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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英:五粮液的豪华车队不能一拍了之

(2014-01-12 10:11:11)
标签:

财经

 

1月7日上午,即将被拍卖的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约340辆公务车正式面向公众展示,包括悍马、辉腾、沃尔沃、奥迪在内的13辆五粮液高管坐骑全部集中亮相。

毫无疑问,五粮液拍卖公务车值得肯定,这既是在白酒业整体不景气之下,白酒企业必要的压缩成本之举,也是五粮液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响应公车改革的提升形象之举。

但是,在肯定之余,面对五粮液此次拍卖的悍马、辉腾、沃尔沃、奥迪等超标车,我们依然感到惊讶不已,这些动辄上百万元的豪华车,严重违反了公务车配备规定,当初是通过怎样的决策流程采购进来的。

事实上,在近年来屡屡曝出的国企乱花钱事件中,五粮液曾经的超标采购豪车并非孤例,比如中石油新疆油田亦曾发生过天价豪华车事件,再如中石化的天价名片和天价吊灯、中建8.37亿元一年的天价招待费等等。

这是国资监管缺失的表现,对此进行反思,我们有必要承认,自2003年成立国资委启动“央企重组”和“强化治理”之后,国企的经营效率和业绩是有所提高,但是,在对国资增值利润的使用上,却管得过松,从而导致国企奢侈浪费之风的沉渣泛起。而对此,却存在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亦是部分国企领导屡屡自辩的理由——国企业绩的提高,全拜国企高管竭力经营所致,理应给予国企高管高额奖金、超标房、超标车等奖励,以激发国企高管的积极性。

姑且不论,近十年来国企赢利能力的整体提高,存在国企垄断定价能力强化、银行信贷和财政补贴过于倾斜等非市场性因素。即使承认国企高管对国企赢利能力提高所起的作用,对其进行物质奖励,提高其住房和用车待遇,也应严格遵守中央相关规定,而不能肆意枉为,进行超常的“自我肯定”和超标的“自我奖励 ”。

 

国企赢利能力的提高,不是乱花钱的理由。否则,不仅奢侈浪费之风无法遏制,而且还会形成权力寻租的温床,“奢侈”与“贪腐”从来都仅有一线之差。国企赢利能力提高了,首先应考虑提高国企红利的上缴比例,以增加公共保障性财政收入,其次还应减少对银行信贷和财政补贴的倾斜性依赖,以确保与民企市场地位的相对公平,再次是部分垄断定价能力强的国企,对国内市场应该适当考虑降价,以刺激内需和维护广大民众利益。此外,还应加大国企自身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以避免遭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冲击。

 

2013年上半年利税高达121亿元的情况下,此次五粮液仍坚持进行公务车拍卖,给所有的国有企业开了个好头。我们期待,五粮液此举,不仅是顺应公务车改革大势的举动,更是对此前违规采购超标车的及时反思。我们更期待,在持续大幅赢利的情况下,五粮液能够主动提高其红利上缴比例,不一定非得等到2020年,也不一定非得以30%为上限。此外,在白酒业整体不景气仍将持续的情况下,五粮液也应未雨绸缪,增加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减少对高档白酒的依赖,并更多地推出普遍民众能够消费得起的中低档白酒。

 

当然,还要必要提醒的是,此次五粮液启动的公务车改革,不仅应强化拍卖程序的公开透明,而且应确保公务车拍卖后“车补”标准的合情合理,以防止将公车改革,变相演变成部分高管自我增加福利的游戏。

 

本文作为社论发于《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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