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私家车用“滴滴”揽活遭的士围堵

(2016-05-23 11:45:06)

私家车用“滴滴”揽活遭的士围堵

□ 的哥:我市超过5000台私家车在跑“滴滴打车”,的士生存空间被压缩

□ 部门: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网络约车管理办法,将研究处理措施

 

■记者 吴珊 实习生 管雅月

 

随着大量网络预约车进入客运市场,湘潭本土出租车行业遭到了不小的冲击,近日,“滴滴打车”的私家车驾驶员杨师傅将乘客送至目的地后,突然被几台的士给拦停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回放   滴滴”车主被的哥拦停

 

  杨昌智是某企业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开私家车跑“滴滴打车”。5月18日11时许,他在手机上接到了一单去岳塘区泗神庙湘钢北门的业务。没想到乘客下车后,突然有几台的士聚集上来,将他的私家车团团围住。

    杨师傅说,刚开始只有一台的士将他拦停,随后陆续来了多台的士,本想送完乘客就去上班的他,在多台的士的围堵下无法动弹。与此同时,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的执法人员也来到了现场,“当时就把我的车扣了。” 

    杨师傅对这个结果很不满,也认为程序很不合理。“我听到电台还打过‘滴滴打车’的广告,这个东西肯定还是合法的呀。存在总有它的合理性,再说为什么是的士拦停再执法?”

 

 

市民质疑   滴滴打车”到底合不合法?

    对杨师傅营运被扣一事,其他“滴滴打车”的驾驶员又是怎么看待的呢?

    另一位“滴滴打车”驾驶员李先生说:“我就想不通,凭什么的士可以拦我们的车?”李先生认为,现在很多市民都愿意通过手机APP使用网约车,有需求就有市场,存在即合理。并且每完成一单业务,“滴滴打车”公司都会从中抽取一定的费用。“一单60多元的生意,我只进账47元,公司抽了20%。”

    另一位“滴滴打车”驾驶员贺先生说:“我们的服务更完善、更优惠,大家更愿意接受我们的服务,大家公平竞争啊。”贺先生认为,如果“滴滴打车”的存在是不合法的,也不应该是被的士拦停再交由执法人员查处。

    杨师傅的车辆被查处后,很多“滴滴打车”驾驶员都对今后的经营存在担忧,他们期待“滴滴打车”在给市民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法律能给一个合法“身份”。“目前没有一个具体的定位,有很多误区,如果不合法的话,就应该取缔这个平台。”

 

的哥抱怨  市场被占,生存状况堪忧

为什么的哥会采取围追堵截的方式,将“滴滴打车”的私家车拦停,交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来处理呢?

    的哥彭建伟告诉我们:“现在跑‘滴滴打车’的私家车太多了,我们已经生存不下去了,如果有关部门不抓,我们就来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彭师傅反映,据他们了解,目前湘潭市场跑“滴滴打车”的私家车有5000多台,的士生存空间被压缩得很厉害,“湘潭的的士原本就处于饱和状态,网络预约车突然加入,对我们的生存状况十分不利。出于无奈,我们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维护市场秩序。”

    的姐王女士说:“以前开的士还是不错的,一台车可以养3户人家,现在一台车一户都难以养活。”王女士表示,他们并不反对市场公平竞争,但是“滴滴打车”的运营模式和他们的运营模式相比,的哥的姐明显处于劣势。

    王女士算了一笔账,一台的士一个月的份子钱及其它费用达到5600元,还不包括油费,但“滴滴打车”只需要被网络公司抽掉一份单费,完全没有预支费用的风险,而且“滴滴打车”的车主大多是兼职,原本就有一份工资,的哥的姐们都是全职上班,就靠的士营运的费用生活。

    彭师傅也说,他们是通过合法正规的途径在政府主导下进入市场,进行合法合规经营,但是“滴滴打车”却是什么车辆都可以营运,这显然不符合政策法规。

 

记者调查  不少市民倾向网络预约车

那么作为市场主体,乘客出行更愿意选择网络预约车还是的士呢?

    我们随机采访了十多位市民,三分之二的人在网络预约车和的士中会选择网络预约车。他们反映,“的士下楼还要等,高峰期根本拦不到,而网络预约什么时候都可以。”

    剩下三分之一的人群大多是年纪偏大、不会运用网络约车的人,当然也有部分市民认为,“滴滴打车”是新生事物,没有合法身份,乘客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主管部门

具体处理措施还待研究

针对此次“滴滴打车”车辆被扣事件,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出租车管理科科长梅皓表示,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网络约车的管理办法,因此在正式的文件出台之前,我市对于网络预约车的管理仍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来执行:未取得营业许可证,作为非法营运来处理。具体的处理措施还待周一开会具体研究。

    那么,的哥有没有权利拦停“滴滴打车”车辆?就此我们也咨询了律师。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永军表示,的哥私自拦停“滴滴打车”的车辆,是一种侵权行为;而私家车提供打车服务,这一块国家法律还没有放开。

    文永军律师介绍,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私家车想通过合法程序来经营,必须与当地的汽车租赁公司合作,由租赁公司派单,然后私家车主与客户联系。如果是单独联系,目前我国的法律还没有放开。

    记者了解到,目前“滴滴专车”在上海市属于合法状态,上海市政府通过多项管理规定确保市民乘车安全。目前,湘潭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地方法规将“滴滴打车”合法化。律师建议,在安全性没有保障以及法律条文不明晰的形势下,私家车驾驶员不要贸然通过网络预约平台从事营运活动。

私家车用“滴滴”揽活遭的士围堵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