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床后上戏是娱乐圈公开的秘密
(2011-03-16 1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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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少演员和导演则表示愤慨,曾导演过《老马家的幸福往事》的杨文军写:“我在导演这个位置上十几年,还从未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便有不自爱的女孩那也不是这个行业的专利。收起你的毒舌吧,别忘了一个词叫报应。”杜淳和李光洁转发杨文军微博表示支持:“爱随地放屁的人还真多。尊重别人你才能被尊重。”
不承认不要紧,事实胜于狡辩。
记者采访了圈内几位资深经纪人、制片人、策划人,他们都默认“性交易”是圈里见怪不怪的事实。一位做过多部影视剧的北京制片主任李先生说:“年轻女演员与老板、导演睡觉,不是什么新闻,已是圈内潜规则。某漂亮女演员傍大款、当情人、当二奶,让人家投资拍影视剧,自己来演重要角色,这种事情很多。”李先生披露:“我就亲眼见过一个剧组的导演和制片人半夜一两点钟,硬要叫醒几个漂亮女演员,分别让她们到自己的房间看形体,看到天亮才放人回去。如果有人不愿意,可能第二天就喊她走人。”李先生说演艺圈靠陪睡最后成名的女星有的是。圈内资深策划人唐先生则表示名气小的艺人身上发生的比较多,因为这关系到小艺人接大戏和出唱片的机会。
而幕前也不乏爆潜规则的演员,孙红雷曾炮轰某些演员,“整体素质偏低、一些人出卖道德底线陪人睡觉。”杨幂也曾坦言自己曾遇到连片酬订金都拿到,却被投资人女友替换下来的情况,她说绝不会以潜规则来为自己的梦想铺路,但仍对潜规则表示“理解,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成功的途径。”不难看出潜规则在演艺圈已经泛滥成圈内人默认的“规矩”。
如果某些人以口说无凭为理由,死不认账的话,我再举个活生生谁也抹杀不了的例子:2010年7月主流媒体披露:沈阳某豪华大酒店内发生一起命案,年轻女演员裸死在浴缸之内。警察接到报案遂展开调查,死者生前曾被导演“潜规则”,死亡当晚和导演发生过性关系。警察查看酒店里的监控录像,发现当晚导演曾来过死者的房间。可是导演承认与死者发生了性关系,但并没有杀人。“潜规则”是圈里公认的,没有必要为此杀人。
“先上床、后上戏”是圈里公认的“潜规则”,没有必要为此杀人。这话太雷人,且理直气壮。但细想也是,有些年轻女演员为了名利,心甘情愿被导演“潜规则”,有些年轻女演员即使是违心与导演上床,可表面上是你情我愿,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别人无需置喙。如此泛情滥交,法律对导演却奈何不得,充其量导演受到道德谴责而已。
在娱乐圈,多年来一直忽明忽暗地流行着女演员“先上床、后上戏”的“潜规则”。年轻的女演员想要早日成名,往往要付出其“演技”以外的代价,娱乐圈内的投资方老板、导演,掌握着有姿色演员成不成名的大权,为所欲为就无所顾忌了,文艺界的丑闻往往由此而起。很多影视公司的老总,他们其实不但跟女艺人,有些同性恋的男老总也会强迫男艺人跟他们发生关系。
知情人声称,其实娱乐圈的潜规则比大家想象的要残酷得多——有些女艺人跟公司的老板睡过,过两天老板又让她陪投资方的某老板睡。这时候,有些女艺人的自尊心就受不了了,有些女艺人是真对老板有些感情了,有些是很天真地认为自己是老板娘的角色了,这种时候让她们去陪投资方的老板睡,的确是很残忍的事,而且女人总是比男人容易陷入感情,所以,经历过这些事的女艺人一般都不相信爱情了。
有年轻女演员被导演“潜规则”却没得到应有的回报,气愤之下,到纪委去告导演违纪,人家说导演不是我们管理的对象,到公安机关去告导演猥亵妇女,人家说构不成治安案件,到法院去告导演强奸,人家说没有人证物证书证,要公开导演与演员的性爱录像,律师说侵犯个人隐私权。演艺圈“潜规则”成了又臭又硬的骨头,谁能啃出它的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