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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31~40章)

(2018-03-19 21: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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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道德经

分类: 国学智慧.道法自然

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3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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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之第三十一章

原文: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注解: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佳”是优、好的意思。精锐的军队和快利的兵器,是残伤生灵的凶械,天下人无不厌恶之。有道德的仁人君子,以道辅国,无为服众,而不主张持兵利器强天下。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左”,是取坐,左边是向东方。东方属木,是草木逢春生长的一面。古人常说:“左青龙,”是万物吉祥之意。“右”,是西方,西方属金,是草木临秋凋零的一方。古人常说:“右白虎,”是万物凶杀之意。以两臂言之,左臂谦让柔和为善其用力柔弱,不如右臂,以喻君子以道处事尚文。右臂强壮得力为恶,其用力刚健,强于左臂,喻小人处事尚武。“恬淡”,是淡然之意。有道德的仁人君子,坐时贵的是万物呈吉祥而有生气的左边。用兵则贵的是草木凋零而有杀气的右边。天下皆知兵不是吉祥之器,在不得已而用之。不能把用兵这件事看得太重要了。

“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不可得志于天下。”有道德的君子,因不得已而用兵。虽战胜敌人,但因杀人甚惨,故不以战胜为美。若把战胜当件美事,就是以杀人为乐,以残生为快。乐于杀人的人,不会深得民心,不能使天下人志愿归服。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处左,上将军处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众多,以悲哀泣之,战胜则以丧礼处之。”上古从朝廷至下民,大凡吉祥善事的行礼仪式均以左边为上,丧礼凶事均以右边为上。打了胜仗庆祝战绩,这是一件可贺的事,把上将军置之于右,是因为残杀生灵,扰害百姓,损兵折将之故,所以这里是按凶事丧礼的仪式处理的。人有好生之德,君子仁人更有惜卒爱民之心,他们必然为此伤感悲痛。由于这个原因,战胜了才按丧礼的仪式处理。


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之第三十二章

原文: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宾。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注解: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宾。”大地是随从天道春、夏、秋、冬四时运化而才有生长收藏之功。朝中大臣是服从君主的,妻子是随从丈夫的。地、妻、臣此三者均非主宰的倡导前行之道,皆是被支配者。太古之初,混元未破,恒常自然者,虽然微细而无具体名象可称,但为宇宙万象的主宰,谁也不敢把它当随从者任意支配。侯王倘若守道,四海自然宾服,天下自然太平。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甘露”,及时而甘美的雨露。天地不相交,阴阳不相合,大旱大涝必作,飘风骤雨必至,天灾必来,万物必殃。天地交,阴阳合,必降甘露,滋润群生,五谷丰登,万民康乐。在修养方面,人若清静无为,恬淡自然,无私无欲,心安理得,身内阴阳二气自然交会,百脉畅通,口内甘美之津液自然产生,滋润百骸。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天地间的自然万物形成之后,均要按事物的类别特征安名立字,提举纲纪与科条彰示于外,以其尊卑、高下、先后、主次的次序而定法度。这些纲纪、科条、法度、典章,不过是事物的形式之名而已。倘若以这些形式之名申张教令,是忘本逐末。不但不能大治,反而会扰乱事物之性及其真常之德。事物如失道离德,法度愈严明则愈乱。既知如此,应适可而止,不可专尚此名,而应遵守柔和的自然之道,避免危殆。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道”之在天下,犹如大海一般,处于最下,无所不纳,无所不容,千万条江河皆流注于它。有道的圣人像大海一样,天下万民无不愿归服于他。人若能心如明镜,性如大海,一念不起,则天地之气必然来聚,日月精华自然来会,自然气足神旺,益寿延年。


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之第三十三章

原文: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

不失其所者久。

死而不亡者,寿。

注解: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能知人之德才,察物之体性正邪是非者,只能算做睿智。而只有了解自己德才体性过失的人,才算明白。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能胜过别人的人,不过是强壮有力,只有能主宰和控制住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

