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章句辩误,之七十五:“质胜文则野”
(2011-12-20 07: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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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这一章像是孔子给君子下的一个定义,但历来的解释很不能令人满意。杨伯峻翻译为:“朴实多于文采,就未免粗野;文采多于朴实,又未免虚浮。文采和朴实,配合适当,这才是个君子。”加注说:“文质彬彬——此处形容人既文雅又朴实,后来多用来指人文雅有礼貌。”他这译注给人的印象是:君子完全是个描述个人性格、风度的语词。这里的“史”字何以是“虚浮”的意思,正是需要说明的,他却不予注释。李零不翻译不转述只作讲解,引出原文头两句后写道:“‘质’是内在本质,朴实无华;‘文’是外在修饰,赏心悦目。‘野’是粗野、鄙俗,‘史’是精巧、文雅。《仪礼·聘礼》:‘辞多则史,少则不达。’孔子认为,文、质是相须而用,文太多,质太多,都不好,最好把两者协调起来。”这像是中学语文老师讲课文,交代了孔子具有对立统一的辩证法观点,但未讲出这一章的“要害”,还会使人纳闷:孔子会仅仅从人的穿着打扮、仪表气度方面定义君子吗?作为君子对立面的小人,一定会或者“质太多”,或者“文太多”吗?——他对“史”字倒是做了个符合语境需要的解释,并且提供了一个根据,但从那根据似乎看不出“史”会有精巧、文雅的意思。
从李泽厚的译文看,他对本章的新意仅在将“史”字训释为“死板”,“史”字怎么会有“死板”义,他也未作说明。但他在“记”中写道:“‘质’,情感也;‘文’,理性也。‘质胜文’,近于动物,但有生命;‘文胜质’如同机器,更为可怖。孔子以‘礼’、‘仁’作为中心范畴,其功至伟者,亦在此也:使人不作动物又非机器。”按他这解读,如果本章的君子仍然是与小人对言的,那就要说,孔子心中的小人要么是有真情感但缺少理性的粗人、蠢人(即虽有仁心却不懂礼仪),要么是只会照章行事绝不流露一点个人感情的刻板人、机器人(即只顾行为合不合礼不问他人“感觉怎样”)。但能找到旁证,说明这确是孔子的意思吗?我估计李先生自己也会做否定回答的。那么,是我的上述推论有错?或者这一章所谓的“君子”不是同“小人”对言的?我也作否定回答。
这里,注家们错在一看到有“君子”二字,未及细想,就以为本章的论述对象是孔子心中的理想人格形象,即是所谓的“道德君子”,于是认定孔子这是在讲君子该如何表现自己的“君子仪态和君子风度”的问题,接着就往这个方向去作注释写文章,竟然忘记了,在当时,以及在《论语》中,君子、小人还可能是“以位分”的,故而本章针对的人,也即“教诲对象”,未必是“道德君子”,就是说,可能只是其中的具有某种特殊身份的人。——其实,只要肯怀疑持传统理解者的“思维路线”,考虑一下君子在这里是否特指官员,就会豁然开朗,对本章作出正确解读的。
必须明确,君子最初是用来指称“居上位者”,也即官员的,相对而言,他的下属,普通百姓,就叫小人。在中国古代,人们信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以致官员和“德高者”简直合而为一,在外延上是重合关系,所以君子同时意味着道德高尚,称某人为君子,有时还可能主要是着眼于他的德操方面,而非官员身份。人们关于君子的这种观念,君子一词的这种用法,在后来的政治伦理不分的宗法社会得到承袭,甚或被强化了,因为官员想以此证明、标榜自己有道德,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老百姓也想以此要求、约束当政者:“你们可得配称为君子啊”,对于实际上品德不好的官员,仍以君子称呼之,则出于习惯,或是表示奉承和提醒对方注意操守。存想得到,再后来,“君子”会自然地也用来指称暂未做官的有德之人,而且终于这是它的更加常见的用法。到孔子时代,在《论语》章句中,君子究竟是“以位言”,还是“以德言”,就需要具体分析了,有时还分不清楚,并且在官员内部,也开始作君子、小人之分(《子路25章》:“君子易事而难养也……小人难事而易养也”,所说的君子和小人明显都是官员)。但可以肯定:孔子希望官员同时是道德君子,他论及君子该如何行事时,使用的是道德君子的标准,心中想到的人,亦即“君子”概念的外延,则是官员。——可以在《论语》中找到大量章句指证这是孔子思想的“实际”,至于这在逻辑上似乎不严密,我则要说:此乃君子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处在历史地变化中的反映,对孔子谈论这问题时的行文,不能有太严格的逻辑要求。
