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夫道者,弘大而无形,德者核理而普至,至于群生。斟酌用之,万物皆盛,而不与其宁。道者,下周于事,因稽而命,与时生死。参名异事,通一同情。故曰:道不同于万物,德不同于阴阳,衡不同于轻重,绳不同于出入,和不同于燥湿,君不同于群臣。凡此六者,道之出也。道无双,故曰一。是故明君贵独道之容,君臣不同道:下以名祷,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参同,上下和调也。
【解说】
1、这段话比第三节更难懂,因为使用的词语似乎多是“术语”,其含义不易把握。但细读几遍,就会看出共有三层意思:第一层到“通一同情”句为止,是讲大道理,但目的是为了过渡到第二层,即得出“六不同”的结论,又重在“君不同于群臣”这一句;然后又由这第二层推进到第三层,那就是末尾几句。——据此可知,本节的主旨,是把君臣关系比作“道”同它所支配的具体事物的关系,以此论证君主对于臣下的权力的绝对性。惟其如此,才需要从“道”是什么和圣明君主乃是得道之人说起。
2、第二个“道者”之前的几句,是说明道是什么。头两句意思是:“道本身”是弘大的,看不见的(“弘大”是指道作为规律、原则“管得宽”和作用大,“无形”是说它是抽象的存在物,没有形色),但人一经得到了它就会懂得道理,而且可以最广泛地运用这道理,直至应用到万事万物(“德”通“得”,“德者”指得道之人,人所“得到的道”就叫“理”,也叫“道理”;“核”用作及物动词了,应是“内含”的意思,主体是人,就可译作“掌握”;“普至”和“至于”的主语是“理=道”;“群生”同后文的“万物”所指相同)。接下三句是对“普至”做个说明:得道者谨慎地将那个道理应用于任何一物,都会使该物兴旺起来,但并不与该物一起灭亡(“斟酌”是反复思忖义,故可译作“谨慎”;“用之”的“之”指代“理=道”;“宁”是静义,此处当是借以指灭亡)。
3、从第二个“道者”开始,是做推论了,前几句意思是:据此可知,道的指导作用是可以遍及于国家所有职事的(“下周于事”。“周”是遍及义;从此篇始终都是在论述形名关系看,这“事”字应是特指职事;这个“下”字是用来标明“周于”的对象都在“道”的管辖之下),所以要从道的眼光考察职事并给它命名(“因稽而命”。此“因”通“用”,以“道”为宾语,省略了;“命”是指给那个“事”命名),而且职名应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即情况的变化而提出和废止(“与时生死”);比勘不同的名称,然后撇开具体职事(“参名异事”。此“异”字是离开义),就会得到所有职名的共同特性,也即它们的一般规律(“通一同情”),那这也就是“道本身”了。——到此,第一层意思讲完了,如果我这解说符合作者原意,那就说明,韩非子对于“道”同人运用道来处理的“对象物”之间的关系,也即一般同个别的关系,已经有了相当深刻的理解。
4、“故曰”引出的六句,是上文的推论,因此,所谓的“不同于”,理应都是指“道”,即一般原则、规律,同它所支配的具体事物不是一回事;但却只有第一句确实是陈述这个关系,后五句都似是而非。这既说明韩非子尚未完全认识到抽象与具体的关系,更说明他作前面的论述仅是为了得到“君不同于群臣”这个论断,而且这“不同”只在于君是“一”,臣下是“多”,和“一”支配“多”,“多”受“一”的摆布;所以他也就只顾及到所举六例都确实显示了这个“不同”。——他接着说“凡此六者,道之出也”,是要又强调一下:这六个“不同于”都显示出“道”的特性,表明道作为“一”对于“多”具有决定作用(此“出”字是“水落石出”这说法中的“出”,显露的意思),所以又追加一句“道无双,故曰一”:这“无双”乃是“无对手”、“不可匹敌”的意思。
5、“是故”领起的是第三层意思,是本节的落脚点:“独道之容”的“独”相当于“一”(《吕氏春秋·论威》:“独手举剑,至而已矣。”)“容”是容貌、面貌义;故“明君贵独道之容”是说:明君看重的就是道的独一无二性这个情况。根据上面说的“一”与“多”的关系,有了这一句,不就既论证了君权的绝对性,又对君主作了要牢牢掌握君权的教诲吗?——末尾几句是交代一下“君臣不同道”的一个要点,和二者怎样达到“和调”,要注意的是:这个“道”似乎是指所做的具体工作了,因为“不同道”明显是对后三句的概括(“祷”是请求义,“以名祷”即请求任命一个职务;“效其形”是说为之尽力)。
【辨析】
1、这一节的头几句,一般都这样句读:“夫道者,弘大而无形;德者,核理而普至。至于群生,斟酌用之,万物皆盛,而不与其宁。”《校注》给出的注释有:“德:指具体事物的本质属性。”“斟酌:或多或少自然地吸取。”陈著的译文是:“道是广大而没有形状的,德是内含着理而普遍存在的。至于万物,都自然地适量地汲取了道和德,万物都依靠道和德而形成,可是道和德并不与万物一起停息。”——我觉得,从文章看,开头将道和德相提并论,后文却只讲道,不提德了,这不大可能;从论述的主旨、目的看,作者是要用“道”的唯一性、绝对性来论证君权的至上性,似乎没有必要先交代一下德的问题;于是对这传统理解来了个颠覆,认定“德者”不是同“道者”并列的,而是指“得道者”。我的解读是建立在这个“基点”上的,自然与注家们的传统解法大相径庭了。但我要声明:我对这个理解并没有把握,只是希望能够被接受为“一说”。
2、我对本节这几个字的解释也与众不同:“下周于事”的“事”字;“道之出也”的“出”字;“君臣不同道”的“道”字;“下以名祷,君操其名”中的两个“名”字,所以也要请读者加以甄别。——前三个,注家家们都不作注释,大概是认为通通可以“望文生义地理解”;两个“名”字,虽也都未作注,但一律译作“主张”或“建议”。
【译文】
道,是无所不在的,又是看不见的,但得道的人已经掌握了道理就可以极广泛地应用那道理,以至于运用到万事万物。谨慎恰当地将道理运用于某物后,该物就会兴旺发达,但道理并不随着该物的灭亡而消失。因此,道的指导作用可以遍及于国家所有的职事,应该从道的眼光考察职事并给它命名,而且要根据情况的变化而设立新职名和废止旧职名。比勘不同的名称,撇开有关的具体职事,就会得到各种名称的共同特性,那就是它们的一般规律,也即道。所以,道同它生出的万物不一样,德同它包含的阴阳不一样,衡器同它测出的轻重不一样,绳墨同它要予以纠正的出入不一样,和声同影响声音的干燥潮湿不一样,君主同他所支配的群臣不一样。所有这些,都是道的显示。道是没有对手的,所以称为一。因此,明君看重的就是道的独一无二性,君主与臣下的不同就在于:是臣下向君主请求担任官职,君主则掌握官职的予夺之权;君主任用臣下,臣下努力效劳;当臣下的工作表现与官职的要求,经检验而被证明为契合一致时,君主与臣下才是和谐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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