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欣
一。“楊姞壶(暂定)”简介
楊姞壶,1993年山西省曲沃县北赵村晋侯墓地63号墓出土青铜器。墓主人为晋穆侯的次夫人。此壶共出土两件,器形,纹饰和铭文均相同。圆壶,侈口,长颈,鼓腹,圈足,盖有喇叭形提手,壶颈部两侧有兽首衔环耳。盖沿和圈足饰兽目交连纹,颈部饰波曲纹,其下为兽目交连纹,鳞纹与瓦楞纹相间排列的装饰。
自此器物出土以来,围绕此器用途及九字铭文的释读发表了许多文章。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两种:一种认为楊姞壶在晋国国君夫人墓中出土,可以说是楊国嫁女于晋国时的滕器,墓主人可能就是楊姞;另一种观点认为楊姞壶铭文只能证明是已嫁女子自作之器,而非縢器。但笔者认为这些观点都存在很大问题,没有考虑商周青铜铭文释读中通假现象普遍存在的事实,过度追求字面之意,整体铭文通读缺少联系。是在现有的九字铭文释文释义不准情况下,产生的错误观点,并已影响到了对此器用途的判断。故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此器九字铭文做重新释读,就教于中外铭文释读专家,学者。
二。铭文释读。
楊姞壶铭文共九字,竖体排列共两行,由上向下,由右向左逐字释读如下:
第一行第一字:“楊”字古文异体。假借字,同音假借为“陽 ” 字。与下文“终
”字,构成“陽终 ”二字,表示陽寿终结。释读为:“陽”字。释义为:陽寿。
第一行第二字:“终”字古文异体 。
此字由两部分构成:左部是吉字,古代棺木前都书写吉字“寿”字或“福”字,是对“死亡”
的婉称,这里“吉”字正是表示“死亡”;右部为古文“中”字,是本字的声符 。总体构成异体的“终”字 。与上文“陽”字构成“陽终”二字
,表示陽寿终结。释读为:“终”字。释义为:终结。
第一行第三字:“作”字古文 。表示做出,制造 。
第一行第四字:“羞”字古文。假借字 ,同音假借为 “休”字。与下文“咎”字构成“休咎”
二字。释读为:“休”字。释义为:休咎。
第一行第五字:“酒”字古文异体 。在此铭文中为假借字
,同音假借为“咎”字。与上文构成“休咎 ”二字。释读为:“咎”字。释义为:休咎。
第二行第一字:“壶”字古文。《说文》:“昆吾圜器也。从大,象其盖也。凡壷之属皆从壷”。释读为:“壶”字 。释义为 :壶。
第二行第二字:“永”字古文
。象形字,象水流曲曲折折的样子。《说文》:永,水长也。象水茎理之长。释读为:“永”字。释义为:永久。
第二行第三字:“宝”字古文。通假字,同音假借为“保”字。释读为:“保”字。释义为:保佑。
第二行第四字:“用”字古文。《说文》:用,可施行也,从卜,卫宏说:凡用之属皆从用。释读为:“用”字 。释义为:所用。
根据以上逐字释读,笔者认为“楊姞壶”的九字铭文应释读为:“陽终作休咎壶永保用”。白话释义:陽寿终极作休咎壶永久保佑用。
三。综述
通过以上对楊姞壶铭文的重新释读。笔者认为1993年出土于曲沃县北赵村晋侯墓地63号墓,墓主人为晋穆侯次夫人墓中的两件有九字铭文的圆壶,是晋穆侯次夫人亡故后所做用于陪葬使用的铜质冥器。其功能与后世魂瓶,五谷罐,归依瓶相近。由于,铭文中没有涉及墓主人国属问题。所谓墓主人为杨国之女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对于此器名称建议山西博物院重新加以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