“知足者富。”体道返朴,方能澹泊自安,寡欲自守。只有知足知止,才能常感富裕满足。

“强行者有志。”在正确的道路上,能坚持不懈,始终如一,逢千磨能自强不息,遇百难能顽强拼搏,这样才算有志。

“不失其所者久。”富贵是可居之地么?否!“富贵而骄,自遗其咎。”财货是可止之所么?否!“金玉满堂,莫之能守”。然则究竟何处是长久之地,应止之所。唯独虚无之妙道,天地之正气,人伦之大德也。

“死而不亡者寿。体道之士,正人君子以应天理为常德,以顺民情为心志,在心性上念念存诚而不妄。在言行上动止合义而不狂,为国效忠,于生灵有益,形体虽死,其功绩永不磨灭。如此可谓“死而不亡者寿”。

此章以自然之道,阐述了养生修炼过程的六步功法:

一、不可外露机智,追逐物情,而应时时检点素日的言行举止,是否违道失德,举心运念,是否有邪思妄为。

二、心地若动,一念不纯,持行敷衍,有一事不正,应立即改正,似同斩钢削铁。为降念定心,凝神、入静的主要功法。

三、修炼者必须看淡世情,视功名货利为身外之物,知足知止,身虽贫困,但性体不亏。

四、千磨不退志,百折不回心。固守勿失,坚强不屈,至死方休,久持不懈。

五、天上地下唯道独尊,大环宇内唯德最贵,唯有修道建德,复我本来的真常之性才是应止之所,长居之地。

六、待成正果,与太虚同体,与造化同寿,与天地为一,形神俱妙,与道合真,形质虽化,性体永存。


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之第三十四章

原文: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爱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之而不为这主。是名于大,是以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注解: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大道广泛流行,无所不至,无所不达,无所不遍。它可左可右,可上可下,可顺可逆,在方为方,在圆为圆,向无定向,形无定形,任其物性,顺其自然。

“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爱养万物而不为主。”它生化万物,创造世界而不推辞,做出巨大成就而不自以为有功,养育了万物而不加宰制。

“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之而不为这主。是名于大,是以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它不求名利,无私无欲,可称它为“小”;万物归附于它而它自不以为主,称它为“大”,由于他从来不自大,所以能成就其伟大。


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之第三十五章

原文:

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

注解:

“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大象”,即道,因道大无法比拟,故假借“大象”描述。倘若能执守修持无与伦比的自然之道,天下的品物万类,“不言而善应,不招而自来”,无不宾服与归往。不仅一一归往与不相害,而且能平安康泰。

“乐与饵,过客止。”利欲的美色、动听的音声、爽口的厚味、香鼻的肴馔,不过只能引人注其耳目,快利口鼻,犹如过客暂且逗留一时。

“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唯有纯粹、素朴、清静、无为的自然之道,虽淡而无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但它的功能及作用是无与伦比的,任何事物是达不到的。


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之第三十六章

原文:

将欲歙(  )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注解: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歙”,是合拢,收缩。“张”,是放开。如果将要收缩合拢,则首先要张开放大。如白起藉赵括之攻势,首先张开国境,以诈败诱赵兵入围,然后封闭国境,断其后路,终使数十万赵军成为俘虏。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如果将要削弱它,必须暂时壮大它。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如果将要废弃它,必须暂时兴举它。

“将欲夺之,必固与之。”如果将要夺取它,必须在开始先给与它。如易牙为了取得君主的宠信,杀子煮肉献于恒公,而齐桓公终饿死于围困之中。事物如此变化,并非有意造作以及人为的诈术,而是天地气运在大道运化中有升沉变迁、消息盈虚之数。万物兴亡,成毁起伏,离合盛衰,自然而已。故《素书》中云:“盛衰有道,成败有数,治乱有势,去就有理。”盖是此意。

“是谓微明。”“微明”,是自然之道在事物中的微妙玄机。《阴符经》云:“其盗机也。”《周易·系辞》中说:“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正如上文所列举的彰着、显明、已成的张开、强胜、兴旺、给与者收歙。

“柔弱胜刚强。”柔弱中隐含着潜在的刚强。谦让柔和的君子,常胜过横暴刚强的小人。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圣君明王深知大道运化万物的微明之妙,他们潜修密行,正性修德,削残除暴,敬天爱民,不仅能平洽天下,而且能保持身固命坚。若将此“利器”彰示于天下,横暴愚顽的小人得之,必徇私舞弊,相诈逞狂,贬正败贤。不仅祸国殃民,贼害天下,而且会因此身败名裂。以“鱼不可以脱于渊”,引喻“利器”示于天下不但不能修齐治平,而且会导致倾覆败丧。这好似脱了渊的鱼一样,非但不能生息,而且会枯死。


