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被后人树立成为公而忘家的劳动模范。但是,《史记》“夏本纪第二”的一句话,让我感觉一种复杂的心理被侮辱了。
原话如此:“禹乃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
有三个字眼让我感觉不是滋味。一“伤”,二“焦”,三“不敢”。
禹“伤”的自然是父亲鲧被杀。被杀原因是,帝尧之时的滔天洪水,他花了9年没能治理成功,有负尧之成命,后被舜杀死。禹之“伤”是一种丧父的痛苦,缅怀,惋惜,更有心理忌惮。
禹“焦”的是思考,父亲以直接的阻、挡方式来对抗洪水,自然是愚蠢之方,这让禹不得不思考合理的治理方式,即疏导泄洪。“焦”显示出他内心的一种恐惧。
如此,三过家门,他还“敢”入么?“敢”更是直接强化并展示了“伤”与“焦”带来的行为效果。
帝尧就是禹的杀父仇人。虽然他们同属黄帝的子孙。尧是喾(高辛)之子,蟜极之孙,玄嚣(青阳)之重孙(《现代汉语词典》等同曾孙),黄帝之玄孙;而鲧则是颛顼(高阳)之子,昌意之孙,黄帝之重孙。
论辈分,鲧为尧之堂叔。也就是说,尧因为治水不力之因而杀了他的堂叔。《史记》“夏本纪第二”,尧此前征询五岳,问谁更适合治水,后者说鲧,尧说鲧“负命毁族”,即违命破坏整个氏族。
《山海经》记载了了一个难以圆说的“负命毁族”的原因,即当初“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
但是,如果鲧是在尧征询五岳之前,偷盗息壤,那他虽然行为失当,但目标却是治水,毕竟你尧帝不能放着这好东西不用。鲧与普罗米修斯窃火一样,毕竟为了民众之利。如果鲧窃息壤是在他治水中间,那尧的行为就更为自私,息壤毕竟是个好东西,不给别人调配资源,何来支持?
《史记》“夏本纪第二”原话如此:于是尧听四岳,用鲧治水。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于是帝尧乃求人,更得舜,舜登用,摄行天资之政,巡狩。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于是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
这不太可能,因为舜是一个极为善良之人,想想看,他遭遇父亲、同父异母兄弟象的多种办法残害,都没有以怨报怨,怎么会主动杀害一个黄帝的重孙呢?何况舜不是黄帝的嫡系亲族,刚刚摄行天子之政,哪里如此残暴?
所以,我认为,所谓“负命毁族”恐怕就是后代史家美化尧,为其残杀鲧找了个合理的理由,并让舜充当了监斩人。
禹确实有德有仁,他遗忘杀父之仇,承担大任去治水,成为古代家族命运超越个人意志的最好解说者,但他毕竟是人,所以他“伤”,他“焦”,他“不敢”。这是一颗多么复杂的灵魂。
中学历史教材中,说禹破坏了禅让制,将位传与其子启。《史记》并非如此记载: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
“益”即舜之子。可见禹之清白。但是,由于益此前辅佐禹功劳不大,诸侯并不附和他,而转而支持禹之子启。于是启即天子之位。
这所有一切,都是美化之后的历史,是正史。我相信上古民风单纯,但是我不相信古人没有私心,启继位背后,是否有惊心动魄的权位之争,那不是一个神话式的历史著作所能掩盖的。
善乃人之天性,恶亦如此,否认就难成为人本身。在原始大同向阶级社会的过渡中,一样有人性的提升,一样有光怪陆离,一样有延续至今的丑陋与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