现在清楚了,本章是针对官员说话的,而孔子又把他们看做君子,就是说,把他们作为“君子官”来要求。所以在他心中,他们的“质”也就是君子的质,而“君子义以为质”(《卫灵公·18章》),故他们的质可归结为“仁”,最直接最“本色的”表现当是“把人当人看”的平等待人精神。但他们的社会身份、职业角色是官员,是社会管理者,办事要想有效率,出政绩,不能没有一点“威”,因而又不能和普通人毫无区别,需要用官场的礼节、仪式、排场等,把他们“烘托”、“包装”起来,以显示他们区别于普通人的特殊地位。这就是“文”,与“君子官”的“质”相对待的“文”。毫无疑问,按质和文的这种意思,官员若是有质无文(“质胜文”),实际上是混同于普通人,那将使自己失去“威力”,发挥不出“官”的作用;若是有文无质(“文胜质”),则意味着总是忙于应付官场礼仪,专讲排场,甚至只知摆官架子,而不做治理国家的实事,“仁”和“义”就仅仅是标榜了。因此,孔子教诲说,真正的君子,即有德之官,必须把质和文最好地结合起来,不可偏重任何一方。那就是这一章。——如此理解这一章,不是最为切合孔子的思想吗?下面讲该做这种理解的训诂根据。
关键在“史”字。注家们多将本章的“史”字训为“文雅”,译作“虚浮”等,显是根据它与“野”的“相互对言关系”推论出来的,并以这理解符合了语境要求为满足。我则不满足:将前句中的“野”解释为“粗野”,虽然句义可通,训诂有据,但“野”就被视为形容词了,于是,同它对言的“史”也该是形容词,可“史”哪有作形容词的用法呢?“史”在古代乃指追随君主左右,从事祭祀、卜筮等活动,特别是记录君主言行的人(《书·周书·金滕》:“史乃册”),所以虽然也属官员,但担负的不是一般官员的“管人的工作”,即没有官员之“实”,因此,细致、繁琐、讲究排场等,成了他们的“角色特征”。据此可知,后句“文胜质则史”最可能是说:只有做官的派头、排场,不去给百信办实事,那就像是史官了。由此反过来看“野”字,就会想到,它该是“朝野”的“野”,指谓“野人”,亦即没有官职的普通百姓,所以前句是说:只顾自己有仁心,是在行正道,办实事,完全不要官场的礼节、仪式,那就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百姓了。这样,“野”和“史”都是名词,又都是指人,头两句就对仗得十分工整了,特别是,这一来,本章的主旨——教诲官员们“务必保持君子本色,又要讲求必要的形式以保证为政效率”,就非常明确了。——此章其实不是讲君子的修养,而是讲政治啊!
让我在《论语》中举出两个旁证,证明理应对本章做上述反传统的理解。①孔子拒绝颜渊父亲的请求,不肯卖掉自己的车子为颜回买棺椁,所持的理由是:“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见《先进·7章》)这说明,孔子也坚持要“坐车上班”,(这也许是礼制的规定)认为这样才能真正履行大夫职责,做好工作。②棘子成说:“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表示反对,说出的理由是:“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见《颜渊·8章》)能够以去了毛的虎豹之皮和犬羊之皮(去毛兽皮叫“鞟”)难于区分作比喻,说明没有了“文”,君子同非君子就没有区别了,明显是因为这里讲的君子乃指“君子官”,“文”则正是显示“官气”的东西。李泽厚解此章后说:“这即是说,必须有各种礼仪文采等外在形式,来确定和表达尊卑长幼等等不同的身份、地位、等级……”是体认得很正确的。
关于本章,何新说:“史,失也”。所以他的译文是:“质朴超过文采,便放野;文采超过质朴,便失逸。文采和质朴相辉映,才能成为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