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概念最新补充:挖坟掘墓
(2011-02-12 0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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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杂文 |
据《中国青年报》2月12日报道:700多年前,明王朝的开国将军沐英死后葬在南京之南,由三山环卫,背靠山脊,面向一片碧绿的湖水。他的历代子孙多封王公,都葬在这里,此地就被叫做“将军山”。
而700多年后,沐氏后人沐广飞站在将军山的一片别墅工地上,遥望前方的沐英墓,满眼苦涩。在黄色的工地土堆之中,灰色的沐英将军古墓是一个残存的异数,他的子孙的墓有的甚至已经被埋藏在豪华独栋别墅的绿地之下。
“一般指房地产,是指某个地产项目的第一承担人。”这叫什么概念?这太简单了,太苍白了,这怎么能涵盖无所不能神通广大的开发商呢?“百度”,如果想保持自己的科学性与权威性,对开发商的概念要补充完整了,应该这样补充——
“一般指房地产,是指某个地产项目的第一承担人。在具体开发过程中,可以用巨款坏我政府官员,然后,购得无法无天的至高无尚的权力开发权,然后,购得廉价土地,进行野蛮拆迁,可以雇用黑社会流氓随意打伤打死拆迁户,方法有炸药轰、开车辗、枪击、绑架、拘捕、严刑拷打等。然后,推出血淋淋的楼盘哄抬房价。”
我原先是这样来给开发商的概念进行补充的,现在看来,还是苍白。于是又要麻烦我加上新的内容。因为南京的开发商又对其开发工作进行了新的大胆探索,于是我不得不添上——“还可以无视国家文物法,进行挖坟掘墓,在古人的白骨上修建别墅区……”
我加完之后,有点得意。觉得自己比“百度”周密了。可我只得意一小会儿,就不那么得意了。
一查“百度”,却发现我的“得意”有点晚了。原来,早在2009年3月,河南省泌阳县的开发商就开始“挖坟掘墓”了,而且挖的是革命烈士的坟,掘的是革命烈士的墓。更令人吃惊的是,挖完掘后,他们盖起了县人大、纪委的家属院,其中包括9栋豪华别墅。以每平800元卖给干部们。后来当地官员又解释说,原先准备直接拆烈士墓的,后来改了规划,只拆了烈士墓的围墙。
这样的话,我给开发商的概念又要加上这样的一条:“还可以为了给沁阳县人大、纪委开发别墅,原计划拆毁革命烈士墓后来实施时只拆了革命烈士墓围墙。”如有人不解,问我:“革命烈士墓围墙就可以拆吗?”我会回答,“当然可以,革命烈士的鲜血和生命就是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何况县人大、纪委的干部,又是革命后代中最优秀的?既然不是外人,革命烈士在天之灵也就不会挑理。”
最后一句话,但愿我这次给开发商的概念补充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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