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中的“偷”字,多释为“薄也”,即“不厚道”.
朱熹持此说。朱熹集注:偷,薄也。钱钟书将此句与“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一句相类,认为“偷”之“薄”义说得通。
如果只从意义上解释,确实能理解,且释为“薄”义还能与前半句中的君子之“笃”呼应。
但我觉得这种解释可能忽视了声音训诂规律。因为,“偷”之“薄”义用例极少,《左传》有“赵孟之语偷”。但“偷俗、偷风”等词都是后起词,不能做依据。
在我看来,“偷”字或为“渝”字。即“忠诚不渝”之“渝”,意为改变或背叛。
两字结构形态相似,《说文解字》里都是形声字。但这不是我之根据,而是有声音规律支持。
让我们看看看民国音韵学者曾运干先生在《喻母古读考》里提到的两条规律,一是“喻三归匣”、二是“喻四归定”。此文影响甚大,不逊钱大昕总结的几条规律。
“喻四归定”的归纳,建立在许多古书异文、声训、重文、双声连绵词、读若与异读、古方言用例上。即上古声母“喻”母四的音值与“定”母字音值相近或相同,可归为一个音位。
如此,“则民不偷”之“偷”字,就和忠诚不“渝”在声音上关联起来。
《康熙字典》里“偷”之读音,也与“余”相协,即“又叶容朱切”。并举《张衡•西京赋》“敬慎威仪,示民不偷。我有嘉宾,其乐愉愉。声敎布濩,盈溢天区”,看句中尾字,押韵,表明“偷”与“愉”、“区”音协。
如此,两字在读音、形体及造字法上就直接关联起来。古汉语里有音近义通说,我认为,“则民不偷”之“偷”字应该释为“改变或背叛”。
当然只是一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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