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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站在“丧尽天良”的一边,说说自己对蒋胜男打编剧署名官司的看法:1、既然合同里有明确这是改编作品并且作者有出版权,片方如何阻止你出版原著?拿刀架出版社脖子上?2、反正从电视剧宣传开始各大新闻报导都已经指出那是根据作者原著改编剧集且作者也署名在第一编剧,你怎么就怕别人不知道或者片方不认账了?3、后来说给作者一个“原创编剧”的名分,钱也按合同付了,对作者的知名度和经济利益完全没有损伤,不知道作者怎么就那么纠结那个王小平的署名,她就算署上了现在也不如你蒋胜男出名啊。4、一个码字的人花那么多时间精力去纠结这个事情,你以后如何继续面对这个行当里的灰色地带?不如做个小时工算账比较清楚啊。你要继续写下去,是不是该更加横眉冷对一些轻量级暗箱操作?知道很多大明星为什么要耍大牌吗?因为出名之前他们受过太多的委屈,能忍下来的才能最后出头。我知道我这么说显得无耻,但是我们活在现实社会,需要更智慧通达的博弈,你以为你在演偶像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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