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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10类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2013-10-15 09:57:05)
标签:

文化

本月起10类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记者 吴珊 通讯员 周华


    本报讯 重大交通违法严厉处罚,轻微交通违法以教育为主。长假过后,10月14日,交警支队出台新举措,对10类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


    从今年10月份开始,交警支队打造民生警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5项措施,对外地、本地车辆10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只口头警告,不扣车、不作处罚。说起交通违法处罚,驾驶员们不必再谈虎色变,也不用担心一些细微的错误,会引至罚单悄悄降临。


10项免于处罚的轻微交通违法

 

    1、 外籍车辆首次来潭因对路况不熟悉,驶入禁行区或违反指示标志,能够听从劝阻的;
    2、 机动车在城区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经指出立即纠正的;
    3、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年检标志、保险标志的;
    4、 驾驶新购车辆一个月内未到车管所注册登记即上道路行驶的;
    5、 有驾驶机动车吸烟、打电话、不关车门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经指出立即纠正的;
    6、 机动车超速10%以内的;
    7、 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或驾驶证,能够即时送达现场的;
    8、 过境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不影响通行的;
    9、 按规定到快处快赔服务中心进行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有轻微违法行为的;
    10、因路况、天气原因,致使车牌被遮挡、污损,经指出立即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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