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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管道被澳大利亚认定构成倾销

(2012-07-05 08:53:13)
标签:

金洲管道

反倾销

反补贴

关税

财经

    金洲管道(002443)今日公告称,澳大利亚海关及边境保护署已经完成了其对来自于中国、韩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和泰国的部分空心结构钢管的反倾销调查以及对自于中国被调查产品的反补贴调查,最后裁定倾销和补贴导致了对澳大利亚国内产业的实质性损害。因此,澳大利亚海关及边境保护署建议对来自中国、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的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对来自中国的被调查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澳大利亚方面认为,来自中国的被调查产品,存在10.1%~57.1%的倾销幅度,并且除葫芦岛钢管和青岛祥兴两家出口企业外,存在2.2%~54.8%的补贴幅度。其中金洲管道适用10.2%的倾销幅度和2.2%的补贴幅度,倾销和补贴合并后实际征税幅度10.7%。

 

  金洲管道表示,在澳大利亚海关公布的调查期内,向澳大利亚出口的空心结构钢管产品销售收入共计5020万元,占该期间公司营业总收入的2.52%。金洲管道同时指出,上述税率对公司出口的实质影响不大。但是对于如何应对上述裁定,金洲管道并未作出进一步的说明。

 

  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屡遭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并且近几年来渐呈愈演愈烈之势。以金洲管道为代表的心结构钢管生产商在澳大利亚受到抵制只是中国企业所遭受到的众多调查中的一个插曲。

 

  尽管金洲管道认为按照裁定后的税率征缴关税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金洲管道此后对澳大利亚贸易将陷入被动。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境外的双反调查,类似于金洲管道这样的企业还缺乏足够的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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