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宫”,他又骗烟骗酒骗同学
■他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今年7月刑满释放
■他每次骗朋友去高档场所消费,事后以买单钱不够骗钱
通讯员 易军湘 记者 李涛
男子陈某以各种理由将同学、朋友等约出,假称请客,在KTV、高档酒店等地大肆高消费,之后以身上钱不够买单为由向同学、朋友借钱或借手机,得手后溜之大吉。昨日,记者从湘乡市法院获悉,因犯诈骗罪,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陈某今年28岁,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联盟村人。2011年1月至4月间,陈某以在酒店办酒席需要烟酒为名,先9次骗取湘乡市南门某批发部、某烟酒店等9家商场、批发部的烟酒,价值2.6万多元。
2011年12月,湘乡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3年7月,陈某刑满释放,却不思悔改,故伎重演。
朋友同学挨个骗
今年8月24日傍晚,陈某以口头约定300元的价格,租用湘潭的哥龙某的出租车从湘潭回到湘乡。晚8时30分左右,陈某以出狱请客为由,邀请同学李某等人在湘乡市华泰宾馆3楼KTV唱歌。
当晚11时20分许,陈某以借手机打电话和借钱买单为由,骗走周某一台白色苹果5手机和现金600元,得手后立即打的逃离现场回到湘潭。陈某在华泰歌厅消费6400元,由李某和司机龙某负担。
事后,周某的手机被陈某在湘潭以26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后经湘乡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苹果5手机价值4640元。陈某骗得上述财物后挥霍一空。
无独有偶,今年8月29日晚6时左右,陈某以自己生日为由,邀请朋友胡某、胡江某等人到湘乡市旺角海鲜吃饭。期间,陈某故技重施,谎称买单钱不够要借钱,骗走胡江某1500元、胡某1500元,及三条硬蓝芙蓉王,得手后立即逃离现场。陈某在此处消费4080元。
当晚10时许,陈某去湘乡市英皇KTV消费,被周某等人撞见,当场抓获并扭送至望春门派出所。
为什么要骗朋友去高档场所消费?陈某事后交待,只有这样才能以买单钱不够骗到钱。问对于消费不买单会造成什么后果,陈某回答,反正自己人跑了,买不买单与自己无关。
一审宣判后,陈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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