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苗族婚嫁习俗(夏长阳)
(2013-06-13 22:24:57)苗族婚嫁习俗
在湖南苗族地区,按照国家《婚烟法》,实行一夫一妻制,但男女青年婚前社交活动很多。有跳月、边边场、讨糖、讨葱、草标、幽会、坐茶棚等形式择婚,男女双方通过赶“边边场”认识,几次交往后,如果双方满意,就会在山上住宿一晚,然后约定再次见面时间。觉得时机成熟,女方就会住在男方家里,直到有了小孩,男方再派人上门提亲、迎亲。在麻阳,就有“麻阳十八怪,抱着小孩谈恋爱”之说。其实,苗族婚姻很自由,黛帕(姑娘)、黛摧(后生)到了成熟年龄,便可三五成群到寨头草坪上“跳花跳月”,盘歌寻偶,或爬到高山去挑野葱,引吭高歌,寻觅伴侣。湘西一带苗区盛行的“边边场”,便是这种原始纯朴的恋爱方式遗风和缩影。每逢赶场,黛帕们穿上花花衣,戴上叮当作响的银饰,打扮得如同桃花,一路嘻戏去集市亮彩,英俊的黛摧们则像恋花蜜蜂追寻着漂亮姑娘。苗族人恋爱不用媒,用山歌沟通,用山歌唱出果实,用山歌播散爱情。因为情歌互答,谈情说爱场所多在集市边的溪畔、竹林,所以叫“边边场”。苗族有规矩,青年男女谁先到达幽会地点必折野草结草标,丢在必经路口,提醒对方已按时赴约,然后藏在附近竹林或灌木丛里等候,草标所指方面是情人藏身之地。迟到的黛摧或黛帕显得不好意思,也扎草标,交叉搁置在先放的草标上,提醒行人别来打搅他们幽会。幽会很神圣,谁要是见草标不回避,惊飞鸳鸯将会受到遣责。情投意合的青年男女经过一段相恋,打算共建幸福家庭时,男方请红媒去女方家求婚,俗称“讨口风”。得到口风,男方便要“送放口酒”,“放响口炮”,礼物是十余斤猪肉,几坛苞谷酒,糕点数封,面条数包。女方收下礼,即燃炮款待男方,告诉乡邻与某寨某人订婚。定婚后,男女双方都要各自遵守不成文规矩,不再与其他异性男女谈情说爱,而静候择定吉日来临。
苗族姑娘结婚嫁娶,有修眉、拦门、辞行、启轿、跨火烧亲、踩门槛等礼节,其次是男方家的婚酒、火塘歌、摆席等礼节。由于婚俗繁杂,礼不到堂,引起双方不欢,故小心谨慎。
苗族结婚不坐花轿,新娘身着盛装,佩戴银帽首饰,撑粉红色露水伞遮身自个上路。同胞哥弟肩扛蚊帐,手持燃烧的火把替新娘驱邪引路。出寨时,火把要分开,留下一半给娘家。送她的同寨姐妹,花枝招展地紧随新娘身后,一路欢歌笑语,一路银饰脆响。
由于长期的战争和迁徙,苗族对生育能力非常看重,渴望人丁兴旺。至今在一些偏僻苗寨仍保留着一种奇异而古怪的婚俗。新娘出嫁时,空手悄然去婆家,而把嫁妆留在娘屋。等到新娘怀孕后,回娘屋生下儿女。待满月时,再抱着新生儿女,邀哥兄亲戚抬起全套嫁妆,吹吹打打去婆家,与孩子爹补喝“合欢酒”,补吃“合欢肉”,民间称“双喜临门”或“抱子结婚”。倘若新娘“试婚”无生育能力,男方可客气地把她退回娘屋,但依苗俗不可索退聘礼,女方也可重新寻觅情郎。
苗族姑娘在出嫁前一个月里,寨上姊妹们大都自觉来相陪。她们一边帮忙赶制衣裳,一边互学苗歌,以便在婚礼上与别人对歌,这是苗族婚俗中一个显著特点。多以唱歌来抒发对父母兄弟感恩戴德之情:在杂居区,受汉文化影响,也有以哭嫁代歌习惯,有的哭七天七夜,有的哭一月之久。
苗家姑娘唱“哭嫁歌”,或哭嫁结束,便举行“出闺”仪式。“出闺”是女儿离别父母兄弟一种仪式。此时此刻,尽管是自由恋爱的少女,可当一旦要告别爹娘,告别兄弟姐妹,离开自己家园时,心中难免不舍,而父母眼看自己女儿即将离去,虽是好事,但想到小时的面孔,想到从学走路到学针线的可爱举动,耳边似乎听到撒娇的亲切呼唤声,不由得泪洒声哑,所以“出闺”大都是在哭泣诉说中进行。女儿先拜爹娘,后拜叔婶及兄弟姐妹。“出闺”时最突出特点是“踩格筛”。新娘即将出门时,媒人用格筛托着出嫁衣裳、银饰、花鞋等让新娘来到堂屋跪拜,拜别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