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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英:城乡养老并轨资金来源不是问题

(2013-08-12 11:48:04)
标签:

财经

     据新华网8月7日报道,山东省政府近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之前分别实施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合二为一,实施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山东此举值得赞扬,由此,在全国范围率先实施城乡养老并轨的省份,已呈日渐扩大之势——此前,江苏已于今年初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广东亦已基本实现城乡低保并轨。

    实施城乡养老并轨,意义重大。其不仅体现了城乡居民在基本民生保障层面的公平,更为新一轮城镇化消除了因民生保障不均所造成的阻力。

    也许,有人会认为,城乡养老并轨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当下全面实施的条件仍不成熟,因为,当下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并轨的省份,均为经济为发达、财政相对宽裕的省份,而这对于其他经济相对欠发达的省份来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不客气地讲,这是一种托辞。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将农保转为城保,固然会相对增加地方养老保险补贴支出,但是,这部分相对增加的养老保险补贴支出,并非多得会导致地方财政失衡的地步,以江苏实施城乡养老并轨为例,实施后由农保转为城保的新增人数近1000万人,由此增加的养老保险补贴支出每年约为20亿元。试问,区区每年20亿元的财政增加支出,诚心实施城乡养老并轨,有哪个省份挤不出来,更何况许多省份的人口要远少于江苏。

    其实,诚心实施城乡养老并轨的话,各地只要相对减少些行政支出(我国行政支出占财政支出高达近30%),或相对增加国企红利上缴比例(仅为5%-10%),将其减少的行政支出、或增加的国企红利上缴,仅需要抽出一部分转为养老保险补贴支出,即使经济再欠发达的省份,也完全有能力实施城乡养老并轨改革。

    历年来,我国养老保险的双轨制,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养老保险的双轨制,二是城镇职工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双轨制。而这其中,客观而论,尽快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并轨,不仅是最为紧迫的,亦是阻力相对较小的。

    尽快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其紧迫性在于,农村居民在社会保障层面最为欠缺,也更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更何况在新一轮城镇化行将在即之下,如果不能给予农村居民更多的社会保障,其推进的阻力(尤其是土地流转)无疑是巨大的。而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并轨,与打破城镇职工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会直接造成公职人员的强力抵触情绪相比,其改革阻力毫无疑问会小得多。

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并轨,意义重大,不仅应尽快推进,而且应“伤筋动骨”地推进,通过减少地方行政支出、以及增加国企红利上缴比例,为全面落实农保转城保提供新增补贴支出的资金来源,而如果连这种间接消除部分利益群体的既得利益都做不到,更惶论直接消除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彻底打破城镇职工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呢。

本文作为社论发于《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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