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之第三十七章

原文: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注解: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清静无为的自然之道,永远不劳心力,顺应自然,没有任何私意造作和妄为,但天下事物,各有条有理。皆是道之所成。

“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侯王如能持守此道,心地纯一,真诚不妄,清静自然,国自治,民自化。此段经义在本书第五十七章再作详解。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在顺化过程中,如出现起不正之欲、逞狂作怪者,不必要采取任何其它的办法,仍以清静、无为、真诚、自然、浑全未破的无名之朴而镇之。将此段经义,用于养生方面,就是说,在心地起烦恼、妄想、情欲缠绕时,应立即遏制守静。

“无名之朴,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浑全未破的“无名之朴”,即是自然之道的体性。在人身,就是未被情欲凿丧的先天本性,它没有任何思欲和情妄,至为清静、纯粹。它是自然的,能镇百邪,能调理一切纷乱。能持守这一体性,身自修,天下自然太平。


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之第三十八章

原文: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处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注解:

此章是《道德经》下篇的首章。上篇开宗称“道”,下篇起首明“德”。“德”继之于“道”。“道”有“常道”、“可道”之分;“德”有“上德”、“下德”之别。“道”与“德”的特性已述于前。此章只谈“道”,“德”,“仁”,“义”,“礼”五者的关系。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德”源于“道”,通于“道”,其体性特征亦同于“道”。“道”无形无象,含藏而不显露,空虚而无迹象,却无所不有,无所不在,无所不为,无所不成。生育天地,运行日月,长养万物,却不自恃、自彰。此种特性应之于人,则为“上德”。“上德”和“常道”一样,是内在的,实质的、无形的、自然的,而不是外在的、表面的,形式上的东西。因而,无形的“道”是大“道”,无形的内在之“德”是“上德”。这种非形式主义的“德”好像无“德”,其实是真正的大“德”、“上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纯粹素朴、虚无自然、至诚不妄、无心作为者,是“上德”之特性。反之,有意作为,故意彰示其德,做了好事只怕别人不知道,这种外在的、形式上的、故意彰示的“德”,是谓“下德”。“下德”处处显示为很有“德”,其实还算不上“德”。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常道”的体性是自然无为。体现“常道”体性的“上德”是无为的。这种“无为”不是有意的,而是自然的。此谓“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的有为不是无意的、自然的,而是故意的、有心的、非自然的。此谓“下德为之,而有以为”。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纯粹素朴、真诚无妄、自然无为的“道德”充实于内,仁义礼智自然显之于外。道德是根本,仁义礼是枝末。事物无本,焉能有末?故黄石公《素书》曰:“夫道、德、仁、义、礼五者一体也。夫欲为人之本者,不可无一焉!”此言“道”、“德”、“仁”、“义”、“礼”五者的关系是根杆与枝叶的关系。

出于自然,不是有心有意去为“仁”者,谓之“上仁”。有分别,有果决,惩奸除暴,济困扶危,顺天应人,不循私情者,谓之“义”。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父慈子孝,恭谨讦浪者,请之“礼”。“上仁”继之“上德”,是无为的。“上义”继之“下德”,是有为的。以“上礼”的科条礼教约束人,无人应声和履行,这时,不得不伸出胳臂用力拉拽,强迫人们去遵守。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道”是主体,“德”是作用,“仁”、“义”、“礼”是主体的作用的表现形式。如失去了“道”(主体)而再去讲“德”,(作用),相似失去了车马而论引重致远,是为空谈。再如失去了主体之作用而去讲主体之作用的表现形式,犹如树木根杆已毁再求枝叶丰茂,岂非妄言!尤其讲到表现形式“礼”的时候“道德”基础已无、忠信已薄,祸乱由此而始,故曰:“而乱之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处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道”之本体贵乎敛华就实,守朴还淳。如持华去实,乃是愚昧的开始。因此,顶天立地的大丈夫,能掌握本末之机,实华之要,还淳以复其厚,而不恪守浇薄;反朴以顾其实,而不炫识以求其华。因而,真正的进道修德之人应去其薄华,取其厚实。


