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与浩森:神的孩子全跳舞

http://s13/mw690/723d18d2gx6BiXVp1Gkac&690
该怎样形容他们两个?只是文子与浩森吗?都是27岁,都用相机镜头窥探世态炎凉,于是镜头里有了最纯净的光,最干净的容颜,最无辜的表情,以及各色或轻或重的人间故事,角色都是别人在演,然而风华仍是他们的。关乎这两个人的“传奇”,大抵在裙角飞扬的女生中间流传最广,她们俱是白衣蓝裙,素面朝天,以同等纯度的青春岁月去憧憬这一对摄影师组合。于是,这个MOON团队为那些对他们的能力和心境深信不疑的人炮制了诸多意义非凡的“恋之风景”,那才是独一无二的治愈,即彰显自我又能为美好人生的某个阶段做出最精致的总结;一如团队当初自己的选择,不走寻常路线,换一个角度看世界,相机便是手中“万花筒”,转不一样的圈,拼出不一样的图案。
一、
初与MOON团队接触,我是一直和文子用手机沟通的,在尚未碰面的情况下为了拍照的事情反复磨缠,得知他们不配化妆师、不设工作室、拍照地点选在咖啡馆,听起来完全不专业,更何况他们走的又是云淡风轻的“青春路线”,与我这样的熟龄人士气场不搭,于是对他们的不满便又加了一层,我甚至见面当天还因路上堵车让这两个年轻人多等了足足一个钟头。事后想想,也许这么样拖延时间可能兼因受入为主的不良印象影响,像是下意识要给他们一点小小的“惩戒”。
然而这“受惩”的两个人很快便“报复”回来了,所以那天拍照费了很大的力气,我也知道他们不习惯拍我这样的人,但是拿相机对住我的金浩森,我能透过镜头察觉到他眼睛里的光芒,那是属于“职人”的光,认真到较真的程度,然而让人觉得放心舒服。站在旁边的是文子,他永远保持着好脾气,你能看出他淡定沉稳的表相底下隐隐流动的焦虑,像操控师一般看我,看浩森,同时把自己变成某种粘和剂,要将摄影师与拍摄对象调配成同一种节奏,以最从容的态度操心许多肉眼看不见但确实存在的问题。
后来每每与文子谈起那天拍照的事,他都会讲:“我好怕他进不了状态,还好后来有了。”我当时便有些惊讶,因他当天并没有流露一星半点急迫的情绪,浩森其实都不太与他有眼神对接,但他就是有“幽灵”效果的领导者,让你哪怕不看他都能感觉到他的脉博气息,他那种极具透明感的“管理技能”不免让人心生敬意。所以我并未觉得只有浩森在拍我,而是两个人同时拍的,甚至间中我在意文子的想法要更多一些。大抵这便是他人眼中的所谓“默契”,但只要定义为“团队”,就必须有个“头儿”,文子就是这个头儿。
也许放在世俗的标准下进行审美评估,文子并没有达到“偶像明星”的级别,一副温和的五官,黑框眼镜,稳重低调,但面颊仍是带稚气的,后来聊得深了,才发现那“稚气”其实应该归于“纯洁”那一类。
“我大学时代就开始自己赚钱,所以从来没有想过把‘摄影师’作为一种理想来看待,只是觉得做这个职业很适合自己,就一直做到现在。以前也上过班,但还是辞掉了,这完全是顺其自然的事情,并没有‘努力奋斗’之类特别坎坷夸张的经历。”
文子这样形容自己当初的选择,他和浩森在某种程度上能达成共识,兼因有同样的事业标准,比如不想过朝九晚五的生活,于是拒绝上班;只希望熟悉他们作品风格的人来找他们拍照,于是避开传统的影楼模式;生性自由自在,偏好走来走去,于是每年都会有大约一半时间在外巡拍,享受沿途一边赏景一边赚钱的美好。
在这种令大多数人羡慕不已的生活开始之前,文子也做过其它的工作,他曾在电视台做制片人,成为专栏写手,但最终还是与金浩森组合的MOON团队最适宜自己。依文子的说法,他平素的爱好就是“赚钱”,的确,钱对他们来讲很重要,有钱才可以安顿生活,在秀丽婉约的江南拥有自己的住所,如果有可能,他们还会在云南丽江购置私宅,作为某个远途旅行之后归来,可以放松歇脚的港湾。倘若你再和文子细聊下去,他就会为你展示更为内秀的一面,你得跟他谈谈金基德的电影,听他讲看《霸王别姬》看到落泪的事情,有文艺情结的男子永远都不会寡淡,所以《文子与浩森一起走》这本图文集内,多数感人至深的文字都出自文子之手,句子虽短,却都是跳跃之诗,把每个关于他们拍摄过程中遭遇的故事记录下来。
