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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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两大本1000多页的小说,断断续续读了很多天。伴随着许多阅读快感,读着读着就喜笑颜开。当然也需要一点耐心,尤其是像我这样读得慢的人。
读这部书主要起因是萧乾的翻译。萧乾的翻译,总是把原著的味道传达得比较到位,总的调子,把握很好。看起来得劲!
二
幽默,是英国小说的重要传统。幽默是很微妙的,要传达出幽默的意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从这部翻译作品看,不是哪句话好笑,而是整个说话方式、思维方式新奇好笑。是一种骨子里的幽默,让人会心一笑。是一反其常,是机智、调侃,风趣的味道。
寓庄于谐的,亦庄亦谐。该庄反谐、该谐反庄。以一种让人意想不到的方式、面目,出现在读者面前。
正话反说,反话正说——产生新奇效果。完全荒谬的东西,偏要表达得一本正经,反话而有正套子。
把两个差异很大的东西揉合到一起,产生一种喜剧语言效果。
情节设计是一大看点。
线索布放——两大悬疑。让人纠结。设计精巧,细针密线,令人称奇。草蛇灰线。收放自如。结构多变,层次分明。
1. 身世之谜,小说一开始似乎让读者知道一鳞半爪(伏笔在一开始就埋下了),疑疑惑惑,时隐时现,扑朔迷离,还有反面人物的故意隐瞒,最后才揭秘,云开日见,真相大白,恍然大悟,所有线索才串起来。
2. 爱情结局。让两位主人公的爱情经过许多波折,让人产生最大希望、遂了心愿的时候,又让它陷入似乎不可挽回的陷阱,产生不可名状的惆怅。似乎故事已发展到绝壁悬崖,谁知却又是峰回路转,节外生枝,山穷水复,柳暗花明。最终修成正果。
英国小说似乎也有弃儿、孤儿、私生子小说的传统。弃儿、孤儿、私生子,是作家钟爱的题材。如:《呼啸山庄》、《简爱》、《诱拐》、《名利场》等,狄更斯更是构建了孤儿群像——《奥利弗.退斯特》(雾都孤儿)、《董贝父子》《大卫科波菲尔》《远大前程》《荒凉山庄》、《老古玩店》等。
很多作家本身就是弃儿、孤儿、私生子。
我的理解:
一、弃儿、孤儿、私生子,对人生有着异乎常人的深刻体验和认识。遭遇常人不常有的孤独、恐惧、焦虑与绝望等心理变异。
二、孤儿——人世孤独的象征。表达了人世孤独的永恒命题,深刻反映人性的孤独本性——无家可归。流浪、漂泊、无常等。
三、孤儿或变成孤儿,是作者表现人物命运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弃儿、私生子尤其隐藏着与生俱来的身世之迷——构成小说悬疑的主要因素。
按道理也算是中文系毕业的。但是对于菲尔丁——英文小说如此重要的开山之祖茫然无知。还是毕业后杂七杂八地乱读一些其他书,才对菲尔丁的名气、地位有一些粗略的认识。真是一个讽刺。大学能学到什么呢?
原来学《外国文学》,简直是开玩笑。现在想起来,只有一位老师的一句话是正确的——“中文系的主要任务就是读小说。”但是在怎么读小说上,他没有给予指导。
没有把外国文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美妙的地方展示给大家。就知道讲故事梗概。当然学生层次也有问题(也是可怜之处)。除了听故事,其他一概不知。除了记住了一些作家的名字,不知道还学会了什么!
关键是要“被吸引”。喜欢上她。去读,读得高兴,是最重要的事情。“去功利化”,纯粹是喜欢而已。纯粹是“消闲去闷”。
我现在的小说读法,是放松心态,不着急,看到哪算哪;同时不看评论,先看原著再说,取得直接观感,回过头来看评论,有什么值得自己注意的地方。
“…要少钻图书馆,不要去读评论文章,要直接阅读原著;也许读原著一时理解不了,但总能从中得到享受,总能听到某个人的声音。我要说,作者最重要之处是他的语调,一本书的最重要之处是作者的声音,这个声音能打动我们。”
2011-02-01读毕,2011-02-10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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