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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尔佳”拖欠货款租金留下一堆“烂摊子”

(2015-04-23 16:09:53)

“美尔佳”拖欠货款租金留下一堆“烂摊子”
部分门店遭业主打砸,业主称美尔佳百货拖欠租金和违约在先
经营户进退维谷损失惨重,目前他们已将打砸事件向公安部门报案

 

记者 李兆

 

“美尔佳”拖欠货款租金留下一堆“烂摊子”

“美尔佳”拖欠货款租金留下一堆“烂摊子”

 

        4月22日,雨湖区建设北路金湘潭商业广场美尔佳百货的部分经营户向本报反映,他们遭遇了业主的打砸,门店无法正常经营。

 

        这背后有什么隐情?我们展开了调查.

 

商铺经营者:遭业主打砸,损失惨重

 

        经营户周女士告诉我们,事情发生在4月18日上午9点半左右,当时几十名自称是业主的人进场要求经营户离开,然后把货物和架子往外扔,并打砸商场。

 

        周女士介绍,去年4月她在美尔佳百货租下一间门店经营童装生意,当时与美尔佳百货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合同截止日期是今年5月30日。

 

        周女士说,开业后生意一直还可以,但2014年8月后不断有业主来找美尔佳百货索要租金,并采取锁门等方式,影响到经营户经营。

 

        “我的合同没有到期,每月按时交纳了租金,业主怎么能打砸我的店铺?”周女士说,事后她粗略估算了一下,损坏和丢失的货品达两万多元。

 

        目前,经营户已经向雨湖公安分局报案。

 

业委会:美尔佳百货拖欠租金和违约在先

 

        随后,我们来到金湘潭商业广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业主委员会成员符建德介绍,业主维权也是迫于无奈。

 

        符建德说,从2012年开始,美尔佳百货就陆续拖欠业主的租金,如果不去讨要就不能按时支付或者不付。2013年年底,美尔佳百货擅自违约,并强行将合同中约定的返租进行下调。从2014年5月份开始,美尔佳百货基本不支付业主的租金,在业主多次讨要下,大多只要到2014年7月份。“按租赁合同我们业主只要45天未收到租金,就有权终止合同。”同年6月份,美尔佳百货负责人王伍南在没有征得业主的同意下擅自将一楼部分门面改建成美食街,遭到业主的抗议。

 

        因为美尔佳百货拖欠租金和违反合同约定,一楼商铺125位业主于今年2月2日给所有经营户发布公告,要求经营户就下一步的经营协商,但协商没有达成一致。

 

        4月18日,一楼业主自发聚集维权,要求剩下的14家经营户马上搬出美尔佳百货,遭到经营户的拒绝,双方随后发生纠纷。

 

美尔佳百货负责人:正在筹集资金支付租金和货款

 

        随后,我们电话联系了湘潭美尔佳百货负责人王伍南。王伍南说,目前他在外地,因公司经营遇到困难,确实欠了经营户的货款和业主的租金,目前正在筹集资金支付租金和货款。

 

        王伍南称,他是美尔佳百货7个股东之一,从今年2月份开始,就没有向经营户收取租金。下一步他准备起诉业主,原因是他和业主合同还有10年期限,而且投资了几千万,不可能轻易放弃,准备继续经营。现在部分业主打砸商场,让经营户无法经营。

 

律师说法

 

        美尔佳百货经营户商铺被打砸,究竟谁来承担责任?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巧说,在这起事件中,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是美尔佳百货与租赁户的租赁合同关系,另一方面是商铺所有人业主与美尔佳百货的租赁合同关系。

 

        杨巧认为,作为商铺业主,因为美尔佳百货拖欠租金的违约行为,而去打砸商铺租赁户门店,属于损害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

 

        杨巧表示,业主与美尔佳百货签订了租赁合同,因美尔佳百货拖欠业主租金,美尔佳百货已经涉嫌违约,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按照合同约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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