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紫色(差距)
(2024-09-16 23:15:14)| 分类: 感悟自己 |
这年头,还真有如此直接的“明蔑”啊。
这是能够理解的,毕竟之间是有很大差距的,但无法理解的是,将这些做到如此“露骨”,是因为单纯吗?恐怕不是,因为与人设不符;是因为刻意吗?恐怕也不是,因为与性格不符;那就是因为得意了,这个可能性虽然不高,但也只剩下相信的份儿了,不然,又怎么解释呢,又怎么从这人性的怪圈中走出来呢?
按照常理,相同的结果,可以走两条路:一是不知。既然不知,便就“无罪”,便可以解释一切,而且只要度过那段时间敏感期,即使被“不知”不再被人相信,也不会再被人“在意”了,谁还会去纠结一件陈年旧事呢;二是不诚。既然不诚,便就“无伤”,这需要些勇气和运气,勇在“突破”,敢于说话,运在“常识”,一气呵成,但凡少了点勇气和运气,恐怕日后都无法坦然面对。所以,这两条路是走得通的,即使有失败的风险,但也能承受失败的后果,毕竟之间是有很大差距的。
然而,往往很多事是不按常理出牌的,除了上述的两条路之外,当然存在第三条、第四条等等,每一条的结果似乎都是固定的,只是在“蔑”的程度上有所深浅,浅一些,稳一点,深一些,哗一点。外面的声音区别不大,听听也就算了,图一乐嘛,谁还能记住晕头转向时的一言一行呢,同意的,还是会继续同意,不同意的,就会推脱给那化学物质,客观情况总是存在的。即使有些许声音有点刺耳,在嘈杂的环境下,也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毕竟啊,之间是有很大差距的。
放在过去,估计会死胡同里绕上好几圈,现在可以庆幸了,那个梯子,找一个矮一些的墙垛,直接翻过去就好了,反正外面的风景也不差,差距嘛,其实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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