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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签与读书

(2006-01-04 11:11:32)
标签:

杂谈

分类: 遗恨绵绵
      我有一个凸版印刷制作的精美书签。尽管它是日本的牌子,但因上面图案精美,而且由中芯国际代工生产,因此,我一直将它夹在我最喜欢读的书中。
 
      不过,我早晨在公交上读《约翰逊传》最后章节的时候,它被一个民工同志碰飞了。我看着它从书中落下。可是之后在狭窄的公交上,竟然找不到。也许是落在民工同志衣服上被带下了车吧。
 
      我自言自语,低头找。旁边一位阿姨说,不就是一个书签吗,值得这么找啊。
 
      我没有回应。因为她说了我的心里话。不就是一个书签吗。我干吗要这么低头找。
    
      书签的使用者应是拥有闲情逸致的读书人,尤其是现代。书签活动的轨迹是在书中停顿。它存在的条件是,一本书无法一口气读完。而闲情逸致者正是这类人,他们会靠着一本书来消磨时光。书签是用来标志时间延续的工具。它可以衡量闲情逸致的程度。
 
      从这角度来说,我似乎正是适合使用书签读书的人。因为,尽管我并无闲情逸致,但毫无疑问,我内心一直自称读书人。而且我读书非常慢,一本书会读上一月。拿《约翰逊传》来说,我已经读了半月,虽然接近尾声,但仍然觉得意犹未尽,似乎距离最后一页还有很多时光。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书签似乎可以帮助我。它的功能正是避免重复翻阅寻找的时间,这是它的经济学价值。
 
      但我从来就不是一个经济的人,我每天花在无谓的细节上的时间非常多。比如,我经常找一把钥匙而花费几分钟,而它经常就在我的兜里。
 
      我不是一个时间观念很强的人,不大喜欢一切都吻合的那么紧,我几乎从来不按部就班。每逢一件连续性的事情,我总会压着茬儿去完成。因此,我给人的印象总是拖沓而不干练。这与我吃饭的风格完全相反。
 
      拿读书来说,我读书非常慢,不象我的朋友夏燕,她可以一天读好几本书,而且同样体验深刻。而我喜欢重复阅读,比如一个新的章节已经读过,下次翻阅时,我还会重新再翻一次,回味上次的翻阅,希望有种新感觉。
 
      但是,我并觉得这是缺点。如果因此而令我丧失成功的机会,我也并不在意。因为,很多时候,我只是一种习惯,我会在细节的重复中获得快乐。当一把钥匙找不到,我开始发急时,我忽然不经意在兜里摸到了它,一瞬间,内心的喜悦比找钥匙本身都更有意义。也许旁人认为这种琐屑的快乐不值一提,生命有更大的狂喜,等着我去体验。
 
      可我一直以为,这种弱小的喜悦更适合我。在不断的忧伤与喜悦中,这种单纯的情感让我觉得,即使不吻合的命运衔接同样有它咀嚼的意义。
 
      所以,这个丢弃的书签对我来说,其实确实不值得去寻找。我找它的理由,不是它的功能与功用,而只在于它上面精美的图案,一只滑稽的兔子。
 
     抛开功能来说,书签其实是一种装饰。对闲情逸致者来说,它能延缓时间的流逝,充分挖掘闲逸的空间,并可以在这种舒缓中体会一种内心的宁静。对于其中一部分附庸风雅的,书签还充当着掩护作用。而书则成了书签的附属品。
 
     我不是这样的人,一支书签的失去,只是意味着我失去了一个精美图案,至于书,它还在,尤其是这本《约翰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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