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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年度审验车辆不得营运

(2012-12-19 14:14:01)
标签:

文化

未经年度审验车辆不得营运

我市2013年度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工作即将开始


记者 郑镱慧子 通讯员 文立章


    本报讯 1218,我们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我市2013年度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和《道路运输证》换发工作将于201311日起正式开始,除我市持有《道路运输证》的各类营运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需在明年131日前完成审验外,其余相关车辆及《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车辆证》的教学车辆,都必须在20131231日之前完成审验。

  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危货运输罐式车辆的罐体经质量监督检测部门认定不合格的,年度审验即为不合格,发证机关应按照规定收回《道路运输证》。

  营运车辆年度定期审验有效期为一年,凡超过期限未按规定审验的营运车辆,不得继续营运。市运管局负责人表示,市运管局将严格依法行政,如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违规代理收费行为,市民可拨打0731-55558160进行监督举报。

  此外,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证》有效期为3,到期换发的规定,凡参加2013年年度定期审验的各类车辆均应同时换发《道路运输证》或《教学车辆证》。

       值得注意的是,在即将开始的2013年度营运车辆定期审验中,我市首次将卧铺客车安装车载视频装置情况纳入年度定期审验内容,明确规定卧铺客车未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的,年度审验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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