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核心权利及行使指南(一)

消费者的核心权利及行使指南(一)
一、 消费者享有的核心权利及其法律依据
消费者在市场活动中,依法享有以下核心权利,这些权利构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石。
1. 安全保障权
定义: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这意味着商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含有危及消费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2. 知情权
定义: 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相关情况,如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售后服务等。
法律依据:
《消法》第八条第一款: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二款: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二款: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三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3. 自主选择权
定义: 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品种、方式等,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任何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
法律依据:
《消法》第九条第一款: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第二款: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第三款: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 公平交易权
定义: 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减轻、免除其责任的行为。这意味着经营者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搭售商品、捆绑销售服务,或设置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法律依据:
《消法》第十条第一款: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第二款: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5. 求偿权(获得赔偿权)
定义: 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这包括因商品缺陷、服务瑕疵、虚假宣传等原因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
《消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法》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第一款:
第二款: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6.《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对经营者的监督)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对行政部门的监督),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