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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注定是被薛之谦刷屏的一天,在他没红之前,也开过火锅店,卖过衣服。人人都想在最红的时候把人气变现,在潦倒的时候有个依靠,究其根本还是因为“流水的明星,铁打的公司”,今日我红明日她红,大家都担心人走茶凉的一天。但明星做生意,最重要的还是这两点:
1)和自身气质相符
做产品,若质量不过关,或者和自身气质相差甚远,不但不能变现,还会对自身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同样是做餐饮,刘嘉玲、赵薇的红酒生意就和自身优雅,贵妇的气质相符合。
小岳岳卖辣椒酱和烩面,也一炮而红,符合大众对其认知。
这时候他们买的就不只是产品了,而是赵薇和王菲在波尔多的酒庄故事,是刘嘉玲淡定大气的处世之道,喝下188,气质你我他。
有好的,就有坏的,遇到产品问题甩锅的也不在少数,公关模式也差海底捞十条街,“我知道了”,“我在拍戏,不是我负责”,这样的明星,还是把老本行干好吧。
2)理清明星和合作公司的关系
你的目标客户是否和粉丝属性重叠?依赖粉丝反复购买,还是依赖新增用户?若依赖自身粉丝,那销售量是可以预估的。是把粉丝当摇钱树,还是反复耕耘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通过好作品 好产品打造双丰收呢?
明星开店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只是普通产品上的二次升级,在包装、宣传上做文章,而不作为创业项目区研究盈利模式,这样的商业模式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