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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婴尽孝

(2019-12-14 08:56:21)

杀婴尽孝

都知道奴隶社会奴隶主对奴隶有着绝对的生杀大权,但社会毕竟是进步了,进入封建社会后,开明君主、官吏明确反对殉葬、杀奴、毙婴。

但反人道,反人伦的事件到今天尤没有能杜绝。历史上有记载的杀婴事件有很多,如“易牙烹儿奉桓公”,“武则天毙女求上位”。这二事自发生之日起,就开始受到谴责和批判。

有一个喜剧结尾的杀婴事件,那就是“郭巨埋儿”,这是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但这事件发生后,也不断受到批判。

河南省林州市姚村镇三孝村,据说是“郭巨埋儿”的发源地。作为村里人,对这件逸事还是了解的。村子有三个自然村组成,分别叫南孝、西孝、北孝。村名解放后改了两次,原先叫埋子庄或孝子庄,文革时改叫灭孔庄(消灭孔子思想之意),并拆了郭巨庙,改革开放后改名三孝至今。

关于郭巨埋儿的传说,村中有三种不同的说法:

故事一。郭巨至孝,家穷,粮食不够全家人吃,郭巨先把食物让给父母吃,父母舍不得吃,让给孙子吃掉,这样,郭巨儿子没瘦,父母结果瘦的皮包骨头。郭巨多次劝父母先吃饱,不要顾及小孩,可父母依旧。郭巨是有孝心之人,计划把儿子埋掉,免得与父母争食。结果这一行动感动天地,在他挖坑埋孩子时,意外挖得一瓮黄金,且瓮上有字“天赐郭巨,神不可夺,鬼不可要”,郭巨携子及金回家。由此,郭巨家生活得到改善,郭巨埋儿成美谈,且入选“二十四孝”。

故事二。郭巨奇穷,无钱养活家人,就做起打劫的生意,有次意外劫得数额不小一笔,害怕以后官府找麻烦,结果就心生一计,于是就发生了故事一中埋儿一幕。

故事三。相传过去国家以孝治国,有个规定,凡一个城要发生一起不孝之事(标准不可知),就拆去一个城角,当四个城角都拆完,政府就要屠城,把全城人杀光,意思城中人太坏,不足教化,留在世上太可怕。可这个城的人太不孝了,已拆了三个城角,再发生一起不孝事全城人就得被杀光,这个城的领导很恐慌,想改变一下这一局面,苦思之后,做了一把秀,结果发生了故事一中埋儿的一幕。于是领导马上上报,不孝城出了孝子。朝廷表彰了郭巨,把郭巨做楷模全国推广,于是郭巨的名字留了下来,那个领导的名字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

清人袁枚在《郭巨论》中痛斥郭巨:“以恶名慰母,而以孝自名,大罪也。是儿者,宁非乃母之血食嗣乎?其绝之也。杀子则逆,取金则贪,以金饰名则诈,乌乎孝?”近代鲁迅批判“郭巨埋儿”更是力度宏大:“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有点常识的人都如果能思考一下,古代一些传说是不科学的,“玄鸟生商”是不可能的,不经过性行为使人受孕是现代才出现的事。同理,天生不会有刻有字符的石牌出现。郭巨掘地得金,并有带字瓮罐出现,这个是类似神话的故事,如果说真有,其中有诈!

人类的发展,杀婴一直存在,生产力低下是杀婴的一个条件,但生产力低下不能成为杀婴的理由!有丁点恻隐之心的人都是反对杀婴的。苏东坡在《与朱鄂州书》中说:“鄂渚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则杀之。”正是这样,苏轼在地方大力提倡办理“保育院”制度,开慈善之先河。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人有人道、人伦,孔子在对待殉葬人偶的态度上都疾呼“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孔子都不愿意看人形物殉葬,更不会认同这种残忍的杀婴式的孝。

另一个所谓郭巨故里的温县,在所谓的旅游创收引领下,在舆论上很做文章,“郭巨祠”,“掘金处”被传的神乎其神,这岂是在宣扬孝文化!从“孝”字的本身来看,上从“老”,下从“子”,孝就是老少和谐,这是人伦之美!

社会发展,传统里优良的东西需要加以继承,并发扬光大,糟粕该批判还是得批判。中国文化里虚伪的一面在这里能充分表露出来,一个残忍的杀婴事件,硬说成了是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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