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注我之惊世庄子
(2012-03-28 18:03:04)| 标签: 杂谈 | 
 
《庄子·秋水》言:“梁丽可以冲城,而不可以窒穴,言殊器也。骐骥骝骅,一日而驰千里,捕鼠不如狸牲,言殊技也。鸱鸺夜撮蚤,察毫末,昼出,瞋目而不见丘山,言殊性也。”
《庄子·齐物论》言:“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
庄子文中充满了诸多此类近似无赖般的论证,似乎要通过这些论据消解人们经验世界中的分判,甚至摧垮既定的知识体系。在庄子奇异视角的审视下,万物在经验世界、经验事物范围内的分判都没有永恒的意义,没有确定的价值,皆可以化去。人们经验到的种种差别,不过出自人认知上的分判,是人的认知加给世界的。但是这种分判,这种加给世界的认知并不先天地带有绝对的谬误,反而是人类智慧特有的优势。人是经验的动物,人的智慧及知识皆是经验的产物。尽管经验难以全然把握变幻的外界,但摒弃了普遍经验的认知,便得一个万有而逍遥的境界,这境界难道不是悟者独特的经验?然而庄子为何要摒弃普遍经验而独辟蹊径呢?
《庄子·庚桑楚》言:“民之于利甚勤,子有杀父,臣有杀君,正昼为盗,日中穴阫。”
《庄子·在宥》言:“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形戮者相望也,而儒墨乃始离跂攘臂乎桎梏之间。噫,甚矣哉!其无愧而不知耻也甚矣。”
从中可窥见庄子所处社会环境的恶浊。物各有其用,又各有其弊,在一个“于利甚勤”的社会中,人们看到的皆是物的“用”,哪怕是冲城梁丽,于我窒穴无益,必弃之;哪怕是骐骥骝骅,于我捕鼠无益,必弃之;哪怕是吾父吾君,于我功利相悖,必灭之。在“正昼为盗,日中穴阫”的乱世,庄子的睿智与洞见是微小的,他只有抛开普世的恶欲而独辟蹊径,选择了遁世的逍遥。
战国时期,天道失序,人性泯灭,战乱纷起,弱肉强食。
庄子,这个隐忍的智者,则用他遁世、逍遥的思想折射着恶世中人性的挣扎。庄子或许不是一个宽容慈悲的思想家,而是一个个性狭促的激进者,其言洸洋自姿以适己,狂放甚至荒诞,但其中时时散发出人性公正和不屈的光辉。
《庄子·大宗师》言“黥汝以仁义,而劓汝以是非矣”。 将仁义和是非看做是加在人身上的刑罚。这在统治者看来是多么的野蛮和无理,即使从现在民主和公正的角度来看,也是偏激甚至是无知的。抛弃作为人类最高原则的善(仁义),这是何等的狂妄和无理!然而当我们注意到当时的社会现实,注意到是谁在掌握着是非的原则时,就可以发现这狂妄语言中隐隐散发着人性不屈的光辉。《胠箧》言“然而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所盗者岂独其国邪?并与其圣知之法而盗之。故田成子有乎盗贼之名,而身处尧舜之安,小国不敢非,大国不敢诛,十二世有齐国。则是不乃窃齐国并与其圣知之法,以守其盗贼之身乎?尝试论之,世俗之所谓至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在大盗执掌仁义是非的原则时,仁义难免沦为贼守其身的工具,仁义的本质和内涵必然丧失殆尽。这样的仁义很可能就成为加在正义和善良的人们身上的刑罚。“黥汝以仁义,而劓汝以是非矣”。这其中的仁义和是非已非人类的善的最高原则,而沦落为大盗放纵其淫欲的刑具了。
在这样的大环境中,庄子对善的向往和追求便只有寄托于缅怀和幻想中。“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蠢动而相使,不以为赐。是故行而无迹,事而无传。”
在认识论上,庄子言“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黮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庄子认为事物的彼此差别都是相对的,事物的差别没有客观的标准,都是由人的主观决定的,从而取消了客观事物的差别。这种陷入怀疑论、不可知论的虚无主义的人生观,难道不是当时恶世在庄子思想上的折射?或者是庄子对丑恶虚伪的统治者的讽刺和抨击?
庄子不同于狭促之辈之处在于他没有陷在人欲喜好的泥潭中,而是从高出人类视野的角度对人类社会作出评价“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
庄子,这个狂放的智者,用他诡奇的思想,在恶世中表现出人性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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