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干流4月1日起禁渔三个月
■ 舒薇
从今年起,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将为湘江干流春季禁渔期,所有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在禁渔期间和禁渔水域从事捕捞作业。昨日,省政府公布了实行湘江干流春季禁渔期制度。
“为保护湘江流域渔业生态环境、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种群多样性,湖南将实行湘江干流春季禁渔期制度。”从2013年起,每年4月1日12:00至6月30日12:00,在湘江干流永州市零陵区老埠头至岳阳市湘阴县濠河口河段水域内(包括永州、衡阳、湘潭、株洲、长沙、岳阳),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国家级水产原种场需在禁渔期间采捕湘江天然水产苗种以及有关科研单位需进行湘江渔业资源调查的,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省政府要求各地加强管理,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坚决清理取缔“布围子”、“迷魂阵”等违法网具,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和在禁渔水域进行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交易行为。
对违规行为,社会各界可拨打湖南省畜牧水产局监督电话0731—8521071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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