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动物为何是个道德和法律的问题?
文/曹菡艾
最近虐猫虐狗吃猫吃狗引发了众人参与的讨论和各界关注,众说纷纭,不乏口水大战。辩论本身是好事,是进步。能在中国因为阿猫阿狗而引发激烈激情辩论,是中国社会的进步,是公民社会公民意识逐渐形成的开端。
看到有人质疑为什么动保人关心狗狗而不关心牛羊猪马。首先,这种说法不准确,不对。大多数国人可能不了解动保志愿者和动保工作内容,因为在中国这是一个刚刚开始的公益事业。动保慈善机构和志愿者关心关怀所有动物。例如,本人之前参与的并提交给中国人大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中,建议保护的动物包括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宠物动物、实验动物和其他动物。猫狗仅是其中宠物动物一类,经济动物包括牛羊猪马等。该建议稿中,反虐待包括反虐待野生动物,反虐待经济动物,反虐待宠物动物,反虐待实验动物,反虐待其他动物以及动物运输的反虐待措施和动物屠宰的反虐待措施。
再者,对于虐待动物行为,如果说中国人对虐待动物虐杀猫狗漠不关心,无动于衷,这只是西方人外国人的专利,此说法很不对。所有有感知动物都会感受到痛苦和快乐。所有这些痛苦都是每个有良知的人的合法、道义关心的事情,无论我们来自哪个文化、哪个地理区域或法域。当然,不否认每个国家和每个文化有自己的传统和习惯做法,但如果说保护动物免受虐待仅仅是西方人关心的,或者说中国人对这动物痛苦漠不关心,此说法不符合逻辑,站不住脚,也是对中国人民道德、智力和怜悯之心的否认和漠视。还有,虐待动物行为在世界各地都存在,但不能因为外国也有虐待动物的行为就认为在中国发生的虐待动物的行为是对的。英文中有句话,two
wrongs do not make it right (两个错不等于对)。
此外,还有人说,你不能将自己的道德标准强加于人,你认为是虐待,我不认为是。首先,我们看看为什么说虐待动物是道德问题,为何动物的痛苦是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关心的。
人类的道德伦理问题以每个人独立存在的价值为出发点。但人的价值不是用一个人对其他人是否有用或有用的程度来衡量确定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固有内涵价值。那么,动物呢?动物是否有其自身价值呢?
首先,动物是生灵,是活着的生命。动物,包括被人类利用的动物和野生动物,都有着他们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的生命。对动物本身而言,他们的生命是重要的。他们不是为人类而活着的,不就仅是人类利用的工具。此外,动物不仅活在世上,而且很多物种的动物对自己的存在有自我意识。他们的生活包括各类生理、个体和群体的需要,能否满足此类需要决定了他们是否得到快乐或遭受痛苦。就动物生命基本层面而言,动物与人类有着众多相似之处。人类同动物之间的关系、动物的生命价值均属道德伦理考虑的一部分,是人类需要加以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问题,属于道德伦理基本原则和原理的一部分。甘地曾说过:衡量一个国家和其道德进步的程度可以从其如何对待动物中看出。形成和接受以上这些思想和观点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是经历了数百年哲学辩论和思考以及近现代科学进步的推进而得来的。虐待动物是道德伦理问题,而不是个人自由和选择问题。这是当今人类文明的共识。
对于关注动物的读者,也许我不需要引经据典,现仅引用下面的话来时刻提醒我们自己,也应时常提醒我们周围的其他人 –
给人和动物带来不必要的痛苦都是罪恶。
痛苦终究是痛苦,不论是施加在人身上还是施加在动物身上。承受痛苦的人或动物,感觉到这一痛苦,都是在承受罪恶。……
没有一个动物是微不足道的。只要他有生命,他就有快乐的权利。剥夺其快乐的权利就是不公正,给他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就是残酷。对动物的残酷是可憎恨、可恶的,不论是这个动物是一只兽、一只鸟、一条鱼还是一条虫。
这话写于1776年,作者是英国人汉弗雷彼瑞马特。彼瑞马特提倡关心动物,制止残酷虐待动物。他描述了人和动物的共性,特别是在感受痛苦方面。他还写道:
动物像人一样会感到疼痛。动物有着同人类相似的神经和感觉器官。当对其身体施加暴力时,动物也会哭叫、呻吟,尽管动物不能开口用语言或人的声音来呼叫。尽管我们不懂动物的语言,但是,动物的哭叫如同人的一样,是向我们强烈表明他们感觉得到疼痛。既然疼痛是众人皆恶的,我们自己的疼痛感受应该教会我们同情他人的痛苦,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减轻这些痛苦,而决不能肆意或无情地施加痛苦。
简言之,自所不欲,勿施于人。不仅如此,人类如何对待动物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完全不同于诸如不讲礼貌、不讲文明的行为。
为动物立法这一话题在西方国家已被人关注了两个多世纪。最初是在英国十八世纪。如今,不得给感知动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这一理念,已被世界文明各国广大人民普遍接受,并有立法保障。近年来,一些世界法学界将动物福利和法律保护又进一步上升高度,
将人类如何对待动物视为当今世界上三大尚未解决的社会正义问题之一,认为动物福利和动物权利是今后的又一大社会公正运动。
中国是世界上主要大的国家中唯一没有相关法律保护动物免受虐待的国家。亚洲很多小国家、小地区都有,如香港、台湾等。1822年英国最初制定反虐待动物法至今已近两百年过去。无论中国有多大事情有多么复杂,无论中国国情如何特殊,无论中国有哪些各式各样的理由,加之目前国内日趋严重的流浪猫狗和虐待动物问题已开始被国人关注谴责,因此,为动物立法,禁止虐待动物,实为一个当务之急。
(本文中引用的英国作者的话均出自我的《动物非物》,
2007 年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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