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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真空亟待消除

(2011-08-22 10:21:49)
标签:

李雪峰

创投

二次过会

突击入股

证监会

恒大高新

产业链

灰色资本

监管

财经

如同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一样,创投在公司筹划上市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鉴于公司和创投双方的利益诉求,创投在IPO之前的突击入股是可以理解的,也并非新生事物,俨然成为产业生态链中重要的一环。只不过,这种突击入股行为业已升级换代,其本质在于,创投的猎物不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生脸”,而是久经考验的“老油条”,即二次甚至多次过会的公司。

创投突破“项目调研—资金介入—上市协助—等待过会”的生存法则,动态把握公司一次过会与二次过会之间的时间节点,高效率的介入,寻求高额回报。单纯从投资的角度而言,创投的这种行为无疑是成功的,甚至是值得效仿的。事实上,今年以来,二次过会的28家公司中有25家成功通过审核,通过率高达89.29%,而一次过会的通过率仅为78.26%,利益的天平明显产生了倾斜,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创投争相抢食二次过会的公司。

在整个过程中,我们梳理出两个关键词,即“理由”与“时间”,具体而言就是拟上市公司一次过会被否,证监会未予公布具体原因;创投突击入股,监管部门并未设置明显的时间限制。基于前者,我们无从得知被否公司的硬伤及其改进的方向和进程;基于后者,创投的突击入股行为充满神秘色彩,我们难以追寻其入股轨迹。整个过程近乎于暗箱操作,对于创投而言是“无风险套利”,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是“硬伤定点修复”,对于大众而言则是云里雾里。

 

过会被否 需要理由

今年二次过会获得通过的25家公司中,有8家公司选择了与创投合作,而在这8家公司中,仅有2家公司一次过会被否的原因为大众所知悉,分别是隆基股份和蒙发利。隆基股份于2010324日因关联交易问题而被否,蒙发利则因为存在单一客户依赖问题而出局,但另外6家公司被否的原因却不得而知。将研究范围扩大至今年上会的212家公司,可以发现,在被否的39家公司中,多数公司的被否原因是一个谜。如一次过会被否的恒大高新,证监会只是指出发审委员的同意票数不及5票,故上市申请不予通过,未作进一步的说明。

其实这里就留下了一个问号,在这个问号的背后,则是一连串的思考与猜测。其一、被否公司究竟存在着怎样的硬伤?公司、保荐人及其他关联机构共同打造的申报材料究竟有什么样的瑕疵?其二、被否公司将如何修复不为人所知的硬伤?被否公司一般不会因为被否而取消上市计划,相反,公司会更有针对性的采取定点修复方式,虽然外界并不清楚公司被否的原因,但公司应该是清楚的。其三、创投如何在被否公司的硬伤修复过程中寻求机会突击入股?创投突击入股被否公司,采取非常规手段帮助公司修复硬伤的动力是很充足的。这些猜测让拟上市公司在二次过会之前充满了悬念,假如监管层能够出具公司过会被否的具体原因,那么质疑之声或会减少很多,长期来看,也是有利于证券市场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

 

突击入股 需要时间

所谓突击入股,对时间节点的把握相当重要,公司在一次过会被否与二次过会之间,会暂时处于信息真空期。统计今年8家存在创投突击入股现象的“二进宫”公司,可发现,两次上会之间的时间间隔长则一年半,快则一年。以蒙发利为例,两次上会的时间间隔刚好一年,而在一次上会被否的不到4个月之内,蒙发利便紧急进行股权转让,引入天津雷石信源。同样的现象在方直科技、海联讯等公司也发生过,这些公司在引入创投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均先后二次过会并获得通过。创投对于时间节点的掌控和对二次过会胜算的推断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堪称股神级的操作。

对于引入创投的行为,多数公司会以“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等措辞予以解释,而创投也将入股行为表述成“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之类的战略举措。二次过会公司与创投之间存在利益联动的关系,二者均希望成功过会,以达到双赢的目的。从这个角度而言,上市便成了双方共同的诉求,创投秉承成本最小化、回报最大化的原则,入股二次过会公司恐怕不是是为了扶植后者的实体经营,而是帮助公司获得更多的上市筹码,毕竟,相对优化的股权也算是一种加分的筹码。

因此,创投急于在最短的时间内入股这样的公司并获得回报,此处的“最短时间”究竟能短到什么程度,管理层并未明确规定。极端假设,如果某公司一次过会被否后马上引入创投,接着在证监会核准的6个月后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得批准,那么创投入股时间则被压缩至半年内,不排除这种“神速”存在的可能性。正因为管理层对创投突击入股的时间没有限制,因此,创投入股似乎显得很自由,尤其是二次过会的公司,凭借其相对较高的通过率,吸引了多家创投。我们无法准确描绘出创投与公司的合作路径,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这方面的监管是处于空白状态的,甚至监管层还有意培育本土PE而对突击入股不加干涉。

尽管业界对突击入股颇有微辞,但这个产业链却越做越大,“二次过会”更是让该产业链升级。可以预知,假如管理层对该现象放任自流,那么灰色资本将充斥于市场。因此,禁止创投在公司二次上会之前突击入股是有必要的;退一步讲,如果允许创投这么做,也应该延迟公司二次过会的时间,如1年以后。

创投突击入股的简要资料

公司名称

二次审核日期

引入的创投或其它机构

入股时间

出资额(万元)

持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华西能源

2011-7-29

君丰恒泰

2010-4-30

3800

400

3.20%

君丰银泰

2850

300

2.40%

隆基股份

2011-7-25

上海复星

2010-8-4

13800

1200

5.35%

蒙发利

2011-7-25

天津雷石信源

2010-11-5

4652.48

268

2.98%

海联讯

2011-7-22

中科汇通

2010-12-7

1400

158.31

3.17%

佳创视讯

2011-7-12

华澳创投

2010-4-22

3315.78

600

7.89%

兆轩置业

2010-3-10

1277.5

511

6.72%

桑乐金

2011-6-9

商契九鼎

2009-12-28

3000

500

8.16%

方直科技

2011-4-25

平安财智

2010-7-20

1064.25

165

5.00%

融元创投

1064.25

165

5.00%

恒大高新

2011-4-18

达晨创富

2010-3-17

1575

150

2.50%

中科招商

1050

100

1.67%

中森投资

1050

100

1.67%

和泰创投

1050

100

1.67%

资料来源:华西能源等8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注:股权比例系公司上市之前的股权比例,未列示上市后的股权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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