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影视表演”职业教育的培养规格与教学定位
雨后春笋般纷纷开办“影视表演”专业教学的时矦,主办者大多还无章可循,于是便主要参照中戏丶上戏丶北电等久有表演系的教学大纲“照猫画虎”地制定自己的“教学大纲”,并模仿以上院校的教学方法与模式进行教学。这样做,虽也可应付局面、摸索试行,但不太切实际,也还缺少科学性,首先反映在培养规格和教学定位问题上。
中戏、上戏、北电等名校表演系的培养规格相当明确,如中戏表演系本科“培养具有戏剧理论知识、掌握表演艺术的创作规律与技能、有较高艺术品格和良好艺术素质的表演艺术专门人才。”并强调“精英教育”。以上院校近几十年来确实培养出不少精英表演艺术人才,近些年凡影视剧各类评奖中的表演奖多为以上院校毕业生们所得。这样的标志性教学成果,是几百处开设了“影视表演”专业的学校和培训机构都难能取得的,况且影视业除需少量顶尖演员外更需要大数量称职的能完成创造角色任务的一般演员,为此一般“影视表演”专业的培养规格是否应更实际些?是否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应用型、一专多能型为主。学生经培养,应“熟悉影视拍摄常规,具有表演艺术知识与技能,可在影视剧中创造角色和完成表演任务。”
学习“影视表演”专业的学生多有“明星梦”!大家都热爱这个专业,都希望学有所成,更望成名成家,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人们应对演员职业意义、职业条件与职业特点有个客观正确的认识。首先,做演员是有条件的!这“条件”,其实在各院校、各层次表演专业招生简章中都有简要说明,如内部素质的思想活跃、悟性良好、外部条件的五官端正、形体匀称、语音纯正、会说普通话等等。
中国古代戏剧家李漁(1611—1680明末清初)认为培养演员要“精选歌童”(注4);德国戏剧家歌德(1749—1832)说“演员要有一张生动的脸”(注5)······
可见“艺术教育选苗第一”是一条古已有之的定律。做演员,是有先决条件的。有条件,然而并非“唯条件论”!因为条件是可改变和改善的。
近年来,每逢“艺考”,名校表演专业都占尽择优先机,一些演员条件极优者多被选入。这也很正常。那么,大量未被名校选入者是否就没有演艺发展前途了呢?答案是否定的,这要看,求学者如何努力和所入学校怎样进行教育!
民间有俗话说“鸡窝出凤凰、鸡毛飞上天”,不少高职高专院校也培养出了相当优秀的演员。况且有大量优秀演员没有进过专业校门,是靠自己拼搏奋斗,在实践中成才的:知名“电影明星”刘晓庆、斯琴高娃,都是从“乌兰牧骑”式小宣传队的演出实践中起家的;德艺双馨影视剧演员、现任中国文联副主席的李雪健的演艺之路则是从“战士演出队”起跑的;王宝强更属传奇,他由“北漂”而成“专才”。其中关键是掌握实际技能!那么,作为培养实用型、技能型职业演员的高职高专影视表演专业院校,就应“勿做明星梦;专育职业人”。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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