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水价调整方案

方案一:
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5立方米,每立方米水价为4.95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在146-26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水价为7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水价为9元。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根据北京居民家庭用水情况分析,有85%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0.95元;有11%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二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3元;有4%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三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5元。
该方案第一阶梯覆盖了85%的居民用水户,对11%用水较多和4%用水最多的用户,实行差别化水价,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水。
方案二:
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每立方米水价为5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在181-26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水价为7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水价为9元。
在这个方案中,有90%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1元;有6%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二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3元;第三阶梯涉及的居民家庭比例及加价水平与第一方案相同。
该方案适当扩大第一阶梯居民家庭的覆盖面,但提高了调价幅度。同时对6%用水较多和4%用水最多用户,实行差别化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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