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否定民主,肯定智慧——读伯特兰·罗素《西方哲学史》笔记之五
(2024-12-15 21: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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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格拉底死刑的判决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当时雅典对苏格拉底的指控基于“苏格拉底是一个作恶者,一个怪人,无论是天上的,还是地下的,他都要去调查;他假装好意,却办坏事,还拿这些去教导别人。”随后,民主产生的雅典陪审法庭以多数票通过了对苏格拉底的有罪判决,即法庭上大多数人都认为他有罪。按照雅典的法律,他可以要求比死刑稍轻的判罚。然而对苏格拉底的提议,却是处以三十个米纳的罚金,他的一些朋友愿意为他担保。这时,出人意料的,苏格拉底提出处罚太轻,惹怒了法庭,法庭上要求判他死刑的人,比宣判他有罪时多。苏格拉底预见到这样的结果,他并不希望通过让步避免死刑,他认为做出让步就等于承认自己有罪。苏格拉底被“民主”杀害了。
从苏格拉底那里,柏拉图学到了关于伦理问题的深刻关注。首先,“至善”观念在他的思想中的重要地位远超他的老师。柏拉图认为,一个人要成为出色的政治家,必须知道“善”;而善只能通过思维和道德两个方面的联合训练才能实现。如果允许没有接受过这种训练的人参与到政治活动中,他们一定会让政治走向堕落。其次,只有通过大量的教育,才能塑造出符合柏拉图标准的优秀统治者。他还是一个十足的毕达哥拉斯主义者,认为不懂数学就不可能拥有真正的智慧。最后,和绝大多数希腊哲学家一样,柏拉图认为闲暇是获得智慧的必要条件,所以那些为了生活努力劳作的人是不可能有智慧的,只有那些财力雄厚,或者已经完全摆脱生存焦虑的人,才可能拥有智慧。
下面是《西方哲学史》作者伯特兰·罗素批驳柏拉图的原话:
“(既然)智慧包含了对善的正确理解,……由此可以推导出一个结论,只要知道什么是善,就一定会做正确的事。在我们(作者)看来,这似乎是一个与现实相去甚远的观点。我们会顺理成章地认为,各方利益存在分歧,政治人物要做的是使最佳折衷方案得以达成。相同阶级或同一个民族的成员,或许有共同的利益,但他们的利益通常会与其他阶级或其他民族的利益相冲突。……各种相斥的特殊利益怎样达成妥协……”“一切又会回到党派问题上来。”
“即使我们假设‘智慧’切实存在,那么是否存在一种体制,可以将政权交付给拥有智慧的人呢?很明显,少数服从多数的大众议会制可能会出错,而实际上已经被证实了;贵族并非全部拥有智慧的人,愚蠢的国王也是屡见不鲜;教皇虽然‘绝对正确’,但是也犯过不少严重错误。是否有人主张将政府交给大学毕业生,或者神学博士?或者交给那些出身贫困,但是创造了巨额财富的人?显然,不存在一个可行的、从法律上可以定义的选择方案,来从全体公民中甄选出更有智慧的公民。”
这一章的最后,作者说:寄希望于找一批“有智慧”的人,将政府交托给他们,“是一个无解的难题,这正是选择民主最根本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