在MOON的作品里,有这样一张照片,湛蓝色背景的轻轨车站,一对恋人蹲坐在那里两两相望,阳光碎落在他们身上,宛若清泉淌过画面,天空与碧海是一个颜色的。讲到这张照片,文子说:“这是一对恋人来找我们拍的,我没有马上拍他们,而是听他们讲故事,让他们把最珍贵的恋爱细节写下来,这个车站是他们上学时经常约在一起回家的地方,所以我选择去到那个学校,站在回忆里拍。”
这就是文子的方法,做这一行,需要与“艺术”亲密接触,哪怕被人嘲笑为“装逼”,可事实上那是感情细腻度的问题,唯有越细腻才越找得到感觉。于是乎,文子便是通过各种方式的探索来营造精彩瞬间,而这一切实在是需要内秀才可以,闪耀荣誉之光的前提是你得明确目标,坚定方向,这样才能和志同道合的伙伴一起走更长的路。
二、
毫无疑问,金浩森就是所谓“造物主的恩宠”,五官漂亮得像上帝用水晶刀刃精心修正过的,他的美色甚至让人无端紧张,多看他一眼都觉得是犯罪。浩森会摄影、会唱歌、会做菜,出生于温州,在杭州完成学业,间中几乎不上学,混迹于北京,做模特、做摄影师,然后认识文子,两人在花样年华里做了许多不简单的事情,成为非娱乐圈的“超级偶像”。
作为艳惊四座的“万人迷”型男子,金浩森活在“蜜糖罐”里是必然的,走到哪里都要接受目光洗礼,青睐的、仰慕的、渴求的、居心不良的,诸多与他一般拥有金玉容貌的人都在浮华迷沼里愈陷愈深,但你第一眼看到金浩森的时候,就直觉他还是站在“酱缸”外边的人,清爽、天真、激情四射。
“当初念书的时候,我经常去北京,我们第一次靠摄影赚到一千块的时候开心得不得了,原来爱好是可以赚钱的!后来慢慢的,它变成了工作,那种喜悦才逐渐变淡。”可能是重复同样的事情太久,浩森聊到摄影时显然并没有我想像中那么兴奋,他更像是精神尚未发育完全的孩子,在追寻梦想的路上会偶尔开个小差,让生活更丰富些。相形文子的静与稳,浩森是随时处于“任性”状态的,思维跳跃,言谈间表情生动如蝶,总是突然转换话题,几秒钟后心思又不知道放飞去了哪里。
相信与浩森有过多次接触的人,都会觉得他很萌,这世上帅哥成千上万,像他那样“以耍宝卖萌为已任”却不多。他似乎知道自己该用哪个“面具”才能和所有人都亲近,并且一秒钟之内成为全场焦点。所以被文子形容为“不懂人情世故”的浩森会主动曝自己的糗事,讲笑话的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毒舌功力虽未能修炼成精,然而假以时日亦必能修成正果;一桌人吃饭,服务员端上一大盆汤,他会主动给每人盛一碗,然后将汤盆端到自己跟前,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气喝干,传说中的“吃货”就是如此。浩森心里清楚得很,这样做只会让他还不算讨厌的人越来越疼他,然而面对不合眼缘的人,他大抵都是保持沉默,自动调换到“酷帅冷艳”的模式。所以要得到浩森的信任,你得放下架子,跟上他放纵到有点儿“二”的节奏,反正你无法指望一个童心未泯的人一本正经跟你聊人生大事,所以只要交心就好,和他相处,必须做好看一部小清新爆笑偶像剧的心理准备。
长期浸淫在爱慕里的人,不见得都会变成“郎心如铁”,浩森在卖萌之外也自有他的成熟之道。浩森的“成熟”在于过早洞悉“幸福”的秘密,他从小由外婆带大,所以传统观念难免根深蒂固,即使偶有触犯禁忌,亦是尽量迅速回归正道。七点起床,接着就去练游泳健身,晚上看一集《破产姐妹》,傻笑之后上床睡觉,也才十点钟。这种被浩森称之为“老年人生活”的状态,他自搬到杭州定居之后便一直保持,且乐在其中;所以每天清早浩森也总是第一个醒,然后跑到文子的房间掀开被子把他叫醒,也不管对方其实是不是工作到凌晨两点才睡的觉。
