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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令人极其匪夷所思,对于价格泡沫严重、且仍处调控之列的房地产,地方政府本应相对抑制其暴利空间,却为何屡屡为其“锦上添花”,通过税收返还、以及优惠政策给予巨额的财政补助呢?
原因无他,一是因为房地产综合税负较高(占销售额的30%—40%),如此给予地方政府较大的税收返还违规操作空间,二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尤其是商业地产开发极易为地方政府“出政绩”,故而地方政府往往允诺优惠政策,以便于对相关房地产项目的招商。
在地方政府上述短视、甚至违规的施政逻辑下,部分官员和开发商自然会乐得开怀,姑且不先验地认定这其中存在财政补助的“灰色交易”,仅就其表象而论,部分地方官员借财政补贴之力,可以引入关健地产项目,从而“短平快”地获得所谓城市形象的提升,为自己的政绩加分,而开发商则在赚取房地产开发暴利之余,还可将财政“红包”收入囊中,如此可以达到“两头吃”(购房者和地方财政)之效。
可是,在部分官员和开发商“皆乐”之余,却对住房刚性需求者、以及其他行业,形成巨大的不公平,他们只能暗自“心叹”。
之于住房刚性需求者而言,其固然希望相对降低房地产税负,因为理论上,高税负是房价企高不下的推手之一,然而,“税收返还”却与降低房地产税负无关,因为,地方政府主导的“税收返还”是给予开发商的,这种优惠不仅与购房者无涉,更往往会使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形成实质性的利益结盟,从而导致“高税负最终由购房者承担,而‘税收返还’却由开发房独享”的规则不公。
之于高新技术、加工出口等行业而言,这些行业无论是提升我国经济的竞争力、还是拉动我国经济的就业率,均本应是财政补助的重点关切所在,但是,在地方政府的短视、甚至部分官员的私利之下,相当一部分财政补助却给予了房企,从而整体上降低了高新技术、加工出口等行业的财政补助比例,更应一提的是,近年来,在我国中小企业税负压力加大之下,地方政府却对房企给予财政补助,这更导致事实层面的分配不公。
房企凭什么拿财政“红包”?盘点2012年上市房企年报,我们会发现,尽管2012年房地产调控仍在持续,但是,绝大多数房企的暴利特征依然明显,其中有7家上市房企2012年的净利润增幅超过1倍,再以2012年获得财政补助高达2.03亿元的SOHO中国(港股公司)为例,其2012年的营业额为153亿元,但其净利润却高达106亿元。
在房企暴利仍然持续之下,地方政府却给予其财政补助,这不仅与理不合,更与情不通。如此,之于住房刚性需求者、以及其他更重要行业的公平性何在?如此,又使既定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公信力何存?
本文发于《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