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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竟出现抢劫死人的贪官

(2011-11-26 08:16:15)
标签:

杂谈

分类: 杂文

     从一个个腐败案子看,现在的贪官开始公开明抢了,因此,叫腐败案已不大准确,应叫抢劫案。因为,他们再无顾忌,再不遮掩,只一味明火执仗下去,“试看天下能怎地”不信吗,请看广州增城这个,连死人都不放过。

   一个成本为450元的纸棺材经殡仪馆代售后卖到1880元,不买怕是不行的,不买就不给死人开绿灯放行。

    请后来的史学家记住 ,当我们中国发展到2011年时,竟有两个名叫温国强、俞伟强的殡仪馆馆长副馆长,二强盗在距离广东省省会50公里的增城对死人大肆行抢。 

 

 

 附:

殡仪馆领导大发死人财 数百元棺材卖上千元

勾结不法商人高价出售纸棺材牟利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刘晓星通讯员穗法宣)成本为450元的纸棺材经殡仪馆代售后卖到1880元,这是增城市殡仪馆里的“潜规则”。近日,增城市殡葬管理所原所长温国强与增城市殡葬管理所原副所长俞伟强因受贿罪,被广州中院判刑。

  纸棺材是用来装尸体、并随尸体火化的殡葬用品。反贪局调查发现,2001年初,纸棺材供货商郭某某通过增城市小楼镇民政办副主任潘石英,找到了增城殡仪馆馆长温国强、副馆长俞伟强,几人决定以合股形式开办纸棺材厂,由郭某某提供原料、负责生产,温国强、俞伟强、潘石英三人负责“代销”,所得利润四人平分。

  一二审法院审理查明,当时,潘石英将温国强、俞伟强约到小楼镇粮所餐厅,四人共同商定:由郭某某单独出资生产火化纸棺材等产品供给增城市殡仪馆代销,所得利润四人平均分配。至2008年年底,温国强、俞伟强、潘石英以分“利润”的方式,每人均从郭某某处收受贿款25万元。

  此前媒体报道,根据郭某某的交代,他的工厂主要生产3种型号的纸棺材,分别是A型、B型和C型,分别以250元、550元、750元交给殡仪馆代售,而殡仪馆最后卖到老百姓手里的价格是888元、1550元、1880元。纸棺材的实际成本很低,如最贵C型纸棺材成本只需450元。

  广州中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温国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0元。潘石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0元。俞伟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作者:刘晓星 穗法宣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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