作为“公众人物”,浩森面对的诱惑源源不断,这个时候他所表现的倔强更是出人意料:“我知道那个圈子里有很多问题,但是我不想受污染,也不可能为了名利妥协一些触犯底限的事情。反正我不是偶像艺人,不需要向谁献媚。”事实上,他也确是那样做了,与他坐在咖啡馆聊一个下午,看他一边吃鲫鱼面一边跟你唠叨,那样口无遮拦,光明坦荡,你就会明白这样的人大抵身上已经砌了一层“玻璃墙”,懂得如何把自己擦拭得纤尘不染,绝对不会被恶人恶事有机可乘。
文子跟我讲:“你问问浩森,他就从来没有不开心的时候,有时被人害了,也不过是大骂几句脏话,扬言要报复回去,然而这个报复也不过是把对方默默拉黑而已。”
“善良”是浩森身上最矜贵的品质之一,所以他有底限有节操,你也不必因他讲的冷笑话便看轻他的意志,一个有游牧经历的“摄影诗人”是不可能弃梦不顾的,尽管浩森口口声声说“最大的兴趣是敛财”,但他只敛干净的、应得的那部分,人简单,生活便也简单,符合他的性情。
三、
文子和浩森是“生意人”吗?对不起,他们是的。
摄影和在淘宝网出售少女装是他们的主营收入,且文子的出价从来说一不二,不管对方是大牌或普通人,该收多少就是多少,有人会以为贵,但看到成品之后却终觉物超所值。摄影与经营淘宝店无疑让他们成为“生意人”,但清醒的人都知道,要过理想人生,必须有坚实的物质基础。
文子戏言,他与浩森结识的过程像“相亲”,是一见面便觉气场很合的朋友,那时的文子还不会摄影,但看到浩森在玩,有些羡慕,便跟着学,久而久之成了好搭档。尽管文子是后入门的,然而浩森的性情适宜做事,却不擅谈判规划,于是自然而然便形成了“浩森跟着文子走”的规矩。公事上,文子去应酬,他教会浩森如何不那么“出口伤人”,为了不得罪客人,两个人都必须放弃挑剔,在坚持最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尽量能接下每一单生意。
于是到后来,便成了浩森每每要出言不逊,文子便从旁竭力阻止,他像是手中握着看不见的缰绳,能将浩森从“悬崖”边勒回来。文子的小心与稳重,与浩森的流任与随性契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就该是这么样互补,才能做出最好的东西来。对于“金钱”的概念,文子是一分一厘都要算清,该属于自己的便竭力争取;浩森则是大喇喇、吃亏当补药,于是有些事情注定需要文子来出面。曾几何时,人们开始戏唤文子为“文老爷”,因他总暴露与同龄人不相符的城府,所以浩森便可以成长得慢一点,抑或者表面上不必表现世故,他可以天真,缩在自己的天地里游戏。
文子与浩森的互相依赖,亦结合得完美无缺,文子英文烂,不爱四处活动,于是每次出国旅行,买机票、换登机牌,乃至在异国负责交流沟通的活儿都归浩森来做;浩森受女粉丝骚扰,被纷扰包围的时候,也会把自己的手机往文子怀里一甩,说:“你搞定。”,文子会默默为他善后,替他挡无妄的“桃花劫”。
这样精细绝伦的配合,让文子与浩森能在尽量圆滑处世的基础上保留率真,所以周身绝无生意人的“油气”。偶尔的,浩森会突然兴起说不想去哪里拍照,我问文子:“他突然那样你不会生气吗?”文子笑回:“我会好好劝他,劝到他改变主意为止。”足见他们对彼此的了解已“深刻见骨”,这才是真正达到“挚友”的水准:丝毫不存在攀比与嫉妒,有的只是很自然的互相关照。也许这期间一个始终把另一个当成孩子对待,但他们都应该是在享受这样的友情岁月,与MOON的作品一样阳光明媚,干净亮丽。
“大多数人只看到我们风光的一面,其实我们辛苦工作的时候有谁在意过?那才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
同为自由职业者,我非常赞同浩森的说法。
所有孩子都有梦想,然而神只宠爱会制造惊喜的那几个,比如文子和浩森那样的;因为追梦途中,他们一直在表演“双人舞”,清新妙曼、如痴如狂。
可见作为神的孩子,就全得会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