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之第三十九章

原文: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其致之: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其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致数舆无舆。不欲碌碌如玉,珞珞如石。

注解:

“昔之得一者,”昔:指天地万物的开始。一:指先天的混元一炁,亦指阴阳平衡,和谐统一之特征。未有天地万物之前的混沌之初,是为先天的混元一炁,无上无下,无左无右,无大无小,无贵无贱,是谓混然一体。此谓之“一”。

“天得一以清,”天地万物皆依次混然一炁而生,由一至万,“降本流末而生万物”。在阴阳始判,清浊兆分之际,轻清者上浮为天,重浊者下凝为地。因天得此“一”,故有日月星辰之运转,春夏秋冬之交替,风云雨雷之兴作。天道运行,万类白化,始终处于和谐有序状态,一派清明之景,毫无混乱之象。此谓“天得一以清”。

“地得一以宁,”先天混元一炁的基本特点,是阴阳平衡,和谐统一。由重浊之气下降凝聚而成的地球,内有核、幔、壳三层,外分熟、温、寒五带,布局严整,井然有序,自然运转,平稳安宁。若阴阳不平,失去统一必火山爆发,地震,山崩,灾祸四起。只有得此“一”,方能不失常序,平稳安宁。此谓“地得一以宁”。

“神得一以灵,”《周易》曰:“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又曰:“阴阳不测之谓神”。此“神”指阴阳二气的功能及妙用。阴阳二气交感,达到平衡与统一是谓混元一炁。故“一”即道。“道”虽无形无象,却生物生人,为“众妙之门”。此生化之门至妙至灵。此谓“神得一以灵”。若阴阳不平,二气不交;和谐破坏,则不能生物生人,妙灵之性亦必丧失矣。

“谷得一以盈,”“谷”即空谷。水止于平,道止于中。天道是背高就下,损余补缺,自达平衡。谷若低凹之处,水自流来自然充盈。谷所以能自然盈满,全由“道”之平衡之理所致。

“万物得一以生,”万物由阴阳二气合和而成。阴阳不合,不得统一,则万物无由以生。孤阴不生,独阳不长。只有二气交感,合而为一,方能生出万物。

“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侯王为天下至尊至贵者。此谓至上。而侯王常以“孤”、“寡”、“不谷”自称,自认为至下。此至上与至下折中平衡,达至中平,此谓“一”。至高无上的侯王若能出之于言,践之于行,自然无为,柔弱谦下,不贪财货,不施暴政,以百姓心为心,以爱民为至上,则必为万民拥护,四海宾服,天下太平,百业兴旺,风气淳正。

“其致之: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以上的“清”、“宁”、“灵”、“盈”、“生”、“正”,皆由混元一炁的平衡统一原理所致。相反地,若天不能保持“清”,则必然会纷乱破裂;地不能保持“宁”,则必然爆发火山地震;神不能保持“灵”,必然丧失灵妙之功能;谷不能保持“盈”,必然自行枯竭;万物不能生长繁衍,必然衰亡绝灭;侯王不能保持权势和地位,就要垮台。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其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致数舆无舆。不欲碌碌如玉,珞珞如石。”“道”的体性是中平。所以,贵必须以贱为根本,高必须以下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合“道”。

因此,侯王自称为“孤”、“寡”、“不谷”。这不正是“贵以贱为本”么?难道不是么?其实,侯王这样做,正是为了达到平衡,以合于“道”。

这和造车的道理一样。车未造成时,各种零件乱七八糟,各自分立,自以为是,而在车造成后,各种零件则同合于一车之中,共同起着运载的功能,其零件的长短、大小、高低、贵贱等差别全部消失于此车之中。

美玉本来是珍贵的,石头本来是粗贱的。为了使两者达到平衡与统一,使其贵贱相合于一体之中,我不看重珍贵华美的碌碌之玉,亦不厌弃粗糙鄙陋的硌硌之石。而将它们平等看待,不分贵贱。

