一下大道,倒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要说是比大更有价值,那就危险。但惠施不满足于冒充得道之人以致于不自我约束,竟将才能胡乱地用于多个方面不疲,终于只不过以善辩出名。真可惜啊!因此要说,惠施这个大子是个缺乏德性修养,一生都在忙于诸多杂务的人,一直没有回复到其自然本性,而只是如同用声音止息回响,形体和影子一样,净做些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事真是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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