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先“做人”,这人不会“做人”,人们常常这么说。
生下来就是“人”,要“做”什么“人”呢?
要“做”的是搞关系。说这话的时候,人们往往有种约定俗成的成竹在胸,心领神会。
这是一种集体主义意识的流露,就是说,你想达成某一目标,你就得利用周围的人脉,情势,如果想扮演个人英雄主义角色,那整个关系就会奇特地扮演阻力,拖你后腿。
你要做的其实是一种“集体人”,无差别的人。
严格生存在一个集体,不逾越它的约束,你就是完美的人。如果你想表达多点,做的多点,你就会陷入所谓会不会“做人”的话题里。
从存在主义角度看,“人”这个词汇是无差异的,但每个“个人”则有。提到后者,就有超越集体的意思。
脱离集体,超越集体的个人都是残缺不全的。残缺当然说的是精神,体现在社会层面,与道德或人格有关。
一个完美的人格,就在于人的自然天性、道德、法(更多为理性)的最佳公约数,道德处于最核心。
潜在的残缺,基本就等于潜在的道德残缺,有点“性本恶”。那人做事不成功,话里意思是,他不会来事,几乎等于没道德。
天性人人都有,最实在。道德是种关系,整体很虚拟,象一张无形蛛网,随人群大小、情势变化而自动调整,有万分魔力,甚至比中国可以自由解释的法律都神通。对于集体人来说,它是统一的,平面的,标准的,对于个人,它给人量身定做。
可见,在中国,这种惯性的力量多大。它是个人英雄主义的牢笼。
自然,人不可能完全随性生活,做事,你需要从这张网的每个节点也即每个关系里获得养分,尤其是自我认同,很多时候人就是生存在他人世界里。即便所谓他人即地狱,也是自我超越后对每个节点的否定,它并没有脱离一个集体。
所以,从这点上看,尤其在中国,个人主义即便时时掀起浪花,但在“做人”重任之下,终归还是被同化的多。至于个人英雄主义简直就是罪过。
但中国独不缺主义,“做人主义”完全可以独立了,比“做事主义”更有价值。君不见,会“做事”的往往因事而走人,会“做人”的则往往稳如泰山,虽然无事可做,但好象天天就在做着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