此章总旨,在于说明万事万物皆分为对立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平衡、合和与统一,可以得到好的、吉的结果;反之,若彼此分裂,阴阳不交,不能合和与统一,则必然得到坏的、凶的结果。本章主要讲了对立面合和统一的重要性。


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之第四十章

原文: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注解:

“反者,道之动。”宇宙万物繁盛的反面——虚静之处,含藏着无穷的生发动力,故《周易•系辞》下传云:“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一德之盛也。”

现以十二月之卦象的运变为例,阐述这一规律:

十月,为至阴至静之时,其卦为坤,其象为10,六位皆阴,是纯阴之体。此纯阴之体不能久留,必移于十一月。

十一月,虽为至寒,但一阳已生于下,其卦为复。复者,一阳来复也,其象为11,五位属阴,一位属阳。所谓”冬至一阳生”,乃是此意。渐趋于十二月。

十二月,其卦为临,其象为12,临即天地之生气到来之意。由此渐移于正月。

正月,其卦为泰,其象为01。泰者,通也,即天地生气通畅之意。万物草木皆应此而生。此时三阴三阳、阴阳相等,气候温平。所谓“三阳开泰”即是此意。天开于子为一阳,地辟于丑为二阳,人生于寅为三阳。“春”字三横是表示三阳。中间透一“人”字,是取人生于寅之意,下有一“日”字,是取日光普照才得春暖花开之意。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由三阳所致。天道运行,必移于二月。

二月,其卦为大壮,其象为02。壮者,草木由幼弱至壮之意。此卦四阳二阴,阳大于阴,此为壮盛之意。渐移于三月。

三月,其卦为夬,其象为03。夬者,决也,阳决阴也。只有一阴,阳势强大逼决一阴之意。渐移于四月。

四月,其卦为乾,其象为04,乾为纯阳,是阳极之谓,此时万物迅猛生长,达至极盛。物极必反,阳至而阴。在阳达至极之时,必然生阴。故至阳的四月必移于一阴的五月。

五月,其卦为姤,其象为05,姤者,遇也,阳遇阴也。虽上有五阳,但下已有一阴渐生,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已开始逆转,向阴回复。渐移至六月。

六月,其卦为遁,其象为06,遁者,退藏也。是阴渐长而阳渐退藏的意思。

七月,其卦为否,其象为07,否者,塞也。此月虽是阴阳平衡之时,但生气已闭塞,与正月相反。正月是三阴在上而渐消,三阳在下而渐长;七月则是三阳在上而渐消,三阴在下而渐长。此谓之否。

八月,其卦为观,其象为08。观者,看也。是阴气显著而大为可观之意。

九月,其卦为剥,其象为09。剥者,落也。即万物雕零,衰落之意。

十月,又复坤卦,达至纯阴,万物枯亡,生机已尽。但阴极必反阳,冬至一阳生,又会阳长阴消,进入下一周期。坤卦虽是纯阴主体,天地万物的生机均含藏于其中。

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万物是在阴阳消长中,往来伸屈,周而复始地运化着,但繁盛的反面即虚静之处,含藏着无限的生发动力。这就是“道”的运化规律。所谓“反者道之动”,盖是此意。

“弱者,道之用。”事物的运化是向反面趋移,是阴至而阳,阳至而阴,物极必反。

从这一运动的规律看,立足于冬,必走向夏;立足于夏,必走向冬;立足于昼,必走向夜;立足于夜,必走向昼;立足于盛,必走向衰;立足于衰,必走向盛。

同样道理,立足于刚,则必走向柔;立足于柔,则必走向刚;立足于强,则必走向弱;立足于弱,则必走向强。只有立足柔弱,才能走向刚强。凡强大之物皆来自弱小,“合抱之木生于毫未”。因而,只有处事柔弱,不争、谦下,方可成就大事业,达到成功之目的。这就是“为无为而无不为”。

“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有”是指天地阴阳之有形象的事物。“无”是指无形无象的混元无极,即“道”。”万物”,指芸芸丛生的亿万生灵。天下芸芸丛生的亿万生灵产生于天地阴阳,天地阴阳来自混元一气的无形大“道”。

本章主要讲了自然界的辩证法。

一年十二月对应卦象:10  11  12  01  02大壮   03  04  05  06  07   08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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