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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网”罗数千人  11名传销头目获刑

(2012-11-28 12:55:42)
标签:

杂谈

8个月“网”罗数千人  11名传销头目获刑

■记者 武慧 通讯员 陈幼雄

    本报讯 孔某等11人利用网络发展传销下线人员,去年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11月27日,从湘潭市打传办传来消息,孔某等11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湘乡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他们下达了判决书。
    2010年10月份,马来西亚人迈克成立了一家名为卓越控股有限公司(英文简称“ESL”)的机构。随后,他邀请孔某一起合伙开展“ESL”在中国大陆的传销活动,并由孔某负责发展中国大陆地区的传销人员。
    孔某加入传销组织后,在“ESL”公司注册了十多个会员账号,在北京、天津、山东、广东、内蒙、江苏、湖南等地发展下线会员,多达数千人。在2010年11月14日至2011年7月11日期间,孔某与他的助理韩某借助网络传销活动,收取下线会员资金3300多万元。
    2011年7月至9月,孔某及其发展的10名传销头目先后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这11人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经湘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孔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韩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5万元,其余9人也得到了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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