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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吴晓灵利差存款上限贷款下限 |
在2月4日—6日举办的2012年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作了《应放宽信贷市场准入门槛》的演讲。
吴晓灵在演讲中强调了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性,并给我国利率市场化提供了可行性路径。但是,她同时认为短期内不宜彻底放开存贷利差。其理由是,“国家在银行改制的过程当中,背了很多的财务负担,那么在一定的时间之内保持银行的存贷款利差,保持银行的一定的盈利能力,是为了要更好的尽早的来偿还过去的历史欠帐。”
确实,在我国银行业改制(1998—2004年)过程中,面对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一度高达25%左右的坏帐率,国家通过持续注资、剥离不良资产等手段,总计投入了近4万亿元的资金,才陆续换来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的相对合规,并继而迎来2005年后五大行(以及股份制银行)的陆续上市。
基于此,在一定阶段内保持利差垄断,通过设立“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让我国银行业享受高额利差收益,从而为偿还历史欠帐提供便利。否则,高达近4万亿元的历史欠帐,要么会压垮我国银行业,要么会增加我国财政负担。
但是,如果仔细核算我国银行业改制后的财务状况,则“垄断利差偿还历史欠帐”的理由,之于当下而言已不存在。剔除2001—2005年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比例从16.6%下降至 4.2%这个阶段,姑且从2006年算起:2006年我国银行业税前利润为3379亿元(税后利润约合2700亿元)、2007年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利润为2987亿元(其他银行以占比2╱5计,则银行业总体利润约为5000亿元,税后利润约为4000亿元)、2008年我国银行业税后利润为5734亿元、2009年我国银行业税后利润为6684亿元、2010年我国银行业税后利润为8991亿元、2011年上市银行净利润预计为8600亿左右(非上市银行以占比1╱3计,则银行业总体净利润约为12900亿元)。六年间,我国银行业税后利润(净利润)上涨近4.8倍,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40%以上。
通过以上核算可以得知,仅2006—2011年六年间,我国银行业累计税后利润即已高达4.1万亿元。而我国在1998-2004年间对银行业的持续注资和剥离不良资产,累计亦不超过4万亿元,更何况相当部分通过国家财政已经予以冲销。
仅近六年间,我国银行业的累计净利润即已超过其历史欠帐,如去除国家财政已冲销部分,则我国银行业的累计净利润早已覆盖其历史欠帐,所以说“垄断利差偿还历史欠帐”的理由已不存在。
当然,上述仅证明我国银行业六年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其历史欠帐。如果有人据此认为,我国银行业的国有股份收益与近4万亿欠帐仍相距甚远,则显然又谬之千里——其一,我国银行业国有股份占比银行业总资产一直保持在60%以上,国有股份亦为我国银行业垄断利差的最大收益方;其二,占我国银行业总资产约为2╱3的上市银行,其流通股分红一直微乎其微(分红率仅为10%—20%),与成熟资本市场银行股50%以上的分红率不可同日而语。
我国银行业持续的利差垄断,在造成我国银行业持续垄断自肥的同时,已严重削弱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潜力(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利润总额已占到实体经济利润总和的80%左右),并变相繁荣了我国民间的非法借贷市场(以2011年流通中现金约5万亿为例,民间借贷规模以其一半估计,则已高达2.5万亿左右),更严重制约了我国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可能性(以当下为例,我国负利率政策已持续了24个月)。
之于当下而言,不仅“利率市场化”的大方向需要明确,而且“先放开贷款下限,再放开存款上限”的所谓渐进式改革,亦已严重不合时宜。因为,既然“垄断利差偿还历史欠帐”的理由已不存在,那么所谓渐进式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亦已没有必要——如果再不明确这一点,则不仅民众在利差垄断之下仍将接受负利率的剥夺,民间火热的高利贷乱象亦将无法从根源上予以治理,而我国实体经济则更会在利差垄断之下持续萎缩。
本文发于《国际金融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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