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将“仇富”记在死者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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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听家里的老人讲“死者为尊”,笔者素来对“死”这类解释不清的事情有点儿发怵,于是将老人的话牢牢记在心里,深怕犯了什么忌讳招至晦气。尤其每年清明、冬至这两个节气,听老人说是阴曹地府的节日(鬼节),阴间的鬼魂能够重返阳间。这段时间里,但凡稍微注重点传统的中国人都免不了在家里摆上酒肉敬祖或去祖上坟头扫墓的,笔者也就表现得更加谨慎和敬畏,凡事绝不犯了忌讳。当然,“忌讳”一类的大多带有一些迷信的色彩,其实这里面也少不了生者对于逝者的追忆、纪念等等,也就在这样的理解下,“死者为尊”才显得格外有意义。毕竟,谁都有离开这世上的时候,谁都不愿待自己离去之后随即便被后人遗忘吧?可近日这世道却有点反常,似乎突然间冒出来一帮不怕犯忌的愣头青!
“刨祖坟”,听过没?笔者不清楚“刨祖坟”对于外国人的意义如何,但清楚对于讲孝道、讲风水的中国人而言,若是祖上的坟被刨了,可能比要了他的命还残酷。所以,若不是情非得已,若不是仇怨不共戴天,若不是此人十恶不赦,一般也不会发生刨祖坟一类的事情。可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火庙村的豪华“活人墓”却被人触了忌讳,上月26日此墓地在网络曝光,次日该村领导便组织人员对墓园进行拆除,理由是该墓地未经相关部门审批。
据悉,该村素有为活人修建墓园的风俗,且儿子为父亲修建豪华墓地也被排上了“衣锦还乡”的最重要位置,该墓园的主人便是“衣锦还乡”的某地产商人。可能是为了迎合当地的风俗,可能是为了尽孝道,也可能是熟悉地产行业,嗅到了墓地升值的潜力,该地产商不顾手续未全,在村里建起了占地近一亩的豪华墓园。在笔者看来,该地产商人真是深谙房地产开发之道——先占地,后审批。但他可能万万也没能料到,围观的力量让他惯用的伎俩失效了。结果就是,这位“孝子”为父亲修建的墓地被刨了——“尽孝不成,反被刨坟”,算不算弄巧成拙?
无独有偶,在“刨祖坟”事件发生后不久,浙江省温岭市又不顾犯忌,审查该市某豪华葬礼。这次政府给出的理由更加邪乎,竟然称此次葬礼严重违反丧葬管理规定,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事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市委市政府将严肃追究处理。笔者不理解的是,这葬礼造成的影响到底“严重”到了什么地步,至于如此大动干戈,决心“严肃”处理吗?
笔者也绝不是辨不清是非的人,对于地产商未经批复便占用土地,对于铺张炫富等等也深恶痛绝。但在这两次事件当中,咱们都别忽视了它们的特殊性——“死者为尊”,法理之外能不能讲些情理?况且,有些法理讲不讲得通还有待商榷。
儒家文化讲究孝道,对故去的亲人更是讲究。自古有为亲人修祠堂、修墓园的,更有孝子在墓地边上修个茅屋守孝三年的。这类人,非但不是政府“严肃处理”的对象,还是古代选官时的首选对象(科举考试以前,我国有“举孝廉”的选官制度)。为什么到了现在,为亲人的葬礼大操大办非但未被视为尽孝,反而成了人们攻击的对象?
“随着社会阶层的分化,中国社会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利益协调危机。困难群体社会资源匮乏,人微言轻,当自身利益被侵犯时往往束手无策。长此以往,在他们心中就会沉淀起‘仇富’、‘厌世’、‘恨世’等消极思想,甚至可能会采取极端手段来寻求利益表达。”2011两会政协委员叶金生如是描述当前中国阶层分化严重,仇富心理蔓延的局势。笔者想来,这可能就是众人不顾犯忌和死人卯上的重要原因之一。
试想一下,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为了买婚房东北西走才凑够了首付,还要为了房子甘受十多年的“房奴”,直呼“活不起”;一位辛勤了一辈子的离休工人,因职业病每月要花去大部分的退休工资治疗,又担心若突然离世,只怕买块墓地的钱都凑不齐,直呼“死不起”。这两类“活不起”“死不起”的人回首一看,地产商为父亲修建“豪华活人墓”,企业家斥资500万为母亲举办豪华葬礼,能不羡慕、嫉妒、恨?
在这个悲哀的时代里,金钱或权力将社会阶层划分得支离破碎,贫困者似乎也只能瞪着红眼仰视着富裕之人了。但笔者要多说两句:别因为仇富而忘记“死者为尊”,终有一日,你也要躺进那个小盒子里的。
线头语:
政府平衡社会资源的手段绝不在于割下富者身上的肉,而要想办法让贫困者“增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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