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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师德师风金坛五年级职业自尊 |
分类: 教育 |
教育界的突发事件,热闹十天八天,总会被淡化,但是一些不同观点会留存,等到下一次同类事件出现,再掀一波观点对撞,周而复始。如果能经常反思,一些悲剧也许不会重演。
江苏金坛小学生缪可馨自杀事件,随着教师袁灯美被“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级”的处分公布,也就没再深入讨论。小学生缪可馨当然不知道她的死会诱发社会强烈反响,如果她不在乎老师的批评或冷落,想到总有一天能自由地写出心里的歌,也许能熬过难关吧,可是,为什么没有一个正常的教师出现在她面前呢。
从缪可馨那份作文的批改意见看,袁老师作文观念比较陈旧,不知为什么,一些语文教师的思维和表达总是和教学要求有差距,对学生的作文缺乏包容。我对她敢于课外办班教作文感到惊讶,她的所谓“正能量作文”大约也是从哪里批发来的吧。在学生自杀后,据教育局调查,袁灯美的确有过打骂学生的行为,也曾收红包,办补习班,仅从缪可馨一名学生家长处就得到两千多元(这是件可以推想的事),也就是说,在缪同学的心里,老师的“正能量”有奇幻的内涵。
事件发生后,许多人发表了意见,从表达意见的角度和方式看,很多人是教师。有些老师表示了愤慨,认为事出有因,学生不会无缘无故地自杀,处分太轻了;也有一些教师有不同看法,认为学生心理素质较差,家长应当培育学生适应社会、应对挫折的生存能力,能抗击打;还有一些老师对这件事反应冷漠,认为“双方都有责任”……
问题在于,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百般辩解。社会主流毕竟遵循法治轨道,一些老师偶有违反师德行为,还知道羞愧,倘若振振有词,那就无可救药了。
任何情况下,教师都不能侮辱学生,不能践踏学生的尊严,——教师在课堂里所做的一切,都和未来有关。去年河南发生一起辱师事件:毕业生20年后报复当年扇他耳光的老师,当街殴打。这里值得关注的,并非是学生长大后有力气报复侮辱过自己的人,而是他的粗野和暴力,正是当年教师在课堂上展示的,可以说,他其实是那个老师的好学生!
很多事,都是从所谓的“不要紧”“没关系”开始的。在这次缪可馨事件上,认为“师生双方都有责任”者,忽略了一个事实,即小学生缪可馨未必不了解袁老师平时的为人。学生虽然年纪小,但是如果以为学生完全不晓世事,可以蒙骗,那样的教师肯定要犯错误。教师所做的一切,都会成为学生的教育记忆,会影响他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否则“教育”就没发生。学校有“小事”吗,当然有;可是只要对学生的未来产生影响,那就全是大事。一记耳光能种下仇恨的种子,一个红包也能毁灭教师的形象,课堂少讲、课外收费辅导自己的学生,则会让学生对“学校”的全部教育产生误解。
由此,我也想到,那些认为偶尔打学生一个耳光“不要紧”“学生不会在意”的老师,他们做学生时遇上过什么老师?是不是在做学生时经常被老师打骂?自己没过过好日子,就认为当教师就可以胡作非为;每出现类似事件,我都会想,那个虐待、侮辱学生的老师,那个专业水平差的教师,他在做学生时,遇上过什么样的教师。
教师要有职业自尊,有所为,有所不为,能知晓“有所不为”可能比知晓“有所为”更难。但不必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只要能按常识做事,不可能很难。老师能打人吗?能动员并利用学生的补习赚钱吗?能收受家长的钱物吗?这些,不需要教,不需要“培训”,更不该“三令五申”,如果几百万教师的职业纪律还停留在被“三令五申”的状态,会不会给历史留下一个耻辱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